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宋小沛先生、李海燕女士、袁宗宣先生和陈泉根先生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由国有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表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久远银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腾文 雷航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