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