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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7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Kaisheng NewMaterials Co.,ltd.(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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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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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涉及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主要产品双氟磺酰亚胺锂是公司的新产品,与公司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和客户群体存在不同之处。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强化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池领域的布局,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进一步拓展公司氯化亚砜产业链的下游应用。

项目涉及新产品、新业务和新市场、新客户的拓展,未来将受到行业政策、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技术革新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同时,根据高工锂电的相关数据、天赐材料和新宙邦等公司的公开资料、《新型盐LiFSI: 电中游材料的下一个风口》等行业研究报告预测,若2025年LiFSI市场渗透率达到50%,2025年LiFSI全球市场需求将达到12.91万吨。根据公司目前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能(1万吨/年)占上述2025年全球需求的比例为7.72%,占比较高。同时,截至目前,国内外LiFSI主要生产企业现有LiFSI产能12,740吨/年,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含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已履行环评手续产能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建产能合计为14.96万吨/年,国内外LiFSI主要生产企业存在较大的扩产计划。若未来双氟磺酰亚胺锂替代六氟磷酸锂的进度或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同行业公司扩产导致双氟磺酰亚胺锂市场供给过剩,或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维持和提高新产品的竞争能力,成功拓展新产品市场和客户,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并将进一步导致项目存在取得的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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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

2、募投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可行性论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预期。根据可研报告的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前四年的投产率分别为20%、40%、60%及80%,第五年开始达产,前四年的预期效益分别为2,007.55万元、12,101.59万元、22,195.64万元、32,289.69万元,全部达产后预期效益为42,653.73 万元。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出现重大波动或出现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如因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产品需求,亦将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带来风险。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能取得预期投资效益,则因募集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及相关费用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现有的盈利水平。

3、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金额,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合计4,521.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7%,占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 19.27%。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贡献净利润 42,653.73 万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4、募投项目的技术迭代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LiFSI应用于动力电池电解质领域,其具有高导电率、高化学稳定性、高热稳定性的优点,更契合未来高性能、宽温度和高安全的锂电池发展方向,是最有可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LiPF6 的新一代锂电池锂盐。如果未来行业发生技术迭代或出现综合条件更优的锂电池锂盐,若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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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并在技术和产品上实现跟进创新,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

5、募投项目毛利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为32.95%,系基于对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进行假设而得出。若未来同行业公司双氟磺酰亚胺锂产能扩张导致市场竞争激烈,或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上升进而导致公司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成本上升,而公司向下游客户转嫁成本的能力较弱,且公司未能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则公司面临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不及预测水平的风险。

(二)前次募投项目涉及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风险

2016年12月,在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重庆澳瑞玛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瑞玛”)及其关联公司Polymer Instrumentation and ConsultingServices,Ltd(以下简称“Polymer公司”)作为原告方,就其认为发行人侵害其“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结晶型聚醚酮酮树脂材料的制备方法”(专利号:

201010122595.X)专利一事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18 年 6月 6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36148 号),宣告重庆澳瑞玛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持有的第201010122595.X 号专利全部无效。2018年9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出具《民事裁定书》((2017)鲁民初4号之一),驳回了Polymer公司、重庆澳瑞玛的起诉,该案件已于2018年完结。

2019年8月7日,澳瑞玛、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米斯”)向济南中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发行人拥有的“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专利号:ZL201510373415.8)”等3项专利归澳瑞玛、普利米斯共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1年1月及2021年9月宣告上述3项专利权专利权全部无效。上述案件已于2021年完结。在发行人首发上市审核期间,经核查,上述涉诉专利与发行人现有技术及募投项目应用的技术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发行人实际应用的技术、募投项目应用的技术等均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涉诉专利的归属不会影响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的应用,亦不会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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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现有生产工艺及设备造成影响,进而也不会对发行人现有生产及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并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

2021年9月,澳瑞玛、普利米斯(澳瑞玛、普利米斯以下合称“二原告”)向济南市中院起诉发行人、孙庆民侵犯其聚醚酮酮纯化技术,要求判令发行人、孙庆民停止侵犯二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要求发行人、孙庆民在国家官方媒体上向二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2022年5月23日,济南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在一审胜诉。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二审上诉请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虽然济南中院一审驳回了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但澳瑞玛、普利米斯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要求依法撤销济南中院的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本次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涉及公司前次募投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的主要产品聚醚酮酮。根据可研报告测算,上述前次募投项目2023年-2027年预计的收入分别为9,473.44万元、33,472.81万元、47,998.75万元、50,525.00万元及50,525.00万元。若最终判决支持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则公司有可能被法院判决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相应责任或赔偿责任,有可能对公司前次募投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未来的收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液氯等部分原材料及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如果受到突发环境变化的影响,以及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产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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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2023年2月,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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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公司在外界环境和内部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按本章程实施现金分红后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如需调整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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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2)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160,000.00元(含税)。

(3)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096,000.00 元(含税)。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方式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16,825.60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9,612.76万元的85.79%,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6,309.6010,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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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452.3019,337.9116,048.06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26.90%54.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16,825.60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9,612.7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85.79%

六、2023年前三季度报告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第三季度报告未涉及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财务数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72,782.3076,064.48-4.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63.1918,883.01-2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28.5018,134.82-28.16%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率
总资产179,798.71166,852.567.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9,107.40141,698.055.23%

(二)公司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1-9月发行人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超过1亿元。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规模相比上年同期小幅下降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下降29.23%,主要原因系:1)2023年1-9月,氯化亚砜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液氯、液硫(含硫磺)采购均价有所下降,在上游原材料价格下降的传导下,公司氯化亚砜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进而带动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小幅下降。2023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5.02%,相对于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38.38%略有下滑,受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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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滑的影响,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同比下降3,279.70万元;2)管理费用增加:

受到公司潍坊基地转固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有所增加。此外,公司当期股权激励费用等费用有所增加。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1-9月管理费用相对于2022年1-9月上升987.14万元;3)研发费用增加:2023年1-9月,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研发项目有所增加,因此研发费用相对于2022年1-9月上升649.05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受到公司2023年1-9月持续盈利的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对于2022年期末有所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总资产有所增加。同时,2023年,公司采用应付票据支付采购款,相比之下,2022年采用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支付采购款,因此公司2023年9月末的应付票据、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相对于2022年末均有所增加,进而导致2023年9月末总资产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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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示 ...... 2

二、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6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6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6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6

目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4

一、一般术语 ...... 14

二、专业术语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9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7

四、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 3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4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5

三、其他风险 ...... 46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5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 52

二、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2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6

四、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5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61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72

七、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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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 122

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26

十、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情况 ...... 145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46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46

十三、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 146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50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 15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60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62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64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68

七、经营成果分析 ...... 203

八、现金流量分析 ...... 230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235

十、技术创新分析 ...... 235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38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240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42

一、合规经营情况 ...... 242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242

三、同业竞争情况 ...... 243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 246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5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59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7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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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 274

六、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 276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7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 27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7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287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 289

五、会计师对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289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 289

第九节 声明 ...... 29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9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9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9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99

五、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00

六、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301

七、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 ...... 30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04

一、备查文件内容 ...... 304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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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

凯盛新材、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凯盛化工山东凯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一种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转换为上市公司 股票的公司债券
A股人民币普通股,即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华邦健康、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002004.SZ),凯盛新材的控股股东,曾用名为“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汇邦科技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华邦健康控股股东,曾用名为“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
颖泰生物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邦健康控股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松山
凯斯通化学山东凯斯通化学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潍坊凯盛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高性能材料研究院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凯斯通投资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凯斯通管理淄博凯斯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凯盛投资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凯盛管理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鸿泰创盈鸿信国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淄博鸿泰创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松竹铝业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杜邦公司E.I.du 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全球知名化工企业,总部位于美国特拉华州。2015年与陶氏化学合并后分拆为三家独立公司,其中Dupont Specialty Products USA, LLC负责芳纶等特种新材料产品业务。
日本帝人日本帝人株式会社,总部位于日本的知名化纤纺织跨国公司,全球主要芳纶生产企业之一。
韩国可隆KOLON INDUSTRIES, INC.,总部位于韩国的知名化学、材料公司,全球主要芳纶生产企业之一。
韩国晓星HYOSUNG,韩国株式会社晓星创建于1957年,以化工、纤维、重工业、贸易、情报等五个领域为核心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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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Huvis总部位于韩国首尔的纤维制造企业,主要生产聚酯纤维(短纤维/长纤维)和树脂、超级纤维、工业用材料。
东丽新材料Toray Advanced Materials Korea Inc.,东丽工业株式会社下属企业,主营纤维和纺织品业务, 曾用名:Toray Chemical Korea Inc。
泰和新材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氨纶、芳纶行业标杆企业,证券代码002254。
超美斯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专业研发与生产芳纶1313的高新技术企业。
蓝星新材料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生产企业
中芳特纤中芳特纤股份有限公司,芳纶生产企业
仪征化纤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芳纶生产企业
三力新材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间/对苯二甲酰氯等产品
阿科玛Arkema法国公司,全球知名新材料化工企业,总部位于法国巴黎。
索尔维Solvay比利时公司,全球知名化工新材料企业,总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三板、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九和、发行人律师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华信会计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鹏元、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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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份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2年度末及2023年3月末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会计准则》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二、专业术语

精细化工精细化学工业的简称,是化学工业中生产中间体和专用化学品的经济领域。
高分子新材料高分子材料也称为聚合物材料,是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再配有其他添加剂(助剂)所构成的材料。
液氯为黄绿色液体,沸点-34.6℃,熔点-103℃,在常压下即汽化成气体,有剧烈刺激作用和腐蚀性。
液硫液态硫磺,固态硫磺加温至119.25℃,形成黄色液态硫,加温至160℃形成褐色液态硫。
二氧化硫SO2,无色透明气体,有刺激性臭味,是最常见、最简单、有刺激性的硫氧化物。
乙二醇单丙醚分子式C5H12O2,易燃,与大多数有机溶剂互溶。主要用作农药合成的原料。
氯化亚砜又名亚硫酰氯、二氯亚砜、氧氯化硫,分子式为SOCl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或淡黄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溶于苯、氯仿、四氯化碳,遇水易分解为二氧化硫和氯化氢。
硫酰氯无色液体,具有强烈刺激臭味,遇水和碱即分解;主要用作氯化剂或氯磺化剂,如芳香族化合物的氯化、羧酸的氯化及其他各种有机和无机化合物的氯化。还用于制造医药品、染料、表面活性剂。
对苯二甲酸、TPA在常温下是白色晶体或粉状,无毒、易燃,若与空气混合在一定限度内遇火即燃烧。是发行人生产对苯二甲酰氯的原料之一。
间苯二甲酸、IPA是一种白色结晶性粉末或针状结晶。易溶于醇和冰醋酸,微溶于沸水但不溶于冷水。是发行人生产间苯二甲酰氯的原料之一。
对苯二甲酰氯、TPC又称“对苯二酰二氯”,为白色针状或片状结晶,有刺激性气味,沸点26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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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苯二甲酰氯、IPC又称“间苯二酰二氯”,为无色或微黄色固体结晶,有刺激性气味,熔点43-44?C,沸点276?C。
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及间/对苯二胺系用于芳纶聚合生产的核心材料,本文所指芳纶聚合单体主要指凯盛新材主要产品间/对苯二甲酰氯。
对硝基苯甲酰氯又名4-硝基苯甲酰氯,黄色针状结晶,沸点202-205?C(14kPa),溶于乙醚,遇水和醇分解,易吸潮,有刺激味。
芳纶1313、间位芳纶、MPIA全称“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纤维”,耐高温性能好,极限氧指数大于28%,属于难燃纤维,化学结构异常稳定,可耐大多高浓无机酸及其它化学品的腐蚀、抗水解作用和蒸汽腐蚀。
芳纶1414、对位芳纶、PPTA全称“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是一种新型高科技合成纤维,具有超高强度、高模量和耐高温、耐酸耐碱、重量轻、绝缘、抗老化、生命周期长等优良性能。
PEKK全称“聚醚酮酮”,是一种是在主链结构中含有两个酮键和一个醚键的重复单元所构成的高分子聚合物,其熔点达300℃-360℃,加工温度360℃-380℃,与通用型塑料相比,具有更高的耐热性、刚性、机械性能和耐磨韧性。
氯醚又称“2-丙氧基氯乙烷”、“1-氯-2-丙氧基乙烷”,是一种淡黄色或无色透明液体,沸点131℃,熔点-60℃,是低毒、高效的早期广谱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丙草胺的主要原料之一。
动力电池为电动汽车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被称为动力电池,包括传统的铅酸电池、镍氢电池以及新兴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分为功率型动力电池(混合动力汽车)以及能量型动力电池(纯电动汽车)。
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在电池正负极之间起到传导输送能量的作用,一般由高纯度有机溶剂、电解质、添加剂等材料在一定条件下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
锂盐锂离子电解质用锂盐。
新型锂盐是指目前逐步应用于电解液生产,性能较传统锂盐具有明显优势的锂盐,以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等为代表。
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新型锂盐的一种,可作为添加剂或主溶质加入到电解液中,具有高导电率、高化学稳定性、高热稳定性的优点等特点。
叶酸叶酸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又名喋酰谷氨酸,为黄色结晶,微溶于水,但其钠盐极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在酸性溶液中易破坏,对热也不稳定,在室温中很易损失,见光极易被破坏。
丙草胺无色液体。沸点135℃(0.133kPa),熔点小于-20℃,在20℃水中溶解度为50mg/L,易溶于苯,己烷,甲醇和二氯甲烷。是一种低毒、高效的早期广谱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
盐酸普鲁卡因是一种药品,作用于外周神经产生传导阻滞作用,具有良好的局部麻醉作用。性状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随后有麻痹感。熔点155-156°C,沸点195-196°C。
三氯蔗糖是一种高倍甜味剂,具有无臭无吸湿性等特征,物质热稳定性较高,极易溶于水,能溶于乙醇以及甲醇等有机溶剂。
3D打印又称增材制造,它是一种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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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率也称作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应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际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聚合又称聚合反应,是把低分子量的单体转化成高分子量的聚合物的过程。
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注: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三方数据不存在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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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Kaisheng NewMaterials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834774102
注册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主要办公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证券代码301069
公司成立日期2005-12-20
法定代表人王加荣
注册资本42,064.00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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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歩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背景

