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因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陇资本”)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被动稀释减少,且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8号),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3名特定对象共发行88,578,08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3年1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新股上市的登记工作,新增股份将于2023年11月30日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380,095,146股增加至发行后的468,673,234股,甘肃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陇资本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甘肃国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8,189,869 | 57.40% | 218,189,869 | 46.55% |
兴陇资本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698,488 | 1.50% | 5,698,488 | 1.22% |
合计 | 223,888,357 | 58.90% | 223,888,357 | 47.77% | |
上市公司总股本 | 380,095,146 | 468,673,23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甘肃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陇资本所持有的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减少,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甘肃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陇资本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甘肃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陇资本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