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元力股份:关于将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优化公司的管理架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循环”)拟受让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水玻璃”)100%股权。受让完成后,元禾水玻璃从公司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一、交易概述

2023年11月27日,三元循环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化工”)签署《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三元循环拟以人民币18,000万元整受让元禾化工持有的元禾水玻璃100%股权。受让完成后,元禾水玻璃从公司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买方三元循环100%股权,持有卖方元禾化工51%股权;卖方持有标的公司元禾水玻璃100%股权。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1、买方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MA2XXBHY70),住所福建省南平市炉下镇新港路3号,法定代表人许文显,注册资本20,000万元,营业期限自2016年12月29日 至2066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硫酸盐、磷酸盐、其他无机盐电解循环设备研制、生产、销售及电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法律规定的许可项目);热能综合梯级利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质热能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热力、热水的生产和销售;电解、热能循环利用、生物质热能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以及相关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硅胶、硅溶胶、分子筛的生产、销售。

2、卖方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743830267X),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大窠一路49号,法定代表人林杰,注册资本3,306.12万元,营业期限自2002年11月27日至2052年11月26日。经营范围:硅酸钠、白炭黑的生产、销售。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2MA31GT747Y),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园区陈坑瓦口组团,法定代表人林杰,注册资本16,000万元,营业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至2068年2月11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玻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3年10月31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0,369.9123,106.53
负债总额(万元)3,495.7217,681.44
应收账款(万元)4,869.66840.74
净资产(万元)16,874.195,425.09
项目(未经审计)2022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34,742.7135.697.55
营业利润(万元)2,795.852,797.74
净利润(万元)2,141.972,11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390.11529.79

注:2023年元禾水玻璃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加到16,000万元,增资款主要用于归还对股东元禾化工的负债。

元禾水玻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交易已经元禾化工股东会批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18,000万元,自股份过户之日起90日内,以人民币转账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

(二)协议生效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元禾水玻璃净资产为基础,并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协商确定。股权转让款18,000万元较公司净资产溢价6.67%。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属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优化公司的管理架构。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