(1)双氟磺酰亚胺锂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在经济、政策及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处在高速发展时期。考虑到我国在传统汽车行业起步较晚,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我国在汽车领域弯道超车的必然选择,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空间仍然可观。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锂电池亦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GGII的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为 327GWh,同比增长 130%,预计2022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有望超 600GWh,同比增速有望超 80%;2025 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超 1450GWh,21-25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3%。新能源汽车和锂电池的高速发展将持续带动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的发展。

目前无机锂盐六氟磷酸锂(LiPF6)在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中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因其化学性质不稳定、低温环境下效率受限等缺陷,逐渐无法跟上锂电池发展的需求。LiFSI作为电解液溶质锂盐具有高导电率、高化学稳定性、高热稳定性的优点,更契合未来高性能、宽温度和高安全的锂电池发展方向,以LiFSI为锂盐的电解液更能满足未来电池性高能量密度以及宽工作温度的发展需求,是最有可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LiPF6 的下一代锂电池锂盐。

在上述背景下,各大电解液溶质生产厂商纷纷加快LiFSI产能的布局,如2022年9月,天赐新材料通过发行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建设2万吨/年LiFSI的产能,2022年11月,多氟多取得证监会的批文,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建设1万吨/年LiFSI的产能。上述情况反映了主流厂商对LiFSI成为新型电解液溶质锂盐的行业共识,双氟磺酰亚胺锂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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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公司建设本次募投项目的需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7,235.76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4,911.6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为9,792.07万元,合计为41,939.48万元。其中,上述合计金额中包含前次募集资金21,735.77万元,将用于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及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剔除前次募集资金后,公司可自由动用的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20,203.71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17,585.99万元,其中尚需支付的应付工程设备款(不含首发募投项目)为12,729.08万元,剔除该等款项后,公司可用于未来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不含首发募投项目)的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7,474.63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为65,000.00万元,公司现有资金已无法支撑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同时,随着公司潍坊厂区及首发募投项目在2023年陆续建成投产,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需持有安全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综上,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发行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目的

(1)实现公司“一链两翼”的发展战略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制定了“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一链”即氯化亚砜产业链,“两翼”即在氯化亚砜产业链基础上辐射下游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在新材料产业上,公司已成功布局高性能纤维芳纶的核心原料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及高性能新材料PEKK。通过本次发行实施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公司可实现向下游新能源产业的延伸发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现有的产业链结构,进而实现“一链两翼”战略部署。

(2)拥抱新能源产业发展红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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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另外一方面公司亦可借机布局新能源产业,拥抱新能源产业高速增长的发展红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及2023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2,209.40万元、87,381.22万元、98,243.83万元及24,624.54万元,2020年至2022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5.67%。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稳步扩张,所需营运资金规模将不断增加。未来,随着公司潍坊厂区的建成和投产,以及首发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为了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更好地为广大股东贡献回报,公司在保障目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借助本次发行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和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基本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5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9年11月2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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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2月5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6月5日至2029年11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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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8、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2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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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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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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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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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5,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①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凯盛新材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452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5452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420,640,0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6,499,72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58%。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069”,配售简称为“凯盛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量获配凯盛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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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凯盛新材”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A、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371069”,申购简称为“凯盛发债”。每个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申购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B、配售规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当网上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当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售数量。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C、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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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A)申购配号确认T日,深交所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每10张(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营业网点。

(B)公布中签率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公告本次网上发行的网上中签率。(C)摇号抽签 、公布中签结果T+1日,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T+2日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凯盛转债的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张(1,000元)。

D、中签投资者缴款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23年12月1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E、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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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节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三)本次可转债发行基本条款”之“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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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1)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4)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5)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此外,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3)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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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 万元(含 6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
1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65,000.005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5,000.0065,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西南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西南证券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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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西南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次可转债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4)发行人未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私自变更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5)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义务产生实质或重大影响,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可转债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仍未得到纠正;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

(8)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停业、清算、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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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

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次可转债构成违约情形第(8)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次债券构成违约情形第(8)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发行人)可以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甲方(发行人)进行追索。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受托管理人未按《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六)债券评级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至少出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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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跟踪评级报告。

(七)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5日。

(八)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1,077.00
律师费用37.74
会计师费用18.87
资信评级费用33.02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费用46.46
合计1,213.08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九)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3年11月27日 周一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3年11月28日 周二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网下申购日
2023年11月29日 周三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中签率
2023年11月30日 周四T+1日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23年12月1日 周五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
2023年12月4日 周一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3年12月5日 周二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以上时间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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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公司/发行人

公司/发行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加荣
住所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办公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
董事会秘书王荣海
证券事务代表杨紫光
联系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坚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联系电话023-63786433
传真号码023-63786001
保荐代表人艾玮、李文松
项目协办人蔡忠中
项目组成员孔辉焕、唐露、徐忠镜、徐晨

(三)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焦彦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楼办公楼6层01-02,10-12单元
联系电话010-59336116
传真010-5933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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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倪佳、刘欣

(四)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武林
住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联系电话028-85560449
传真028-85592480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勇军、陈杰、张妍、唐秀英、赵相宇

(五)资信评级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经办分析师龚程晨、王钰

(六)证券登记机构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七)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
户名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00021819200055529

(八)拟上市交易所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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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因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做市需要持有凯盛新材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持有发行人1,152,78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7%,持股比例较低。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上述关系不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保荐机构西南证券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发行人之间未因上述关系而构成关联保荐。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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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已逐步形成以氯化亚砜业务为基础,同时面向氯化亚砜下游其他羧酸及羟基氯化物系列衍生品、锂电池、芳纶聚合单体以及高性能新材料PEKK等四大领域的创新业态发展模式。创新发展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需要大量创新投入的同时,亦需要行业技术交流及终端应用客户产销融合的支持和帮助,通常伴随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来创新发展未达预期,或新产品、新技术等创新成果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将对公司战略发展及盈利能力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新技术开发风险

随着下游产业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挑战,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及发展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研发竞争中,无法准确把握产品及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改造及新产品开发的决策中出现方向性失误,未能实现新技术产业化或产业化不及预期,均可能对未来公司的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泄密及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在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及聚醚酮酮等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众多注册专利。若公司采取的核心技术及专利保护措施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则存在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外泄露核心技术或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可能。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技术人才往往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其对于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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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技术改进、新产品研发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顺利进行也需要以不断增强的技术人才团队作为保障。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公司面对的人才竞争也将日趋激烈,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将面临考验,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若核心技术泄密、技术人员流失,将削弱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如公司未能对公司核心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密,或其他企业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司知识产权,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液氯、液硫(含硫磺)、对/间苯二甲酸、对硝基苯甲酸等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安全环保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氯化亚砜产品压降计划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的风险

基于公司气相二氧化硫连续化工艺制备氯化亚砜属于生态环境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客观情况,公司计划在未来将氯化亚砜装置产能向下压降5万吨。若未来公司目前新开发的产品收入持续下滑或公司未来计划新开发的产品收入不及预期,而氯化亚砜产品压降计划未来将导致公司氯化亚砜产量、销量下降,将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前次募投项目涉及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风险

2016年12月,在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重庆澳瑞玛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瑞玛”)及其关联公司Polymer Instrumentation and ConsultingServices,Ltd(以下简称“Polymer公司”)作为原告方,就其认为发行人侵害其“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结晶型聚醚酮酮树脂材料的制备方法”(专利号:

201010122595.X)专利一事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18 年 6月 6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36148 号),宣告重庆澳瑞玛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持有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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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2595.X 号专利全部无效。2018年9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出具《民事裁定书》((2017)鲁民初4号之一),驳回了Polymer公司、重庆澳瑞玛的起诉,该案件已于2018年完结。

2019年8月7日,澳瑞玛、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米斯”)向济南中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发行人拥有的“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专利号:ZL201510373415.8)”等3项专利归澳瑞玛、普利米斯共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1年1月及2021年9月宣告上述3项专利权专利权全部无效。上述案件已于2021年完结。在发行人首发上市审核期间,经核查,上述涉诉专利与发行人现有技术及募投项目应用的技术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发行人实际应用的技术、募投项目应用的技术等均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涉诉专利的归属不会影响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的应用,亦不会对发行人现有生产工艺及设备造成影响,进而也不会对发行人现有生产及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并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2021年9月,澳瑞玛、普利米斯(澳瑞玛、普利米斯以下合称“二原告”)向济南市中院起诉发行人、孙庆民侵犯其聚醚酮酮纯化技术,要求判令发行人、孙庆民停止侵犯二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要求发行人、孙庆民在国家官方媒体上向二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2022年5月23日,济南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在一审胜诉。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二审上诉请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虽然济南中院一审驳回了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但澳瑞玛、普利米斯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要求依法撤销济南中院的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本次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涉及公司前次募投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的主要产品聚醚酮酮。根据可研报告测算,上述前次募投项目2023年-2027年预计的收入分别为9,473.44万元、33,472.81万元、47,998.75万元、50,525.00万元及50,525.00万元。若最终判决支持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则公司有可能被法院判决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相应责任或赔偿责任,有可能对公司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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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未来的收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内控风险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邦健康直接持有公司44.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松山通过华邦健康间接控制公司44.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其控制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发展战略、人事安排、生产经营、财务等决策实施有效控制及重大影响。如果公司的治理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资产规模、生产能力、营业收入、员工数量都有较快的增长,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经营规模的提升,公司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企业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的规模扩大而及时调整,将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六)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33%、36.77%、39.02%及

38.70%,毛利率有所波动,但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未来行业景气度波动、现有产品竞争加剧、新产品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因素将看可能使得公司面临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如果公司无法长期维持并加强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管控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或原材料价格上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不利因素出现时,发行人的毛利率可能下滑,进而导致发行人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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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有所下滑。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673.13万元、6,652.83万元、7,425.76万元及9,319.4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8%、4.68%、

4.45%及5.43%,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面临坏账损失增加的风险。

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15%,认定资格有效期3年,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7日。

若未来国家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能顺利通过重新认定,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4、政府补助不能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513.13万元、1,007.79万元373.73 万元及 50.4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2.75%、4.54%、

1.39%及 0.85%。尽管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但由于未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政府补助下降从而对利润总额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93.51万元、8,863.14万元、1,044.41万元及-5,367.98万元,因公司将销售过程中收到的应收票据用于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等,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下滑趋势。未来若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承兑票据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金额继续增加,将存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持续下滑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发行人已提交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请,目前正在审核中,预计后续可通过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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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氯化亚砜行业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目前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的成熟发展阶段。我国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行业目前的竞争格局较为清晰,形成了以凯盛新材及三力新材为第一梯队的竞争格局。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及产业政策的支持,可能导致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新投资者的进入,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管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液氯等部分原材料及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如果受到突发环境变化的影响,以及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产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

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三废”排放量可能相应增加,将导致公司环保压力增加,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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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满足监管要求,将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2018年以来,美国相继公布了一系列对进口自中国的各类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公司主要产品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等。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215.86万元和

45.85万元,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29%和0.19%,占比较低。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美国进一步扩大加征关税产品范围、提高关税税率或未来客户要求由公司承担关税成本,可能会对公司向美国出口产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除美国外,公司产品还出口至日本、韩国等国家。报告期内,日本及韩国未出台针对公司产品采取禁止、限制进口和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公司向韩国和日本出口芳纶聚合单体暂未受到明显影响。若未来韩国、日本等其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我国与日本、韩国等国家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争端,或日本、韩国等国家对来自于中国的芳纶聚合单体等产品实施禁止、限制进口和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将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涉及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主要产品双氟磺酰亚胺锂是公司的新产品,与公司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和客户群体存在不同之处。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强化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池领域的布局,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进一步拓展公司氯化亚砜产业链的下游应用。

项目涉及新产品、新业务和新市场、新客户的拓展,未来将受到行业政策、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技术革新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同时,根据高工锂电的相关数据、天赐材料和新宙邦等公司的公开资料、《新型盐LiFSI: 电中游材料的下一个风口》等行业研究报告预测,若2025年LiFSI市场渗透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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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25年LiFSI全球市场需求将达到12.91万吨。根据公司目前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能(1万吨/年)占上述2025年全球需求的比例为7.72%,占比较高。同时,截至目前,国内外LiFSI主要生产企业现有LiFSI产能12,740吨/年,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含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已履行环评手续产能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建产能合计为14.96万吨/年,国内外LiFSI主要生产企业存在较大的扩产计划。若未来双氟磺酰亚胺锂替代六氟磷酸锂的进度或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同行业公司扩产导致双氟磺酰亚胺锂市场供给过剩,或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维持和提高新产品的竞争能力,成功拓展新产品市场和客户,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并将进一步导致项目存在取得的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可行性论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预期。根据可研报告的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前四年的投产率分别为20%、40%、60%及80%,第五年开始达产,前四年的预期效益分别为2,007.55万元、12,101.59万元、22,195.64万元、32,289.69万元,全部达产后预期效益为42,653.73 万元。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出现重大波动或出现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如因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产品需求,亦将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带来风险。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能取得预期投资效益,则因募集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及相关费用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现有的盈利水平。

3、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增加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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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无形资产金额,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合计4,521.00万元,占公司2022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7%,占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19.27%。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贡献净利润 42,653.73 万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4、募投项目的技术迭代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LiFSI应用于动力电池电解质领域,其具有高导电率、高化学稳定性、高热稳定性的优点,更契合未来高性能、宽温度和高安全的锂电池发展方向,是最有可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LiPF6 的新一代锂电池锂盐。如果未来行业发生技术迭代或出现综合条件更优的锂电池锂盐,若公司无法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并在技术和产品上实现跟进创新,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

