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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7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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