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特装”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富瑞特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号)核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发行完毕,实际发行A股股票103,989,7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073,599.2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1,664,141.2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59,409,457.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1日出具的苏公W[2021]B019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并按规定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实施进度 |
1 | 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业化项目 | 16,562.00 | 4,024.29 | 已终止 |
2 | 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 | 6,738.00 | 3,686.47 | 54.71% |
3 | 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 | 8,643.00 | 1,225.27 | 已终止 |
4 | 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 | 6,199.36 | 5,389.09 | 86.93% |
5 | 船用新能源装备制造升级改扩建项目 | 4,000.00 | 4,036.07 | 100.90%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3,798.59 | 3,832.77 | 100.90% |
合计 | 45,940.95 | 22,193.96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外部环境、行业发展状态、项目整体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及“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研发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偏差,相关项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综合考虑目前外部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及“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当前的外部市场环境、项目研发进度等客观事实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金公司对富瑞特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冯进军 梁 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