5、募投项目毛利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为32.95%,系基于对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进行假设而得出。若未来同行业公司双氟磺酰亚胺锂产能扩张导致市场竞争激烈,或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上升进而导致公司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成本上升,而公司向下游客户转嫁成本的能力较弱,且公司未能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则公司面临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不及预测水平的风险。

(二)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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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4、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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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6、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已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投资风险。

7、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三)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及潍坊生产基地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及潍坊生产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预计2023年至2027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3,527.28万元、5,684.89万元、8,768.76万元、11,029.26万元及11,029.26万元,占上述项目预估贡献的新增收入的比重约为18.11%、6.67%、5.51%、5.26%及4.28%。若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及潍坊生产基地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四)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尚未完成的项目为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及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上述项目目前正在正常建设中,预计未来实施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因上述项目投产需要一定时间,若后续出现项目行业或市场环境等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因预料之外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投产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形,则前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变更或延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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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2025年收入增长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2,209.40万元、87,381.22万元、98,243.83万元,2020年至2022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5.67%。公司在测算2023年-2025年流动资金缺口时,综合考虑公司过往的业绩增长率及未来潍坊厂区和前次募投项目的投产情况等因素预计2023年-2025年的收入增长率为21.34%。若未来公司现有产品或新产品受到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并维持和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则公司2023年-2025年存在收入增长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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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64.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80,200,00066.61%
无限售条件股份140,440,00033.39%
总股本420,640,000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限售股数量(股)
1华邦健康境内非国有法人187,216,00044.51%187,216,000
2凯盛管理境内非国有法人28,571,2006.79%28,571,200
3鸿泰创盈其他18,193,6004.33%-
4王加荣境内自然人16,000,0003.80%12,000,000
5王永境内自然人15,680,0003.73%11,760,000
6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712,0003.26%13,712,000
7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国有 法人8,540,7002.03%-
8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400,0001.52%6,400,000
9凯斯通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5,728,0001.36%-
10凯盛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5,568,0001.32%-
合计305,609,50072.65%259,659,200

二、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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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两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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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泰铭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9,840.00万人民币
股东构成凯盛新材持股100%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李廒路3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李廒路38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60,802.2438,691.360.00-830.04

2、山东凯斯通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凯斯通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王荣海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股东构成凯盛新材持股100%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淄博市新材料交易中心1815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淄博市新材料交易中心1815室
经营范围销售三正丁胺、丙酮氰醇、硝酸、硝酸钾、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过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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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钙、过乙酸[含量≤16%,含水≥39%,含乙酸≥15%,含过氧化氢≤24%,含有稳定剂]、过乙酸[含量≤43%,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有稳定剂]等项目(详细目录见危化品许可证)(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销售高性能膜材料、氟塑制品、聚四氟乙烯、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氨纶系列产品、芳纶系列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工业电器、电线电缆、工业设备及配件;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化工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目前凯斯通化学除对外租赁自有房产外未开展其他业务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凯斯通化学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1,074.06545.4447.488.99

3、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7日
法定代表人孙丰春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股东构成凯盛新材持股86.81%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村委东南1200米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村委东南1200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产研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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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997.282,964.24200.002.43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华邦健康持有公司187,21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51%,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84326D
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成立日期1992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197,991.9191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197,991.919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华邦健康为控股型公司,业务涵盖医药、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旅游、医疗服务等5大板块
主要经营地医药、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旅游及医疗服务业务主要生产经营地分布在全国多省市,主要集中在重庆、北京、山东、云南、陕西等。

(2)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股东华邦健康是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002004.SZ),截至2023年3月31日,华邦健康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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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370,449,80418.71%
2张松山117,095,5835.91%
3董晓明70,876,5883.58%
4张一卓55,060,0002.78%
5姜雪萍39,524,4002.00%
6于俊田33,000,0001.67%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6,196,0241.32%
8上海珠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池新收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期17,091,7000.86%
9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625,0000.79%
10杨维虎13,913,1180.70%
11其他股东1,221,086,97461.67%
合计1,979,919,191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邦健康母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1,306,824.22828,014.609,086.6860,608.53

2、公司实际控制人

汇邦科技股东张一卓、张淇媛、张皓博为股东张松山的子女,张一卓已将其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淇媛、张皓博的共同监护人赵丹琳女士(张松山先生之配偶)已同意将张淇媛、张皓博所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松山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和受托管理汇邦科技的股权合计为53%,为汇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张松山先生直接持有华邦健康5.91%股份,通过汇邦科技控制华邦健康

18.71%股份,合计控制华邦健康24.62%股份,为华邦健康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凯盛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张松山先生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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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山先生,中国籍,1961年生,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12929196101******。2001年9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5年10月至1987年10月于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工作;1987年至199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化学系;1992年3月至1994年9月任重庆华邦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2001年9月历任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新药开发部研究员;2012年11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华邦健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华邦健康170,907,000股股票(占华邦健康总股本的8.63%)、张松山持有的华邦健康57,140,000股股票(占华邦健康总股本的2.89%)处于质押状态。

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见“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四、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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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1)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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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发行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安排及避免短线交易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5%以上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若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3)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接受承诺约束,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若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接受承诺约束,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若本人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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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现任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现任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
1王加荣董事长59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2孙庆民董事、总经理43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3王荣海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7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4王永董事、副总经理35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5张海安董事43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6王剑董事47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7朱清滨独立董事58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8邹健独立董事47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9田文利独立董事54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王加荣,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毕业,高级工程师。200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及2019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

孙庆民,男,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学博士。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昆山合嘉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王荣海,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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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男,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政协淄博市第十三届委员、政协淄川区第十二届常委,淄川区工商业联合会常委,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淄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淄博欧美同学会副秘书长、淄博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曾获得淄博市盟务工作先进个人、淄博市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和淄川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先后在公司担任信息中心主任、审计监察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永先生同时担任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海安,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7年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至2018年任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历任事业部高级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等职务;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王剑,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供职于金蝶软件重庆分公司,任客服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13年3月供职于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账会计、总账科科长;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4年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朱清滨,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同时担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

邹健,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中央党校法学博士。邹健先生曾任中学、大学教师。曾在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工作,担任公诉人;2007年至今在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工作,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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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合伙人、资深律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田文利,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至今在齐鲁工业大学工作,正研究馆员。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现任监事为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现任3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1名。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
1张善民监事会主席54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2杨慧监事39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3王志亮职工监事492022年4月8日-2025年4月7日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张善民,男,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技术员、工段长、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副经理;2006年6月至2010年1月就职于淄博永大化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生产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杨慧,女,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7年至2013年5月就职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2013年6月至今就职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部长助理。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王志亮,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5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目前担任设备工程部副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名,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
1孙庆民总经理432022年4月11日-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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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荣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72022年4月11日-2025年4月7日
3王永副总经理352022年4月11日-2025年4月7日
4杨善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22022年4月11日-2025年4月7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孙庆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简介”。

王荣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简介”。

王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简介”。

杨善国,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5年12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本公司,曾担任财务部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22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无其他核心人员。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
王永董事、副总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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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
经理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海安董事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山东福尔有限公司董事
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广西森淼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剑董事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重庆华邦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重庆华邦医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重庆卓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重庆卓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
朱清滨独立董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健独立董事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资深律师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唯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田文利独立董事齐鲁工业大学正研究馆员
济南安越龙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杨慧监事重庆华邦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
重庆华邦酒店旅业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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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
重庆市卓瑞纵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重庆天极旅业有限公司监事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助理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现任公司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含税)
1王加荣董事长166.34
2孙庆民董事、总经理120.17
3王荣海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86.90
4王永董事、副总经理85.66
5张海安董事3.50
6王剑董事3.50
7朱清滨独立董事9.00
8邹健独立董事9.00
9田文利独立董事9.00
10张善民监事会主席85.93
11杨慧监事1.75
12王志亮职工监事13.03
13杨善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86.47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王加荣董事长16,000,0003.80%
王永董事、副总经理15,680,0003.73%
王荣海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20,0000.46%
杨善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920,0000.46%
孙庆民董事、总经理1,600,0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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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善民监事会主席1,120,0000.27%
合计38,240,0009.09%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728,000股,持股比例1.36%;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568,000股,持股比例1.32%;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8,571,200股,持股比例6.7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以上三家合伙企业份额情况如下:

(1)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姓名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王加荣336.0028.41%
孙庆民140.0011.84%
张善民140.0011.84%
王志亮28.002.37%

(2)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姓名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王荣海168.0014.71%
杨善国140.0012.26%
王永101.008.84%

(3)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姓名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王加荣3,240.0060.48%
孙庆民381.007.11%
王荣海360.006.72%
杨善国300.005.60%
张善民240.004.48%
王志亮18.000.34%

另外,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董事长王加荣直接持有控股股东华邦健康 7,576,110 股股票,持股比例0.38%;公司董事张海安直接持有控股股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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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健康44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0.0222%;公司董事王剑直接持有控股股东华邦健康125,000股股票,持股比例0.0063%。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董事变动原因
2019年4月-2020年2月王加荣、王荣海、杨善国、张海安、王剑董事会换届,彭云辉变更为张海安系华邦健康正常管理需要变更推荐人选
2020年2月-2022年4月王加荣、王荣海、杨善国、张海安、王剑、朱清滨、邹健、田文利新增独立董事
2022年4月至今王加荣、王荣海、张海安、王剑、朱清滨、王永、邹健、田文利、孙庆民董事会换届,杨善国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董事,增选孙庆民、王永为董事

发行人上述董事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2.监事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姓名职务变更事项变动原因
2019年8月至 2022年4月王加荣总经理总经理由王荣海调整为王加荣,王荣海调整为副总经理因业务发展需要和工作职务调整
王荣海副总经理
杨善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孙庆民副总经理
2022年4月至今孙庆民总经理换届重新任命人员。总经理由王加荣调整为孙庆民,新增副总经理王永,王荣海调整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
王荣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永副总经理
杨善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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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姓名职务变更事项变动原因
善国调整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发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有两次股权激励,第一次已在首发上市前执行完毕,第二次正在执行。其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股权激励

(1)本次股权激励的主要内容

2018年3月15日,凯盛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并已于2018年4月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5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确定了以2018年5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53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了《期权授予协议》。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20%。其中,首次授予1,953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7.65%,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53%,预留47.0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2.35%,占本激励计划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7%。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岗位(计划签署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期权总数的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王加荣董事长1080.0054.0010.80
2王荣海董事、总经理120.006.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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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岗位(计划签署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期权总数的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3杨善国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00.005.001.00
4张善民监事会主席80.004.000.80
5王志亮监事(职工监事)6.000.300.06
6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101人)567.0028.355.67
小 计1953.0097.6519.53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47.002.350.47
合 计2000.00100.0020.00

2019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议案》,将预留股票期权47万份全部授予公司员工孙庆民先生,授予日为2019年4月12日。同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了《期权授予协议》。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议案》,在原行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第二期行权时间进行调整并取消原第三期行权安排。该议案已于2020年2月4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确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确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06名激励对象中97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2)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邦健康向公司员工及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激励对象可行权的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华邦健康将于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行权时,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转让至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可获授股票的,按可获授股票情况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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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1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97元/股。2020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行权价格进行了确认。激励对象通过其于2020年2月13日设立的凯盛管理、凯斯通管理两个有限合伙企业受让华邦健康所持公司股份并间接持有公司股权。除3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行权外,最终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94名,激励股份数合计952.25万股。依据本次激励计划,2020年3月,华邦健康与凯盛管理及凯斯通管理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向凯盛管理及凯斯通管理转让892.85万股及

59.40万股凯盛新材股份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行权。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3月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第二次股权激励

2022年4月11日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审议通过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于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01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实施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064万股的0.5173%。其中首次授予197.60万股,约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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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698%,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0.8088%;预留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7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91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安排姓名国籍职务获权数量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首次授予王永中国董事、副总经理15.006.8934%0.0357%
卢威竹中国台湾核心骨干员工0.900.4126%0.0021%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共计199人)181.0783.5018%0.4320%
预留部分20.009.1912%0.0475%
合计217.60100.00%0.5173%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6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4月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 2023年4月26 日为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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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26;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行业大类代码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由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协会规范引导,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执行行业宏观管理职能,制定行业发展策略和产业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宏观指导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等。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是石油和化工行业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行业组织,承担行业经济发展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制定行业规划、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法规名称发布单位实施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2012年7月
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8月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年12月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2014年7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2015年1月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7月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7月
8《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12月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3月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10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2018年1月
12《危险化学品目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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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规名称发布单位实施时间
理总局等
1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2018年9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2018年10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人大2018年10月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2018年10月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2018年12月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11月
19《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月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2020年9月
2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2021年9月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推动精细化工、新材料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为产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及政策支持。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日期主要相关内容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2006年2月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精细化工及催化应用技术。 将“制造业-(31)基础原材料”列入重点领域,将“新材料技术”列入前沿技术,将“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7)材料设计与制备的新原理”列入基础研究。
2《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2010年4月要求各级政府要采用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示范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
3《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2010年 10月抓住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
4《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年5月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增材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创新发展重大共性需求形成制造业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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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日期主要相关内容
(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行循环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条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大力推动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突破发展,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高度关注颠覆性新材料对传统材料的影响,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5《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9月在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建成国家和行业创新平台。加快化工新材料等新产品的应用技术开发,注重与终端消费需求结合,加快培育新产品市场。 围绕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节能环保、医疗健康以及国防军工等领域,适应轻量化、高强度、耐高温、稳定、减震、密封等方面的要求发展化工新材料,提升聚芳醚酮等工程塑料工业技术,重点发展对位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高端产品,加快开发聚醚醚酮等3D打印材料。
6《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9月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生产和应用、军工和民用之间的协作创新。加强行业关键技术突破,推动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在建筑交通、国防军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技术研发。突破对位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及应用产业化技术。推进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品种的开发及应用。发展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相配套的纤维复合材料和制品。
7《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 11月将芳纶等高性能纤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作为“十三五”期间化纤工业发展目标之一。突破关键技术,推进芳纶等高技术纤维产业化。扩大单线产能、优化控制过程,实现芳纶1313等高性能纤维的批量化和低成本生产,强化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品种的系列化,以满足下游用户的需求。突破聚芳醚酮纤维等新型高性能纤维制备及产业化的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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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日期主要相关内容
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2016年 12月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打造增材制造产业链,突破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
9《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2016年 12月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在航空航天装备材料领域,突破高强高性能芳纶工程化技术,开展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研究及应用测试。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开发增材制造专用工程塑料粉末与丝材。强化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创新的发展环境。
10《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1月及12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质量为先、重点突破等原则,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紧密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自主创新、突破重点的思路,开展市场潜力大、附加价值高的重点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加快芳族酮聚合物在内的高性能工程塑料、3D打印高分子材料等先进有机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提升对位芳纶在内的高性能纤维材料,航天航空用芳纶纸、芳纶蜂窝材料等纸基新材料,高性能安全防护纺织材料等高端产业用纺织材料等先进复合材料生产及应用水平。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推动新材料产业提质增效,面向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电力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需求,扩大高性能纤维等规模化应用范围,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以应用为牵引构建新材料标准体系,加强新材料产品标准与下游行业设计规范的衔接配套,加快新材料标准体系国际化进程,推动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11《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2019年7月倡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取代蔗糖。科学减少加工食品中的蔗糖含量。提倡城市高糖摄入人群减少食用含蔗糖饮料和甜食,选择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替代蔗糖生产的饮料和食品。
1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2019年9月积极推行减盐、减油、减糖行动。科学减少加工食品中的蔗糖含量,倡导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取代蔗糖。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9年 10月将“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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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日期主要相关内容
录(2019年本)》员会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活性染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芳纶、聚醚醚酮纤维等)”、“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等相关行业列为鼓励类产业。
14《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20年9月(四)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围绕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在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大2021年3月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16《“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和自然资源部2021年 12月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料等综合竞争力。
17《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 12月关键战略材料——(一)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207芳纶及制品,应用领域:轨道交通、电子信息、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力装备、光通讯。
18《“十四五”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应急 管理部2022年3月强化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建立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工艺全流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要求。研究制定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定。
19《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能源局2022年3月(三)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品供给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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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精细化工行业发展情况

