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