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84,277,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019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58,68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30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25,597,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4.714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在线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涛先生视频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350,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8%;反对9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82,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74%;反对9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350,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8%;反对9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82,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74%;反对
9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惠州分行银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69,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8%;反对8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1,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15%;反对8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500万美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69,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8%;反对8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1,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15%;反对8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5000万美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69,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8%;反对8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1,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15%;反对8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
提案7.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7.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
提案7.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
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
提案7.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提案7.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
提案7.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
提案7.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提案7.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
提案7.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5%;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5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23%;反对3,98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提案7.09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589,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61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3%;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221,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63%;反对61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0%;弃权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力、丛启路;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