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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储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2023-73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2023年11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30,575,24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1,999,833.67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9,484,779.6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4493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与独立财务顾问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2-106)、《关于新增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3-6)。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6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6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做出合理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总装机规模 (万千瓦)项目总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投资(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梅蓄一期电站120705,170.24150,000.0074,948.48
2阳蓄一期电站120762,737.90170,000.00110,000.00
3南宁抽蓄电站120793,612.75401,000.00401,000.00
序号项目名称总装机规模 (万千瓦)项目总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投资(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4梅州五华电化学储能项目739,549.7119,000.0019,000.00
5佛山南海电化学储能项目30170,340.9580,000.0080,000.00
6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110,000.00110,000.00
合 计3972,471,411.55930,000.00794,948.48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1,772.1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5,474.2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投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

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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