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新增业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融资租赁、典当业务涉及的会计政策及对会计估
计、外币报表折算业务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更准确、可靠、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细内容见 2012 年 8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