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公司对审计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资质及丰富经验,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