(1)精细化工行业简介

精细化工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简称,大多是使用基本的化学原料,通过复杂精细的工艺技术,生产出性能优异、附加值高、质量稳定的精细化学品。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

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既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从产业链结构来看,其上游包括石油、矿石等生产原料,下游则包括农业、纺织业、建筑业、造纸工业、食品工业、日用化学品生产、电子设备等诸多行业。精细化工产品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新材料,对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及众多相关产业起着支撑和引领作用,其规模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国家和地区在未来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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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细化工行业发展及现状

精细化工起家于煤化工。20世纪70年代,受限于煤化工的工艺路线和经济效益等问题,德国巴斯夫、拜耳、美国杜邦公司和日本帝人等主要化工企业开始大力发展石油化工,后来逐渐转向精细化工,这些企业根据市场和效益,进行化学工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工艺的革新,其转轨的焦点都集中在精细化工方面,发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性趋势,精细化工也在工业应用和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总体比较落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升,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取得长足进步,在多年的发展中逐渐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布局,部分精细化工产品已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逐渐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的加工地与出口地。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仍存在较大差距,总体呈现出大而不强,“低端过剩、高端不足”,精细化率不高,对国外依赖度高的特点。

精细化工产品对技术和设备要求较高,新产品开发周期较长且投入较大。由于先发优势,以往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国际行业巨头在众多精细化工细分领域拥有较先进的技术,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近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迅速发展,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研发,产品科技含和质量都显著提升,加之明显的成本优势,越来越受到资本的青睐;同时,由于精细化工行业具有产业链较长且复杂的特点,具备全球化分工合作的基础,精细化工产业链呈现出向新兴市场转移趋势,新兴市场的精细化工企业面临巨大的产业转移机会。

(3)精细化工行业特征

①产品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

国际上精细化学品已有 40-50 个门类,10 万多个品种。精细化学品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医药、染料、农药、涂料、日化用品、电子材料、造纸化学品、油墨、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水处理等,还在航空航天、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环保等高新技术方面广泛应用。由于某些化学产品具有稳定性、润滑性、成膜性、增稠性、防腐性等多种化学特性,在很多行业的产业链上的某个环节具有不可替代的催化、辅助等作用,所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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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工产品品种繁多,甚至同一种产品可以应用在截然不同的行业中,作为合成原料或者辅助材料。精细化工产品的应用领域相当广泛,在某一行业内的市场一旦打开,将带来巨大的市场容量空间。

②生产技术复杂,产品附加值高

精细化学品品种多,同一种中间体产品经不同的工艺流程可延伸出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用途的衍生品,生产工艺复杂多变,技术复杂。精细化工各种产品均需要经过实验室开发、小试、中试再到规模化生产,还需要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及时更新或改进,对产品质量稳定性要求较高,需要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工艺,积累经验。因此,企业对细分领域精细化工产品衍生开发、对生产工艺的经验积累及创新能力是一个精细化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于精细化工技术的复杂性,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和人力资本进行研发,所以成熟产品的附加值通常较高。

③产品关联性强,行业具有规模经济性

一方面,精细化工的产品研发和生产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往往基于同一种化学反应原理和技术、同一套机器设备和生产线,可能生产出多种化学特性相似,但应用领域不同的化学产品。另一方面,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工艺复杂多样,化学反应环节多,中间工艺过程需要严格控制,对产品稳定性要求较高。在生产过程中,一旦时间、温度及原料配比、催化剂选择等方面发生细微的改变,都可能会在某些程度上改变最终产品的化学特性,需要大量生产以避免相关耗费。因此,精细化工行业容易形成规模经济。国外精细化工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多在十万吨以上,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全球精细化工生产企业均呈大型化、专业化发展,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目前我国精细化工行业集中度较低,小型企业居多,中型和大型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占比较低。

④质量控制体系严格,下游客户粘性高

精细化工产品一般用于工业生产过程的特定领域或实现下游产品的特定功能,因此用户对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甄选过程和标准较为严苛,一旦进入供应商名录将不会轻易更换。因此,提供可靠、安全、稳定的精细化工产品是精细化工企业核心优势所在,精细化工企业一般对产品质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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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严格的控制体系。同时,精细化工技术密集程度高、保密性和商品性强、市场需求多元化,必须要根据市场变化的需要及时更新产品,做到多品种生产,使产品质量稳定,同时做好应用和技术服务。

(4)精细化工行业发展趋势

纵观几十年来世界化工产业发展历程,以美国、欧洲、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发展精细化工,把精细化工作为调整化工产业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有效举措。当今全球精细化工产业快速发展,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呈现出集群化、工艺清洁化、节能化、产品多样化、专用化、高性能化的特征。近年来,在国家的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已取得较大的发展,目前精细化工行业已经成为化工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但是,我国精细化工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仍然偏低,精细化工行业的核心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高性能、功能化和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进口依存度仍然较高。2016年,我国精细化工率只有48%,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已经达到或超过60%,瑞士更是高达95%。相比发达国家的精细化工率水平,我国的精细化工率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工业化及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尤其是国家对精细化工行业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未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将迎来良好机遇和广阔市场。中国化工学会发起的《2017-2025年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设想与对策》课题提出:精细化工行业今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针对产业面临的安全、环保、高效、高端化发展的重大课题,从构建新型高效技术体系、实现源头创新入手,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领科技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加大典型化工产品及清洁生产成套工艺的创新开发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及产品升级换代,促进我国精细化工产业由大国向强国迈进。在此思路下,规划的总体目标是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加强创新技术转化应用,将现有资源产品做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提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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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践行绿色发展的理念。其中,产业发展的近期主要目标有:

2021年总产值突破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5%,精细化工率超过50%;培育10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出口总额年均增长率超过20%;升级改造精细化工园区2-3个;成立新领域精细化工技术中心10家,为行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为落实规划目标,精细化工行业发展有四大主要任务,即:加快结构调整,提高绿色化工水平;构筑自主创新平台,完善高新技术开发;打造特色产业链,推动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

2、氯化亚砜行业发展情况

(1)氯化亚砜市场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氯化亚砜,又名亚硫酰氯、二氯亚砜、氧氯化硫,分子式为SOCl

,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或淡黄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溶于苯、氯仿、四氯化碳,遇水易分解为二氧化硫和氯化氢。氯化亚砜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涵盖医药、农药、染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锂电池等行业。

氯化亚砜行业整体较为集中,其中欧洲,印度和中国是核心生产区域也是主要消费区域,依据QY Research预测的数据,三个地区分别占据全球氯化亚砜市场约18%、24%和55%的份额。

国内氯化亚砜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发行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合和化工化肥有限公司等,其中,发行人为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我国是全球氯化亚砜最大的生产和消费国,2015年到2020年间全球氯化亚砜市场需求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6%,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2.4亿元以上。

随着氯化亚砜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在芳纶聚合单体、三氯蔗糖等食品添加剂行业、锂电池等新能源行业及其他羧酸衍生物领域应用的不断拓展,氯化亚砜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长。

(2)氯化亚砜在传统领域的应用

氯化亚砜作为性能优良的氯化剂,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及染料等传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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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农药领域的应用

农药行业是我国氯化亚砜目前主要应用领域之一,主要用于生产甲氰菊酯、溴氰菊酯、毒死蜱、恶唑烷酮、喹禾灵、杀鼠灵、戊菊酯、氰戊菊酯、灭蚊菊酯、氟氰戊菊酯等农药产品。

自2019年来,受到国际形势的变化影响,粮食安全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为解决有限的耕地面积和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之间的矛盾,农药作为重要解决手段之一,其市场规模也在近两年迅速扩张,全球农药市场自2019年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69%,行业规模稳定增长。

数据来源:Phillips McDougall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严,我国农药工业体系向着更加环保、工艺更加优化、集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等配套产业更加全面完整的方向发展。鉴于农药行业的必需性及不可或缺性,其稳定发展将有利保障了上游原材料如氯化亚砜等精细化工行业的稳定需求。

② 在医药领域的应用

医药行业是氯化亚砜大规模应用的另一个领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医药制造业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近几年整体呈现向好发展态势,其中利润总额增长表现尤为突出,2019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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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氯化亚砜可用于生产多种药物中间体,如2-氨基噻唑啉、2-呋喃甲酰氯、新戊酰氯,2-氧代-2-呋喃基乙酸等。氯化亚砜也是多种药物的重要原料,如抗癌药物泼尼莫司汀/泼尼芥,抗寄生虫药物四咪唑盐酸盐,降压降脂药物降压嗪、巯甲丙脯酸、维生素E烟酸酯,祛痰镇咳平喘药物福尔可定、吗啉吡咯酮,抗抑郁药物三甲氧啉,抗精神病药物氟奋乃静庚酸酯、氟痛新,镇痛药物强痛定、平痛新、菲诺哌啶,麻醉药物氯胺酮盐酸盐、布比卡因盐酸盐,解痉药物红古豆醇酯,消炎药物环丙沙星、扑炎痛,以及羟氨苄青霉素、脑复新、布洛芬、盐酸异丙嗪、灭虫灵等。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度我国医药制造业收入增速17.83%、利润增速78.84%,显示医药行业整体情况向好。医药行业增速的稳步上升为氯化亚砜作为医药行业上游原材料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③ 在染料行业的应用

氯化亚砜可以作为氯化剂、氯酰化剂,用作生产活性染料中的对位酯产品,以及活性翠兰系列染料、硫化染料中的硫化艳绿和染料助剂等染料产品。

作为精细化学品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染料工业参与了国民经济90%以上的行业领域,在纺织印染、塑料、汽车、轨道交通、建筑、航空、电子信息、医疗卫生以及军工装备等行业的发展中,染料行业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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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随着我国印染工业及纺织产业的不断壮大,带动了染料制造业的发展。我国作为全球领先的纺织大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染料生产国,在国际供应市场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中国染料的总产量已占据全球染料产量的近70%。

数据来源:前瞻研究院、国金证券研究所

近年来,我国染颜料、中间体、印染助剂等行业持续保持了稳定的增长态势,总产值由2013年的477.7亿元持续增长至2019年的709.8亿元。受需求下降影响2020年染料行业总产值有所回落,但仍旧达到了670.5亿元,2021年行业开始恢复,行业总产值达到689.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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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商情报网、智研咨询鉴于包括纺织、涂料、造纸、家纺、服装在内等染料下游行业对人们生活和国家经济的不可或缺性,再加上我国在纺织及染料生产领域的国际竞争优势,未来染料等下游市场的良好运行为氯化亚砜等原材料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氯化亚砜在新领域的应用

近年来,随着氯化亚砜在终端应用的不断创新及新旧产业的深度融合,氯化亚砜下游应用领域得到不断拓展,已被广泛应用食品添加剂和锂电池等新兴领域。

① 在食品添加剂领域的应用

随着消费升级的不断深入及人民对安全健康食品日益扩大的需求,食品添加剂已成为氯化亚砜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食品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担负着满足人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2021年,我国食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成品从712.05亿元增加到879.60亿元,增长趋势较为明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作为食品工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2016-2021年间食品添加剂行业主要品种产量从1,056万吨增长到1,409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92%;主要产品销售额从1,035亿元增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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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1%。2021年全年食品添加剂产量同比增长

5.39%。

甜味剂作为食品添加剂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天然甜味剂以及人工合成甜味剂构成。天然甜味剂虽然味道纯正,但其热量大、甜度较低、成本代价较高,增加肥胖、糖尿病、心脑血管、龋齿等各类疾病的风险等因素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消费者在要求食品口味以外,更加关注食品对健康的影响。目前我国中央及地方多个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行动的政策,倡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取代蔗糖,科学减少加工食品中的蔗糖含量。

