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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3-03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哈空调”)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控制,或者相互

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之间预计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8.0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与工投集团签署《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23年12月

-2024年11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协议

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根据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工投集团建设“五大园区”、打造“八个产业板块”的发展规划,公司充分发挥自身雄厚的工业设计研发实力和先进的工业制造能力,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工投集团续签《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23年12月-2024年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董事会在对公司与工投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李文女士、徐燕女士、邓春杰女士的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文女士、张劲松女士、徐燕女士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预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此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李文女士、徐燕女士、邓春杰女士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预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工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 金额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占同类业务比例(%)【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1月20日占同类业务比例(%) 【注】
实际发生 金额实际发生 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9,900.00506.541003,476.414.31
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105.032.352.570.0032
小计611.573,478.98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哈尔滨古铁市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500.99
哈尔滨电碳研究所0.500.99
工投集团5.400.67
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1.200.15
小计6.601.00
向关联人出租工投集团100.007.5042.6822.5042.68
哈尔滨变压10.0057.1430.0057.14
房产器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17.5052.50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工投集团500.000.486.045.396.19
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7.1690.0675.9587.24
小计7.6481.3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500.0015.881.09
哈尔滨轻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1.9240.009.42
小计10.0055.88
合计15,000.00653.313,669.70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对应期间同类别交易累计发生额

本表格列示的企业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哈尔滨古铁市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轻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工投集团所属企业。

哈尔滨电碳研究所为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万元)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工投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9,900.00根据控股股东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公司可能与其发生的额度。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4,000.00根据控股股东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公司可能与其发生的额度。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500.00根据控股股东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公司可能与其发生的额度。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500.00根据控股股东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公司可能与其发生的额度。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100.00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过往业务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合计15,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工投集团

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法定代表人:刘铭山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圆整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8日经营范围:工商业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投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03%的股权。

(三)关联方名称: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南城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毕海涛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三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钢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成形机床制造;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项目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452,136.00452,161.25
负债总额321,713.00321,739.89
净资产130,423.00130,421.36
资产负债率71.15%71.16%
项目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2022年度 (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328.001,042.73
净利润-1,445.00-4,282.11

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是公司控股股东——工投集团下属的国有独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068.28万元,负债总额21,639.17万元,净资产8,429.11万元,营业收入6,120.79万元,营业利润

529.03万元,净利润602.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97%。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597.94万元,负债总额21,132.46万元,净资产8,465.48万元,营业收入5,126.56万元,营业利润

360.78万元,净利润374.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40%。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甲、乙双方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产品购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板、元钢、角钢、板材、槽钢、热度管、石化空冷器构架,提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等,交易协议内容应当以具体购销合同方式加以明确;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甲方以自有食堂为乙方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

(二)公司与工投集团涉及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产品购销合同,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三)关联交易的结算原则

供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商品符合相关的商品质量及规格标准,并符合需方的各项要求,就每笔商品的实际供应,供、需双方应按照产品购销合同规定及相关约定做出商品实际供应数量与规格等的确认或签证,该确认或签证为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唯一有效基准。结算方式及期限按照具体合同执行。结算期限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生效、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为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期满可以经由甲、乙双方续签书面协议而展期。

3、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①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

② 因不可抗力事由使履行成为不可能;

③ 任何一方完全未能履行本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工投集团战略规划不断向纵深发展,承担省市重点装备制造项目的增

多,哈空调充分发挥自身雄厚的工业设计研发实力和先进的工业制造能力,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通过关联交易既可持续满足哈空调经营活动的需要,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又可为关联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弥补合同订单的不足,实现双赢,共同为工投集团总体经济运行目标实现持续增长做出贡献。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各项关联交易行为合法合规,关联关系公开透明。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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