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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3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7)业务信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璐,199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个人信息同上);赵国峰,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禹,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下降29.17%。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及变化原因为:审计服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鉴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2022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商户经营服务业务被剥离,公司业务规模有所减少,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业务进行初步评估后,预计相关专业人员的时间投入相应下降,故2023年度审计费用有所下降。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六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

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在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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