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3-136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