发行人产品氯化亚砜作为氯代剂,是生产人工甜味剂三氯蔗糖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三氯蔗糖是以蔗糖为原料合成的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甜度可达到蔗糖的600-800倍,具有稳定性高、亲水性强、高甜度、纯正甜味、安全等特点。经美国心脏学协会、美国糖尿病协会和营养协会等权威性健康协会的详细审查,三氯蔗糖作为低能量甜味剂,可供肥胖症患者、糖尿病患者以及龋齿患者使用。目前三氯蔗糖作为人工甜味剂代表之一已经获得包括我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几十个国家批准使用,在可口可乐等碳酸饮料、酒类等成百上千种食品饮料中添加应用。原国家卫生部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三氯蔗糖可作为甜味剂添加在水果罐头、果冻、酱油、醋、调制乳、糖果、果酱、饮料类等食品及饮品中。

根据国信证券研究报告统计,在三氯蔗糖生产方面,截至2021年全球的产能约为2.82万吨,国内产能为2.47万吨。我国是三氯蔗糖全球最大的生产国,目前正常生产的主要企业包括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三和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速可乐士科技有限公司等,产能约为1.67万吨,已占据全球三氯蔗糖生产58.19%的比重。根据三氯蔗糖企业生产数据,生产1吨三氯蔗糖需要消耗7吨氯化亚砜,按照当前主要三氯蔗糖生产商的产能情况,我国三氯蔗糖生产业每年约有17.29万吨市场需求,成长前景可观。

未来,伴随着消费者对低热量、低糖无糖等健康食品饮料需求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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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包括三氯蔗糖在内的人工甜味剂以及相关上游原材料行业带来持续而广阔的发展空间。

② 氯化亚砜在锂电池领域的应用

随着下游新领域的技术发展及应用拓宽,现阶段及未来氯化亚砜的应用方向已逐步呈现向锂电池等新能源行业扩展的趋势,其中以新型锂盐(LiFSI )最为突出。

目前无机锂盐六氟磷酸锂(LiPF6)在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中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因其化学性质不稳定、低温环境下效率受限等缺陷,逐渐无法跟上锂电池发展的需求。LiFSI 作为电解液溶质锂盐具有高导电率、高化学稳定性、高热稳定性的优点,更契合未来高性能、宽温度和高安全的锂电池发展方向,以 LiFSI 为锂盐的电解液更能满足未来电池性高能量密度以及宽工作温度的发展需求,是最有可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LiPF6 的下一代锂电池锂盐。此前,虽然LiFSI性能优于 LiPF6,但受制于工艺成熟程度以及价格因素, LiFSI主要是作为LiPF6的添加剂使用,用于改善、提升电解液性能。但经过多年工艺探索,目前市场头部供应商对 LiFSI 的工艺路线选择已渐进尾声。随着持续的技术突破和工艺优化,叠加产品规模化带来的边际效应,LiFSI 的成本将逐步下降,经济性将逐渐显现,未来几年LiFSI有望逐步进入产业导入、需求爆发阶段,并进而有望逐步取代LiPF6,成为新一代锂电池电解液溶质。同时,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六氟磷酸锂由于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从2020年8月的6.95万元/吨上涨至2022年1月底的59万元/吨,六氟磷酸锂高企的价格将会进一步推动LiFSI的使用进程,甚至加速新型锂盐LiFSI对六氟磷酸锂的替代。根据GGII数据,头部电池企业的 LiFSI 添加比例在 0.5-3%之间,部分企业添加 LiFSI 的主流配方已经提升至3-6%,LiFSI应用加大的趋势已逐渐显现。

根据高工锂电的相关数据、天赐材料和新宙邦等公司的公开资料、《新型盐LiFSI: 电中游材料的下一个风口》等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25年全球锂电池需求为1,648GWh,其中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各占50%;1Gwh磷酸铁锂电池对电解液的需求量约为1,300吨,1Gwh三元锂电池对电解液的需求量约为1,000吨;根据天赐材料、新宙邦环评信息,每吨电解液对溶质锂盐的需求基本维持在0.126吨,但由于目前市场对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不断提升,电解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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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溶剂占比会减少,溶质锂盐的比例会变相增大,每吨电解液中溶质锂盐的含量将略大于0.126吨。基于上述数据,预计2025 年全球溶质锂盐的总需求约为 25.83 万吨。LiFSI 作为锂盐将替代部分 LiPF6,2025 年市场渗透率有望达到50%。基于 50%渗透率, 2025 年其全球市场需求将达到 12.91 万吨。若在LiFSI 完全替代 LiPF6的情况下,即市场渗透率达到 100%时,市场需求超过25万吨。随着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量的迅速扩张,电解液产销量加速增长,将带动LiFSI的使用量逐年上升,市场前景广阔。按照1吨LiFSI消耗1.5吨氯化亚砜,LiFSI市场总需求量12.91万吨/年及25万吨/年测算,LiFSI对氯化亚砜的需求量分别为19.37万吨/年及37.50万吨/年。综上,随着国产氯化亚砜产品工艺的不断提升,未来依托于锂电池产业的持续创新发展,氯化亚砜应用市场将获得新的高速增长点。

3、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行业发展情况

(1)间/对苯二甲酰氯的市场情况及应用前景

公司主要产品芳纶聚合单体系列,分为间苯二甲酰氯(IPC)和对苯二甲酰氯(TPC)。公司以自产产品氯化亚砜作为氯化剂,与间苯二甲酸(IsophthalicAcid,简称IPA)或对苯二甲酸(Terephthalic Acid,简称TPA)反应分别合成间苯二甲酰氯和对苯二甲酰氯。

公司当前生产的间/对苯二甲酰氯产品主要是作为聚合单体供应下游芳纶生产企业。芳纶是芳香族聚酰胺类纤维的通称,全称芳香族聚酰胺纤维,是一种新型高科技合成纤维;其强度是钢丝的5-6倍,拉伸模量为钢丝或玻璃纤维的2-3倍,韧性是钢丝的2倍,而重量仅为钢丝的1/5左右,在560度的温度下,不分解,不融化,具有良好的绝缘性和抗老化性。

芳纶产品大类中目前已经实现商业化应用和生产的有两种,即对位芳纶和间位芳纶:

名称特性
间位芳纶,全称“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纤维(MPIA),是由间苯二甲酰氯和间苯二胺合成的有机高分子纤维。由于酰胺键连接在两个苯环1号和3号位置,又称之为芳纶1313。具有耐高温、阻燃性、电绝缘性、耐辐射性等优点,并因其出色的耐高温绝缘性被工业界称为防火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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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芳纶,全称“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纤维(PPTA),是由对苯二甲酰氯和对苯二胺合成的有机高分子纤维,由于酰胺键连接在两个苯环的1号和4号位置,又称之为芳纶1414。具有耐高温、阻燃性、耐腐蚀、低密度、热收缩率小、尺寸稳定性好、高强度、高模量、质量轻等优良特性,并因其出色的金属特性被工业界称为防弹纤维。

由于芳纶兼有无机纤维的力学性能和有机纤维的加工性能,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高性能新兴材料,相关的应用领域如下图所示。芳纶诞生之初多用于航空航天开发材料和重要的战略物资,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逐步进入民用领域。随着我国乃至全球对安全、环保的不断重视,间位芳纶在工业环保、个体安全防护等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同时,芳纶纸及蜂窝材料在电子电器、高速列车、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的推广也进一步推升了间位芳纶全球市场的需求。对位芳纶方面,随着全球5G光纤、军民防护、汽车制造、新能源动力电池等对位芳纶主要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对位芳纶需求量增长迅速。2021年全球芳纶纤维市场规模为39亿美元,到2026年将达到63亿美元,2021年至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7%,增长势头强劲。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引进国外技术的基础上,结合自主研发,逐步突破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芳纶技术的封锁和对芳纶产品有限禁运的局面,实现了自主产业化生产。

(2)间/对苯二甲酰氯的下游市场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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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产间/对位芳纶的核心原料,间/对苯二甲酰氯的下游需求直接受到芳纶产业和终端消费市场的行业规模以及发展状况的影响。

①间/对位芳纶产能情况

截至2021年,全球间位芳纶市场主要参与企业的产能如下:

名称年产能(吨)
美国杜邦公司30,000
烟台泰和新材11,000
日本帝人5,000
超美斯4,500
东丽熊津1,500
韩国Huvis1,000
合计53,000

数据来源:公司公告、各公司官网、国金证券研究所

截至2021年,全球对位芳纶市场主要参与企业的名义产能如下:

名称年产能(吨)
美国杜邦公司35,000
日本帝人32,000
韩国可隆7,500
泰和新材6,000
中化国际5,000
韩国晓星3,700
中芳特纤3,200
中蓝晨光1,200
仪征化纤1,000
京博聚芳700
神马股份500
合计95,800

数据来源:公司公告、各公司官网、国金证券研究所

根据国金证券的研究报告及相关公司的公开信息,目前间位芳纶主要参与企业的产能为5.30万吨/年,对位芳纶主要参与企业的产能为9.58万吨/年。同时,在芳纶市场需求旺盛及发展前景广阔的背景下,芳纶生产企业积极扩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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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预计未来几年芳纶产业将持续快速发展,芳纶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就目前而言,仅芳纶市场龙头企业泰和新材和韩国可隆就已分别明确未来将新投产3.3万吨/年及7,500吨/年的芳纶产能。按照每生产1吨芳纶需要消耗0.85吨芳纶聚合单体的理论值计算,上述两家芳纶市场龙头企业所需的芳纶聚合单体增量就已达到3.44万吨/年。

②芳纶下游应用情况

A、间位芳纶a间位芳纶在环保和个体防护领域应用间位芳纶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电绝缘、高耐磨等优良特性。在环保领域,由于我国重工业企业较多,在国家“保卫蓝天”的大政策下,间位芳纶可用于生产优良的高温滤料除尘布袋,在电力、有色金属锻炼、钢铁、石灰、塑胶、熟石膏等工业生产环节广泛应用。

在个体防护领域,间位芳纶因其优异的性能已经得到各方广泛的认可,无论是在冶炼、电力、矿产、石油化工等工业防护领域,还是消防、军队作训等军警防护产品,需求都呈现增长趋势。近年来国家和企业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与投入越来越大。每年各类防护服装的年需求量约在1.8亿套左右。按平均单价每套80元人民币计算,总金额约为150亿元人民币。另根据国家林业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目前共有2,522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未来十年将新组建512支,每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数按照最低标准25人计算,森林消防专业队防火服总数量不低于76,000套,除此之外森林公安、森林航空等人员也需配备防火服,仅此轮换装森林防火服整体需求将不低于100,000套。上述防护服及防火服需求将促使芳纶需求的快速增长。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安全意识的提高、防护标准的加强,以及“体面劳动”理念的推广和践行,我国防护服装用间位芳纶纤维用量将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递增,预计2025年个体防护领域的间位芳纶需求量约1.13万吨。

b间位芳纶在橡胶增强、芳纶纸领域应用

在橡胶增强领域,芳纶纤维可作为一种橡胶制品骨架材料,以取代一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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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橡胶骨架材料钢丝。除了芳纶纤维具有钢材无法比拟的优势,采用芳纶纤维作出的橡胶制品比用钢丝作为骨架材料生产同样规格的橡胶制品轻。如胶管产品用芳纶纤维生产缠绕胶管比用钢材生产的橡胶输送带轻4-5倍;用芳纶帆布生产的输送带比用钢材生产的橡胶输送带轻5倍以上。另外,以芳纶纤维制成的帘布、线绳、纱线、帆布、整体带芯、直经直纬织物等被用作轮胎、传动带、输送带、胶管等橡胶制品的骨架材料以起到补强作用,可有效延长橡胶制品的使用寿命。

除上述应用外,间位芳纶纤维可生产芳纶绝缘纸,应用于变压器中线圈、绕组层间绝缘材料,绝缘套、部件间、导线及接头用绝缘材料;电机和发电机中线圈绕组、槽间、相间、匝间、线路终端绝缘材料;电缆和导线绝缘、核动力设备的绝缘材料等领域。以蜂窝芯材结构制作的芳纶纸板可应用于船舶、高铁、飞机、导弹、卫星宽频透波材料、大刚性次受力结构部件(机翼、整流罩、机舱内衬板、飞机舱门、地板、货舱和隔墙)等,是间位芳纶在高端航空航天及高速运输领域重要的应用方向。

目前,我国新材料行业公司联合高校、研究所等机构持续加大对芳纶材料的技术研发,增强我国间位芳纶及芳纶纸的供应实力及国际地位;随着国产间位芳纶技术的持续提升,将逐步实现进口产品替代,并占据全球供应市场一席之地。未来随着芳纶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的增长,间位芳纶及间苯二甲酰氯等上游原材料市场将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B、对位芳纶

a对位芳纶在军用防护和5G通讯领域应用

在防护领域,对位芳纶纤维制作的防弹衣承受和分散子弹、弹片能量的强度强于钢板,可抵抗手枪、猎枪及轻机枪的连续射击,但重量极轻便于穿戴;除此之外还可用于生产防弹板、防弹头盔等多种防弹防护用品。另外,在军事领域对位芳纶可用于生产直升飞机部件、降落伞材料、坦克和装甲的芳纶布幅和钢板、步兵战车及供应战车的防弹材料、水陆两栖装甲、海底声呐装置、军舰防弹指挥舱、火箭和导弹发动机壳体等。

在通信领域,随着当前5G网络技术发展和搭建进程的推进,作为生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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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光缆增强材料,芳纶1414在通信领域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近年来,我国光纤光缆行业发展迅速,中国是5G的领跑国并且已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光纤光缆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2021年间我国光缆线路铺设长度迅速增加,由2016年的3,041.35万公里到2021年的5,488.07万公里,增长了180.45%,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34%,增长趋势十分明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5G建设不断推进,对信息传播介质信息容量的要求不断增大,光缆逐渐代替传统的金属线,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介质。在光缆中,对位芳纶可用作张力构件,该张力构件具有高模量特点,可以使细小且脆弱的光纤在受到拉力时得到保护而不致伸长,从而不损害信号的传输性能,具有重要作用,芳纶增强材料需求将有望得到快速扩张。

