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联翔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现有募投项目“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计划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311,991,006.78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69,984,186.51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494,903.18
加:未从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41,261.3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7,642,984.77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进度(%)54.48%

备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利息收入。

三、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 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为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拟竣工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延长上述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延期的原因

上述延期主要因为下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也因为部分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行政手续及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以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建设。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计划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四、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 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上述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无异议。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