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张连起先生、张小燕女士共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度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