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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正在审核中,上述事宜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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