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汤勇 詹启军 李春歌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