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监事田文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监事田文书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1%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获悉田文书先生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3,095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26%。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田文书 | ||||
住所 | 成都市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13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19日-2023年11月24日 | ||||
股票简称 | 药易购 | 股票代码 | 30093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203,095 | 1.26% | |||
合 计 | 1,203,095 | 1.26%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0,000 | 6.27% | 4,796,905 | 5.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00 | 1.57% | 296,905 | 0.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00,000 | 4.70% | 4,500,000 | 4.7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 否□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数量1,203,095股,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
6. 备查文件 | |||||
1、5%以上股东兼监事田文书出具的《关于减持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1%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