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拆除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拆除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拆除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原因
2022年2月17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10万吨钢丝及钢丝绳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投资人民币47,893.3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钢丝及钢丝绳项目”,以实现公司生产设备的迭代更新,从而降低生产过程成本。
鉴于公司对河南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将河南公司建设成为专业化、规模化钢丝及钢丝绳产业基地的指导定位,为实现公司钢丝和部分钢丝绳的产业逐渐向河南公司转移,公司拟对部分现有老旧钢丝及钢丝绳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拆除并分类处置(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拆除处置”),即:对拆除过程中不可使用的部分旧设备报废并拆除变卖处置,对尚可使用的设备进行翻新、升级改造再利用并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公司。
二、本次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在固定资产拆除处置过程中对不可使用的部分旧设备报废并拆除变卖处置。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上述拟报废的部分现有老旧钢丝及钢丝绳设备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8,706.68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6,412.60万元,账面净值人民币2,294.08万元,考虑处置费用及处置收入影响后,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3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2,179.55万元。公司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01 | 钢丝设备 | 70,185,499.95 | 50,958,160.69 | 19,227,339.26 |
02 | 钢丝绳设备 | 16,881,359.97 | 13,167,870.95 | 3,713,489.02 |
合计 | 87,066,859.92 | 64,126,031.64 | 22,940,828.28 |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就此次固定资产拆除处置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通知之前,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拆除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确认资产报废损失后能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对拆除过程中不可使用的部分旧设备报废并拆除变卖处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拆除处置,对尚可使用的设备进行翻新、改造再利用并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公司是基于对河南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将河南公司建设成为专业化、规模化钢丝及钢丝绳产业基地的指导定位,及为实现公司钢丝和部分钢丝绳的产业逐渐向河南公司转移和公司生产设备的迭代更新从而降低生产过程成本的目的做出的综合性考量。
对拆除过程中不可使用的部分旧设备报废并拆除变卖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固定资产拆除处置是建立在对河南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本着审慎性原则做出的决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
形成的决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之前,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所有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此次固定资产拆除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形成的决议。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拆除处置,预计报废处置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2,179.55万元,具体情况以实际处置净损益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固定资产拆除处置事项中,对尚可使用的设备进行翻新、改造再利用并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公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工作开展的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