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本次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并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朱日宏 陈明坤 黄瑞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