另外,由于对苯二甲酰氯生产的芳砜纶(PSA)纤维没有熔点,在400℃以上高温下分解但不熔融,不收缩或仅呈微小收缩;离焰后立即自熄,无阴燃或余燃现象,适于耐温要求最高的防火外层布以及成毡后做隔热层。除阻燃性外,还具有抗切割、抗穿刺性、不妨碍行动自由、防水、合身、质轻和耐用等性能。非常适合用于过滤材料,如烟道气除尘过滤袋、稀有金属回收袋、热气体过滤软管以及作为耐酸、碱及一般有机溶剂的过滤材料和耐腐蚀材料等方面的应用。另外还可用于生产电绝缘材料,如电机绝缘材料、变压器绝缘材料、防电晕绝缘板、绝缘无纺布、絮片和毡、印刷电路板等。

随着全球5G光纤、军民防护、汽车制造、新能源汽车电池等对位芳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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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终端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对位芳纶的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美国杜邦公司、韩国可隆、泰和新材等国内外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将对上游高品质芳纶聚合单体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对位芳纶产业的大力发展将带动发行人芳纶聚合单体产品的持续需求增长。b对位芳纶在汽车工业的应用在汽车工业领域,对位芳纶可用于生产汽车子午胎帘子布和刹车片。轮胎作为汽车的重要零部件,是发展汽车产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轮胎工业实现快速增长,自2006年以来稳居世界最大轮胎生产国和橡胶消费国,目前,全球每年的轮胎总销量在18亿条左右,中国供应了超过30%的量。

数据来源:前瞻研究院、中国天然橡胶协会自2016—2021年间,我国子午线轮胎产量基本保持年产5.5亿条以上。随着交通运输与汽车业的持续发展和升级,对苯二甲酰氯及其下游的对位芳纶在汽车轮胎行业中的应用规模有望继续提升。

c在新能源汽车电池领域的应用当前全球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从2011年以来,以特斯拉、比亚迪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高速发展,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3年的20.2万辆上升至2021年的675万辆,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50%。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在此期间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3年的1.7万辆提升到了2021年的

352.1万辆,其中2019年的销量占全球销量的比例达到了54.6%,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受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全球锂离子动力电池出货量于 2021年达到出货量562.4GWh,同比大幅增长91.0%,五年内市场扩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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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锂离子动力电池基本结构是由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液组成。依据相关报道,决定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一个重要部件就是电池隔膜,目前常见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为聚烯烃材料,通常为聚丙烯、聚乙烯或者是两者共同的复合膜。这些材料熔点通常低于170℃,但是当电池因内部或外部原因造成升温时,隔膜会熔融并收缩,造成正负极直接接触导致短路,引起电池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给电池的使用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市场上对于更安全的锂离子电池隔膜需求迫在眉睫。应用对苯二甲酰氯制备的液晶高分子对位芳纶具备优异的热稳定性性能、耐化学腐蚀特性及良好的性价比,使其成为新一代可有效解决锂离子电池隔膜耐热隐患的材料之一。依据公开报道,芳纶隔膜目前应用较广,在松下供给特斯拉的NCA电池上已全面使用。芳纶涂布膜具有更优的吸液、保液性能和离子电导率,可在不影响安全性的前提下制造出更轻薄小巧的微型高容量电池。涂覆使用高耐热性芳纶树脂进行复合处理而得到的涂层,一方面能使隔膜耐热性能大幅提升,实现闭孔特性和耐热性能的全面兼备;另一方面芳纶树脂对电解液具有高亲和性,使隔膜具有良好的浸润和吸液保液的能力,而这种优秀的高浸润性可以延长电池的循环寿命。目前特斯拉Model S系列装载的锂电池已使用芳纶涂布隔膜。

4、行业发展趋势

精细化工及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品种多、更新速度快、专用性强,生产工艺复杂,这决定了本行业发展态势主要涉及技术研发、环保与安全、销售渠道和资金投入四大因素。

首先,精细化工中间体及高分子新材料高端技术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专业的学术背景,还需要多年研发和生产的实践积累经验。精细化工中间体种类多、更新快,需不断根据下游农药、医药及染料等行业需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产品品种。这就需要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新技术、新品种储备。精细化工及新材料行业技术研发主要集中在产品新品种选择、化学反应工艺路径选择、催化剂选取以及温度、压力、时间等工艺过程控制方面,不同的研发路径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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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导致产品成本、纯度、质量和后续扩展等的差异很大。因此,拥有大量高端和成熟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精细化工行业对结晶分离技术、精馏提纯技术、色谱检验技术、安全操作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等要求也非常高,需要企业配备相应专业生产技术工人。

其次,精细化工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有害物质,企业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这些有害物质的治理,使企业生产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日益提高,企业必须持续加大污染物处理技术研发、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和污染物处置力度。同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中的化学反应存在泄漏、易燃、易爆等安全风险。如果员工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导致反应路径、温度、浓度及压力变化超过安全标准,或者设备严重老化失修,可能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安全事故,导致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需要在环保处理技术和安全保护方面持续进行投入。

再次,精细化工中间体产品专用性强,需要建立特定销售渠道,能否与客户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将对企业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构成重大影响。精细化工中间体的质量和纯度直接影响到终端产品的性能和品质,跨国综合化工企业如美国杜邦公司、韩国可隆公司等对供应商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持续经营能力等有相当严格的要求,通常从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环保措施和职业健康等多个方面对相关生产商进行全面地考察和评估后,方确定某种或某几种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并定期进行复查评级/审计。因此,精细化工中间体企业一旦被选择为供应商后,通常会与下游大型客户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特定的销售渠道和严格的资质要求,对新进入者构成强大的销售渠道壁垒。

最后,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安全生产政策和职工福利政策的日益完善,以及美欧等发达国家对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产品进口标准的日益严格,精细化工及高分子新材料行业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这些都需要相关生产商在环保、安全、产品研发和经营规模等方面进行较大的投入,导致其初始及持续投入不断攀升。不具备规模和技术优势的小型精细化工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淘汰。因此,日益提高的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要求构成进入本行业的资金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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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是全球氯化亚砜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基地。公司作为主要参与方,参与制定了《工业氯化亚砜》化工行业标准,并凭借氯化亚砜产品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目前发行人系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行业地位突出。除公司外,国内氯化亚砜其他主要生产企业包括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合和化工化肥有限公司等,根据公开信息查询,上述企业氯化亚砜产能在4-5万吨,与公司存在较大差距。公司作为国内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主持编制了间/对苯二甲酰氯的国内化工行业标准。公司及三力新材为国内仅有的两家具备1万吨/年以上产能的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企业,为我国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行业第一梯队。目前,公司拥有3.1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产能,系国内最大的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在拥有产能优势的同时,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及品控能力,能够保证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纯度稳定在99.95%以上。公司凭借高纯度的优质产品和稳定供货能力为赢得了下游市场客户的青睐,国际主要的芳纶生产巨头美国杜邦公司、韩国可隆、日本帝人均选择与凯盛新材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主要竞争对手

1、氯化亚砜企业

除公司外,国内氯化亚砜产品主要生产企业如下: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世龙实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48)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现有氯化亚砜产能为5万吨。

(2)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禾实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97)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大宗化学品、医药中间体、功能性化工品及中间体等产品的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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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销售。大宗化学品主要为液氨、双氧水、三聚氰胺、甲醛、硫酸、硝酸、双乙烯酮、氯化亚砜等产品,现有氯化亚砜产能4万吨/年,以自用为主。

(3)石家庄市和合化工化肥有限公司

和合化工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集化肥、化工于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位于环渤海经济圈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北区。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总资产3亿多元,现有氯化亚砜产能5万吨/年。

2、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企业

除公司外,国内间/对苯二甲酰氯产品主要生产企业为青岛三力新材。

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青岛胶州市胶东镇大半窑村,其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间/对苯二甲酰氯、避蚊胺和油田助剂类产品。依据截至目前的市场可查询数据及合理推测,三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产能在1万吨/年以上。

(六)行业壁垒及公司竞争优势

1、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生产企业需要在工程设计、反应控制、产品提纯等方面拥有成熟的生产技术,从而能够以较高的效率生产出质量稳定的产品,这些技术都需要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研究、工艺改进才能够充分掌握。不同企业在相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可能选择不同的原料及反应路径、不同的催化剂来实现反应,不同的路径和催化剂在生产效率、危险程度和环境污染方面可能有着不同的表现,选择最优生产路径也依赖于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生产人员的工程设计、反应控制水平。因此,依靠多年技术研究与生产经验积累形成的技术壁垒是精细化工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

(2)人才壁垒

公司从事精细化工、新材料行业属于技术驱动型、人才密集型行业。行业核心技术涉及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精细化工、机械工程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经过多年技术和工程经验的积累,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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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复合型人才是行业争夺的主要对象。随着行业技术、服务和专业水平的提高,只有具备较强研发和生产实力的企业方可在行业取得较好的发展。业内企业只有经过多年的积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大量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后,方可具备专业化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

(3)安全环保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的生产通常都会涉及危险化学品,公司液氯等部分原材料及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产品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对于危化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据要求建设安全生产设施并取得相应资质。化工企业的建设项目,需要经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安全设施投入符合标准后才能够投入生产。另外,精细化学品的生产过程通常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工工艺对于企业的技术装备以及工艺设计等方面有着苛刻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后续维护过程中都需要企业进行较多的投入。精细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的设备、资质、后续维护方面都需要大量的技术和资金投入,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对环保的要求相对较高,并受环保部门监管。在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政策,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进行合理的“三废”处理安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相应的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企业正式生产时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必须安全处置。基于国内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环保壁垒。

(4)资金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投资规模较大,主要体现在精密设备投资、安全环保配套设施投入以及研发资金投入。从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为了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满足客户日益严苛的要求以及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前述成本的投入将逐步增加,不能持续投入进行技术开发和升级改造的生产商将逐步被淘汰。因此,拟进入精细化工行业的企业将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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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优势

(1)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和工艺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和发展潜力,具有多年的氯化亚砜及其下游酰氯产品的生产经验。目前,公司已经具备了氯化亚砜及酰氯类产品的生产、提纯及检测等核心技术;在生产及安全预警方面采用了自动化控制系统,保证了生产的稳定连续及安全性;通过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实现了整个生产工艺的节能环保和提质增效。公司在间/对苯二甲酰氯类化工行业拥有扎实的技术基础。公司的“氯化亚砜制备间苯二甲酰氯试制”和“氯化亚砜制备对苯二甲酰氯试制”均获得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主持编制了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参与编制了氯化亚砜行业标准。公司主要产品的纯度均能稳定保持99%以上,其中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能达到99.95%以上。

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生产工艺技术,并结合生产实践和客户需求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收率。公司独特的工艺技术保证了产品在大规模生产条件下的质量稳定性。公司的技术和工艺优势不仅为公司向客户提供品质更优、稳定性更好的产品提供了技术支持,而且还为公司保持丰厚的利润空间提供了技术壁垒,确保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2)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完善的研究机制以及实力较强的研发团队

公司拥有实力较强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有研发、技术人员22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5人,硕士学历5人,专注于高端化工产品氯化一体化的工程化研究以及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公司注重研发人才的梯队建设,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把握行业内的最新研究动向和理论知识,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生产投入,能有效的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计拥有专利139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88项。

目前,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聚芳醚酮类高性能材料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获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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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氯化亚砜)、2021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3)不断优化的循环利用生产工艺优势

氯化亚砜的主要生产原料是氯气和二氧化硫,而在使用氯化亚砜生产下游产品的过程中又会释放出二氧化硫。公司以二氧化硫的分离及循环利用为核心技术,串联上下游产品,不但解决了氯化亚砜使用过程中环保处理负担重的缺点,而且也降低了氯化亚砜的生产成本,开创了一条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的绿色经济之路。

(4)由精细化工领域向高分子材料领域延伸突破的一体化战略发展优势

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是我国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重要的工业基础之一。高性能工程塑料作为化工高分子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被国家和地方政府列为重点扶持发展的高科技产业。

经过公司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公司以间/对苯二甲酰氯为原材料进一步向下游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进行产业延伸。公司在摸索自身发展道路的同时,已经逐步形成了由精细化工领域向高分子材料领域延伸的发展战略。完善的产业链在充分提高生产效率、环保效率的同时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公司产业安全,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5)规模效应及成本优势

规模经营、核心技术、全工序自主生产为发行人建立了较大的成本优势。首先,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基地以及产能领先的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基地,规模优势明显。并且公司地处化工工业大省-山东省境内,毗邻河南、山西等能源大省,区位优势可有效降低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其次,发行人的生产加工设备部分为自主研发设计,造价相对较低,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最后,发行人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优化生产流程及技术工艺,在缩短生产反应周期的同时提高产品收率,最终有效控制了总体成本。

(6)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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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高纯度间/对苯二甲酰氯作为芳纶产品的核心关键原料,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严格考察,且一旦通过认证,双方之间将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下游客户供应链的稳固,也有利于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

同时,具备与优质客户紧密合作关系的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可以借助该优势提前掌握市场需求、开发更符合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获得市场先机。因此,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是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的竞争优势之一。公司长期专注于芳纶产业,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与不断积累,公司的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产品质量、产品线、稳定供货能力、品牌等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公司已与芳纶生产巨头美国杜邦公司、日本帝人、韩国可隆、泰和新材、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中芳特纤等下游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芳纶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及营销模式的不断改进,将使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影响

