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敬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0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董事王绅宇先生、李建勇先生为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因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其亲属人员,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