公司所属精细化工及新型高分子材料领域及其上下游为自由竞争行业,受国家的限制性管控较少。

公司上游原料液氯、液硫(含硫磺)、间/对苯二甲酸、对硝基苯甲酸等均系大宗基础化工原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虽然公司产品对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但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安全环保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锂电池等下游产业均系国民经济重要产业,芳纶更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性能纤维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农药和医药关乎国计民生,农药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2021年全球农药市场规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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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77亿美元,行业规模稳定增长;医药是国民健康的重要保障,2021年全国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29,288.5亿元,行业发展态势整体向好。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消费理念的升级,消费者对食品的可口性和安全性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食品添加剂行业也迅速发展,2021年食品添加剂销售额为1,341亿美元。在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增长的带动下,锂电池产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芳纶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高性能新兴材料,2021年全球芳纶纤维市场规模为39亿美元,泰和新材和韩国可隆等下游芳纶龙头企业仍保持快速的扩产步伐。综上,下游应用行业市场的蓬勃发展,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七、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无机化学品、羧基氯化物、羟基氯化物、新型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聚醚酮酮等,建立了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目前,公司系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及国内领先的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氯化亚砜及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均由公司主持/参与编制,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公司所产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性能纤维、高分子新材料、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锂电池等行业。其中,公司核心产品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主要用于生产高性能芳纶纤维,终端应用于国防军工、安全防护、工业环保、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公司产品品质优异,深受客户的认可,销售市场遍布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已同美国杜邦公司、日本帝人、东丽新材料、韩国可隆、泰和新材等国内外主要芳纶生产企业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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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关系,并成为该等企业的合格材料供应商。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产业深耕,经过多年发展,已构建成熟高效的运营体系并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在技术研发、生产规模、循环工艺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计拥有139项专利,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88项。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持/参与了主要产品氯化亚砜及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制定,并承担包括“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项目”在内的多项重大科研项目。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技术工艺、提高产品收率,并研发了二氧化硫与氯化氢气体的分离与循环利用工艺,形成了一条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

2、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主要产品名称主要用途
无机化学品氯化亚砜用于合成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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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主要产品名称主要用途
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除此之外,氯化亚砜还被广泛用于医药、农药、染料以及食品添加剂、锂电池等领域。
硫酰氯主要在有机合成中用作氯化剂或氯磺化剂,也可用于处理羊毛织品。
羧基氯化物芳纶聚合单体 (间/对苯二甲酰氯)用于合成高性能纤维芳纶1313及芳纶1414的核心原料之一,终端应用于国防军工、安全防护、工业环保、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同时间/对苯二甲酰氯也是生产新型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对硝基苯甲酰氯是合成叶酸,盐酸普鲁卡因等产品的重要中间体。
其他羧基氯化物(包括间甲基苯甲酰氯、氯乙酰氯、偏苯三酸酐酰氯等)间甲基苯甲酰氯:用于生产医药、农药、感光材料及染料中间体; 氯乙酰氯:氯乙酰氯是一种活泼的酰化剂和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氨基酸、农药、医药、染料、助剂、萃取溶剂合成等方面; 偏苯三酸酐酰氯:是一种非常重要羧酸衍生物,在有机合成、医药、资源环境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
羟基氯化物氯醚是用于生产低毒、高效的早期广谱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丙草胺的主要原料之一。
其他羟基氯化物(包括二氯二乙醚等)二氯二乙醚:主要用作有机溶剂、土壤熏蒸杀虫剂、衣服干洗剂、有机合成中间体等。
其他聚醚酮酮属于特种工程塑料,具有出色的耐高温性能、机械性能、抗辐射性能、耐腐蚀性能和耐摩擦性能等综合性能,主要应用于3D打印材料、防腐喷涂、航空航天、汽车制造、油气工业、电子电器制造、人体植入医疗等领域。
二氧化硫公司生产二氧化硫用于继续生产无机化学品氯化亚砜、硫酰氯,同时将为满足自用需求外的剩余二氧化硫对外销售。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运营部会同销售部门、各生产车间、财务部门等部门于每年年末及每季季末根据客户订单、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按月编制生产计划。生产运营部对公司生产进行统筹管理、调度,各生产车间按计划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各部门严格遵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产品标准进行生产活动,实时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同时公司质量部门对生产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种类和生产工艺设立了生产车间,为生产车间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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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了相应的动力设施并投资建设了各车间的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保障车间生产正常进行。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液氯、液硫(含硫磺)、间/对苯二甲酸、对硝基苯甲酸、乙二醇单丙醚等基础化工原料。目前,公司主要的基础化工原材料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与一些规模较大的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

(1)采购计划

生产运营部会同公司各部门于每年年末及每季季末编制生产预算,按照生产需求对每月采购计划进行预计。生产部门及库管部门根据每月的生产采购预算,结合实际需求及库存余额,按类别填报相应的采购申请单,送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实施。

(2)供应商评估及管理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满足公司所需的采购技术标准,且供应商应具有与所提供产品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保持质量稳定的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供应商有足够的产品交付能力,能够提供有效、及时、满意的服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由采购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公司主要原辅料均需向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企业进行采购。采购部门对合格供应商资格进行严格甄选,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业绩评定和能力调查,定期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维护和更新。

(3)采购的实施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单,结合合格供应商名录及询价结果实施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的原料通过供应商或专业物流公司运抵公司后,由质量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库管部门进行验收入库。

3、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市场最新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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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的突破和产品创新。通过对市场保持敏锐性及前瞻性,公司积极开发出符合终端客户最新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产品,服务于新产业和新业态。同时,在公司多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人才是推动公司创新及长期发展的原动力,通过构建以人才、创意及其他生产要素的高效结合,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逐渐更新及改进在试验和生产中的不足,实现在生产工艺上的优化,取得在科技研发创新中的突破,最终使得凯盛新材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终端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产品销往中国大陆、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公司设置国内业务部及国际贸易部等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不同市场、不同产品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信息收集、营销渠道拓展、销售实施及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公司凭借良好的业内口碑、较强的技术实力、出色的产品质量等竞争优势,利用多种渠道掌握客户的现有及潜在需求,积极获取销售订单,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种类产品名称年度产能 (吨/年)产量(吨)销量(吨)产能 利用率产销率
羧基氯化物芳纶聚合单体 (间/对苯二甲酰氯)2023年1-3月7,7506,867.526,496.1188.61%94.59%
2022年24,333.3319,912.0219,721.4693.41%99.04%
2021年23,333.3316,271.4815,673.8573.81%96.33%
2020年14,800.0013,292.9813,497.8989.82%101.54%
对硝基苯甲酰氯2023年1-3月1,000.00352.71376.9935.27%106.88%
2022年5,000.001,605.431,689.7332.11%105.25%
2021年5,000.002,592.292,588.9451.85%99.87%
2020年3,600.001,812.201,772.3650.34%97.80%
无机化学品氯化亚砜2023年 1-3月24,487.1723,339.5424,454.4495.31%104.78%
2022年109,815.36101,543.02101,388.8892.47%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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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产品名称年度产能 (吨/年)产量(吨)销量(吨)产能 利用率产销率
2021年116,384.15101,413.91103,713.2987.14%102.27%
2020年98,199.3694,973.7195,014.6896.72%100.04%
硫酰氯2023年 1-3月12,500.004,373.234,399.2634.99%100.60%
2022年50,000.0019,062.7818,266.5438.13%95.82%
2021年48,750.0018,318.1418,291.1337.58%99.85%
2020年17,500.009,439.769,324.8253.94%98.78%
羟基氯化物氯醚2023年 1-3月1,500.001,487.911,620.9499.19%108.94%
2022年5,333.333,472.603,360.8265.11%96.78%
2021年4,000.004,140.043,973.43103.50%95.98%
2020年4,000.003,682.623,715.6292.07%100.90%

注1:芳纶聚合单体2021年2月份产能变更为24,800吨,2021年11月份产能变更为21,000吨,2022年8月份产能变更为31,000吨。公司在计算芳纶聚合单体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时按照不同产能的持续时间进行了加权平均处理;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生产了951.57吨和2,817.01吨间苯二甲酰氯粗制品/成品,占用了公司芳纶聚合单体产能,上表中芳纶聚合单体的产能利用率=(芳纶聚合单体产量+间苯二甲酰氯粗制品/成品产量)/芳纶聚合单体加权平均产能。注2:公司在计算氯化亚砜的产能和产量时扣除用于一体化连续生产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等的氯化亚砜消耗量。注3:2020年6月,公司开始生产硫酰氯,产能为35,000吨/年,2021年2月公司将硫酰氯的产能提升至50,000吨/年,上表计算硫酰氯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时进行了加权平均处理。注4:2022年4月,公司将氯醚的产能提升至6,000吨/年,上表计算氯醚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时进行了加权平均处理。注5:对硝基苯甲酰氯2023年1月产能变更为4,000吨/年。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2023年1-3月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芳纶聚合单体3,496.6514.20%
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929.783.78%
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5.700.02%
小计4,432.1318.00%
2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醚/氯乙酰氯1,978.518.03%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62.860.26%
山东福尔有限公司1.270.01%
小计2,042.6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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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3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芳纶聚合单体1,813.277.36%
4KINGLAND TRADING CO.,LTD芳纶聚合单体1,402.235.69%
5利津鸿蒙新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化亚砜1,010.074.10%
合计10,700.3543.45%
2022年1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芳纶聚合单体3,880.543.9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68.481.60%
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1,270.161.29%
小计6,719.196.84%
2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芳纶聚合单体6,661.046.78%
3KINGLAND TRADING CO.,LTD芳纶聚合单体4,880.134.97%
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65.420.07%
小计4,945.555.03%
4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芳纶聚合单体3,812.373.88%
超美斯新材料(淮安)有限公司613.170.62%
小计4,425.544.50%
5Dupont Specialty Products USA, LLC芳纶聚合单体4,215.864.29%
合计26,967.1727.45%
2021年1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芳纶聚合单体2,985.763.4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01.691.60%
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330.660.38%
小计4,718.125.40%
2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芳纶聚合单体4,560.425.22%
3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对硝基苯甲酰氯4,190.854.80%
4利津康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氯化亚砜3,375.283.86%
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氯化亚砜739.460.85%
小计4,114.744.71%
5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醚3,813.124.36%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211.560.24%
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氯化亚砜23.260.03%
小计4,047.9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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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合计21,632.0824.76%
2020年1Dupont Specialty Products USA, LLC芳纶聚合单体6,105.829.81%
2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芳纶聚合单体5,301.618.52%
3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芳纶聚合单体3,539.335.69%
4首建科技有限公司氯醚2,913.194.68%
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氯醚560.080.90%
小计3,473.275.58%
5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醚3,282.085.28%
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氯化亚砜14.740.02%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氯化亚砜13.910.02%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102.650.17%
小计3,413.385.49%
合计21,833.4135.10%

注:报告期内,对于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公司合并计算对其销售额,具体包括:①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秦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②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KINGLAND TRADING CO.,LTD;③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④利津康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利津鸿蒙新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⑤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首建科技有限公司;⑥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美斯新材料(淮安)有限公司。

(1)前五大客户变动分析

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前五大客户均从起始合作开始延续至今,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作长期且稳定。通过多年的紧密合作,公司在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交付时效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公司与客户之间已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有所变动主要系客户根据其自身生产需求调整采购金额所致。

(2)境内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内外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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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21,143.9285.8784,303.3385.8181,243.1092.9852,522.1584.43
国外3,480.6314.1313,940.5014.196,138.127.029,687.2415.57
合计24,624.54100.0098,243.83100.0087,381.22100.0062,209.4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以内销为主,销售金额分别为52,522.15万元、81,243.10万元、84,303.33万元21,143.92万元,占主营业务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43%、92.98%、85.81%及85.87%。

(3)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3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截至2023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华邦健康直接持有颖泰生物45.82%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颖泰生物1.24%股权,合计持有颖泰生物47.06%股权,为颖泰生物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松山为颖泰生物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张海安兼任颖泰生物董事,公司董事王剑兼任颖泰生物监事会主席,颖泰生物及其子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凯盛新材关联方。颖泰生物及其子公司系国内大型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公司氯化亚砜、氯醚及氯乙酰氯主要用于生产丙草胺、功夫菊酯、精异丙甲草胺及异丙甲草胺等农药产品,公司向颖泰生物出售的产品实现了最终销售。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公司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液氯、液硫(含硫磺)、间/对苯二甲酸、对硝基苯甲酸、乙二醇单丙醚等基础化工原料,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煤等。公司主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及能源市场供应充足,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总采购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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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液氯312.282.41%3,878.057.57%12,175.0323.40%6,197.2120.57%
液硫 (含硫磺)1,425.9710.99%7,024.6313.70%5,067.329.74%1,972.286.55%
间苯二甲酸2,039.6315.73%3,518.946.86%2,736.935.26%1,680.855.58%
对苯二甲酸1,689.8013.03%6,501.8312.68%4,157.887.99%2,616.178.68%
对硝基 苯甲酸471.953.64%3,804.897.42%8,104.1615.57%3,402.6711.29%
乙二醇 单丙醚1,457.9911.24%4,149.758.10%5,224.4910.04%4,319.3014.34%
能源电力986.597.61%3,408.596.65%2,495.904.80%2,038.936.77%
--2,297.044.48%2,583.134.96%1,160.883.85%
合计8,384.2064.65%34,583.7267.46%42,544.8381.75%23,388.3077.63%

注:2022年末,公司完成40t/h天然气锅炉项目建设,完成了由煤炭向天然气的转换。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一季度未采购煤。

2、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
2023年1-3月1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1,335.3010.30%
2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1,194.259.21%
3LOTTE CHEMICAL CORPORATION1,149.728.86%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843.826.5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142.771.10%
小计986.597.61%
5淄博久特物资有限公司900.296.94%
合计5,566.1442.92%
2022年1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3,616.107.05%
2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3,304.026.4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104.570.20%
小计3,408.596.65%
3LOTTE CHEMICAL CORPORATION3,142.166.13%
4淄博久特物资有限公司3,136.2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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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
5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3,081.216.01%
合计16,384.3431.96%
2021年1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11.585.02%
浙江皇马尚宜新材料有限公司1,758.373.38%
小计4,369.958.40%
2淄博柘钛商贸有限公司3,683.137.08%
3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522.336.77%
4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3,369.376.47%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2,495.904.80%
合计17,440.6933.51%
2020年1淄博柘钛商贸有限公司2,918.829.69%
2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56.369.15%
3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2,513.258.34%
4淄博树德经贸有限公司2,321.827.71%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2,038.936.77%
合计12,549.1741.65%

注:报告期内,对于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公司合并计算对其采购额,具体包括:

①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皇马尚宜新材料有限公司;②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1)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动主要系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求、供应商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及供货稳定性等因素调整采购金额所致。

(2)境内外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11,819.6791.1448,119.1993.8749,566.6395.2528,098.7193.26
国外1,149.728.863,142.766.132,472.934.752,030.796.74
合计12,969.39100.0051,261.35100.0052,039.56100.0030,129.5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国内采购为主,国内采购金额分别为28,09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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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66.63万元、48,119.19万元及11,819.6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26%、95.25%、93.87%及91.14%。

(3)供应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采购额50%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30%的情形。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五)进口国家的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等情况

公司境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芳纶聚合单体,出口国家主要为美国、韩国、日本,前述三国均未对芳纶聚合单体的销售设置特别的准入门槛,无需履行许可、备案等程序。目前,公司产品境外销售国家和地区不存在提高许可或备案的准入门槛的情形。

发行人出口的产品不属于涉及限制或禁止的有毒有害敏感商品,也不属于需要获得进口国进口配额的商品或获取政府补贴的特殊商品,不易触发进口国反倾销措施,引起贸易争端。目前,美国、韩国、日本地区尚未对发行人出口的产品制定反倾销政策。

2018年以来,美国相继公布了一系列对进口自中国的各类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公司主要产品之一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等。具体过程如下:2018年9月,美国决定对第三批2000亿美元产品加征10%关税,发行人对外出口的产品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在该第三批加征关税清单中。2019年5月9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将对华301调查项下2000亿美元产品加征的税率从10%提至25%。

产品名称加征关税商品编码原税率加征10%关税后加征25%关税后
芳纶聚合单体2917.39.306.5%16.5%31.5%

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215.86万元和45.85万元,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29%和0.19%,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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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经查询境外销售目的国韩国、日本和美国商务部网站,目前除美国外其他进口国家或地区未出台针对公司产品采取禁止、限制进口和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公司向韩国、日本等国家出口产品未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

发行人的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作为芳纶产品的核心关键原料,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严格考察,且一旦通过认证,双方之间将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下游客户供应链的稳固,也有利于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合作关系稳定。

(六)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明确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及相关员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中公司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安全总监任副主任委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及部分员工代表任委员,自上而下的形成了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公司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公司安全工作;制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励;协调重大安全项目工程的资金落实;协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安全检查和督查等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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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等方式,自上而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环节的安全性。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目录》,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主要如下:

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三氧化硫[稳定的]、亚硫酰氯(氯化亚砜)、氢氧化钠溶液、2-丙氧基氯乙烷(氯醚)、二氯化二硫、硫磺、间苯二甲酰氯、硫酸、乙二醇单丙基醚、氧氯化硫(硫酰氯)、二氧化硫、对苯二甲酰氯、4-硝基苯甲酰氯、盐酸、氯、氯乙酰氯、3,5-二甲基苯甲酰氯、间硝基苯甲酰氯、辛酰氯盐酸、硫酸

在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行人已在厂区内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公司在厂区内的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通信、报警装置;发行人同时提供了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相关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均按照要求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专用储罐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公司也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相关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同时,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在运输、交易过程中,发行人建立了相关制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信息以及所购买的化学品品种、数量、用途,并对相关销售记录、文件妥善保存。公司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运输环节全部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货品运输,在实施运输之前公司会对相关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进行提前审核,确保运输环节的合法合规。

硫酸、盐酸为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除了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储存和后续处置,同时公司也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管理。

综上所述,公司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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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各环节符合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安全生产培训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组织相关的安全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公司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针对不同岗位的安全特点,进行安全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员工在进入岗位前接受72小时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涉及特种作业等相关人员参加专项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等。另外,公司各部门、班组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组织安全技术座谈等。

(3)安全管理情况

公司对重点岗位、要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力争将各种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公司严格规范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公司通过日常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等,从制度、工艺、设备隐患、安全措施、生产记录等多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现场操作和生产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安全管理部每月召开各部门安全会议,生产车间每月两次开展安全生产班组活动,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备有检测、报警、防爆、现场防护等预防事故设施,泄压、止逆、紧急切断等控制事故设施,泡沫发生器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并严格按照智能化车间标准建设DCS操作系统和SIS安全仪表系统,实现生产控制功能分散、显示操作集中、实时数据库生成、工业流程画面生成、历史数据库生成、报表自动生成等功能。通过结合PLC数字运算操作电子系统的使用,公司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控制系统的数据运算、自动控制、自动预警、通信联络、安全连锁、异常诊断及快速处理等能力。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亦未受到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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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监督部门的重大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及流程控制文件,对主要污染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达到国家法规及相关环保机构要求的标准。为规范环境保护,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部,实现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问题被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保生产的要求,已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于2019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第四批绿色工厂”。

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公司在生产工艺设计和改造过程中十分重视三废的减排及循环利用,坚持循环经济及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在环保方面投入,既减少了废气等环保处理压力,又能实现生产循环经济以达到效益最大化。

公司目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具体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名称情况如下:

废气产生污染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名称
类别产生污染环节名称
燃气锅炉(热力)燃气锅炉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生产线反应器尾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氯化氢(HCl)
废水产生污染物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名称
类别产生污染环节名称
生活废水厂区日常生活排放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
循环冷却水生产装置降温
冲桶废水冲洗物料桶
喷淋塔废水尾气处理
地面冲洗水冲洗厂区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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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产生污染物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名称
类别产生污染环节名称
废渣生产反应工艺废渣
污泥污水处理站半固态污泥
废催化剂催化反应废活性炭
废包装物物料包装包装袋、油漆桶等

公司生产工艺中氯化亚砜参与的氯化反应过程会产生氯化氢和二氧化硫尾气,通过多级吸收加梯度分离技术,逐步将混合气体进行彻底分离,并将氯化氢转化为副产盐酸;二氧化硫再经变压压缩及精馏技术进行提纯,达到高品质的二氧化硫产品,可以循环利用继续生产氯化亚砜产品,再辅助以其他吸收技术,将二氧化硫回收利用率提高至95%以上,有效降低了尾气处理成本,实现了尾气的循环利用。因此公司生产线所产气体污染物很少,废气污染主要产生于提供热力能源的燃气锅炉装置。

(1)废气

公司为了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投资建设了燃气锅炉以取代之前的高效煤粉锅炉,用于为厂区提供热力能源。改造为燃气锅炉后,将不再产生烟尘颗粒物,燃烧产生的NOX、SO

,经脱硫、脱硝工艺处理后排放。改造之前煤粉锅炉产生烟尘颗粒物,燃料输送系统在煤粉塔、渣库等工艺环节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都会经除尘处理后排放。

公司整体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的标准要求。

(2)废水

公司生产中的废水主要为清洗设备、冷却循环水、生活污水和冲洗地面产生的废水。厂区废水全部进污水管网,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初步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送至淄川区双杨镇葛洲坝水务淄博淄川有限公司(双杨镇污水处理厂)由其深度处理,减轻了企业的废水处理压力。

(3)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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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蒸馏、精馏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渣等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工艺废渣等固废在清理或更换装置时才会实际产生。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环境噪声

生产中噪声源主要是包装设备、真空机组以及各类机泵等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设备是泵、风机等,公司采取厂房隔声、采用低噪设备以及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消音、减振等措施。整体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无机化学品、羧基氯化物、羟基氯化物、新型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聚醚酮酮等,建立了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

目前,公司系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及国内领先的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氯化亚砜及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均由公司主持/参与编制,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未来,公司将持续坚持产业深耕,持续加强公司在氯化亚砜产业链的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强化与优质客户的合作,不断完善公司现有业务的各项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等产品的领先地位。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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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加强公司现有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实现公司现有业务和新业务的共同发展。

2、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制定了“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一链”即氯化亚砜产业链,“两翼”即在氯化亚砜产业链基础上辐射下游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基地,积累了大量氯化亚砜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经验和专利技术,对氯化反应的机理、关键控制点等方面有着深刻的理解。公司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及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辐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延链强链补链,产业链环环相扣,实现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在产品工艺革新、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持续投入大量研发人员和科研经费,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性能的优化提高要求,以及新材料产品的需求,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1,430.795,397.754,309.672,956.42
营业收入24,802.82101,048.4987,959.1562,402.6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77%5.34%4.90%4.74%

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详见“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3、研发费用”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具体详见本节“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及本小节“(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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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研发人员数量22120415393
员工总数896833616549
研发人员占比24.67%24.49%24.84%16.94%

报告期各期末,研发人员的数量稳步上升,人员占比保持了持续上升的趋势。

(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核心技术包括“氯化亚砜的连续化生产、制备、提纯及检测技术”“二氧化硫的分离、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氯化亚砜下游产品应用)”“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的高效制备技术(间/对苯二甲酰氯应用)”“PEKK的连续化及规模化生产技术”“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技术”等五项核心技术。发行人掌握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独立性具有积极有利影响。

氯化亚砜生产技术方面,国内外合成氯化亚砜主要有氯磺酸法,二氧化硫气相法,三氯氧磷联产法,三氧化硫法等多种生产工艺。国外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均为三氧化硫法工艺路线,由于三氧化硫储存以及运输要求较高,有爆炸危险,因此该方法较适合与硫酸生产装置联产,国内未有普及。国内氯化亚砜生产厂商经过多年工艺改进已淘汰了氯磺酸法等落后工艺路线,多采用二氧化硫气相法工艺路线,可实现气相连续合成。公司目前也采用了主流的二氧化硫气相法路线,该方法原料成本低,产品稳定性高,生产的产品无色透明,且能实现规模化生产,其中不完全反应的二氧化硫经分离后可以循环使用,尾气中含微量的SO

用碱液吸收为亚硫酸钠,有效降低了“三废”排放。

芳纶聚合单体生产技术方面,公司以二氧化硫的分离及循环利用为核心技术,串联上下游产品,将生产间/对苯二甲酰氯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经分离后返回氯化亚砜生产线使用,不但解决了产品生产过程中环保处理负担重的缺点,而且同时开创了一条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的绿色经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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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聚醚酮酮(PEKK)作为“金字塔尖”的高性能新材料及特种工程塑料,对国家战略发展及产业升级意义重大,公司集中科研力量进行攻关,在攻克了“聚合过程中容易发生相分离”、“副反应多”等重大难题后,开发了梯度差量均相聚合技术。在亲电取代反应法的基础上,通过梯度差量均相聚合技术,制备出高品质的高性能聚醚酮酮树脂材料。公司聚醚酮酮核心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尚无主要竞争对手。

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技术是公司氯化亚砜产业链向新能源方向的延伸。通过对反应机理的研究并结合公司自有技术,抑制了大部分副反应的发生,并提高了反应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不断完善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的技术体系,产品的行业标准均由公司主持/参与编制,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发行人技术特点、技术水平及技术先进性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水平及技术先进性
1氯化亚砜的连续化生产、制备、提纯及检测技术公司多年来深入开展氯化亚砜精制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在产品质量、收率、动力能耗及环保方面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具体体现在: 1)优化合成催化剂,催化活性更高,使用寿命更长,保障了生产的高效运行。 2)充分利用氯化亚砜的合成反应热,用于精馏过程物料预热,提高进塔物料温度;采用差压耦合原理,实现了热能的高效利用。 3)通过喷射加压将氯化亚砜反应过程中未转化的氯气、二氧化硫重新进入反应器并再次转化利用。通过多次的循环再利用,使生产持续高效运行。 4)在氯化亚砜精馏提纯中采用化学分解与物理精馏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氯化亚砜两塔连续精馏工艺,产品纯度更高、更节能,节省了设备投资。 5)氯化亚砜色谱检测技术,实现杂质提纯的快速响应,准确性高且可操作性强,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二氧化硫的分离、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氯化亚砜下游产品应用)氯化亚砜参与的氯化反应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氯化氢和二氧化硫尾气,通过多级吸收加梯度分离技术,逐步将混合气体进行彻底分离,并将氯化氢转化为副产盐酸;二氧化硫再经变压压缩及精馏技术进行提纯,达到高品质的二氧化硫产品,可以循环利用继续生产氯化亚砜产品,再辅助以其他吸收技术,将二氧化硫回收利用率提高至95%以上,该项技术现已实现了全自动化控制,保障安全分离回收氯化尾气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尾气处理成本,实现了尾气的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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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水平及技术先进性
3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的高效制备技术(间/对苯二甲酰氯应用)随着国内外高端芳纶纤维的迅速发展,对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的品质和产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芳纶聚合单体中杂质种类多,含量高,导致聚合反应过程难以控制,芳纶纤维品质不能满足需求。公司重点研发了芳纶聚合单体中杂质产生的机理,攻克了高品质芳纶纤维聚合单体的制备关键技术,具体体现在: 1)开发出高效复合催化剂,是该工艺技术的核心和关键技术之一。较常规工艺,反应效率提升的同时,控制副反应发生及杂质产生,有效减轻后续提纯压力,生产效率及收率大幅提升。 2)开发了差量物料控制技术,是该工艺技术的核心和关键技术之一,在均相催化条件下,通过自主研发的设备,实现了反应,精馏及尾气处理的自动化和连续化控制,生产效率提高,实现了芳纶聚合单体大规模高效平稳生产。 3)开发了芳纶聚合单体的反应及精馏过程中温度-真空协同控制关键技术,制备了高纯度芳纶单体,固废物大幅降低,产品纯度提高至99.95%以上。 4)开发芳香族酰氯片状产品生产工艺。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对熔融液态酰氯进行连续固化、切片和包装,获得的固体片状酰氯产品具有与液相产品相当的纯度,满足不同行业对酰氯产品的差异化需求。
4PEKK的连续化及规模化生产技术公司重点研发聚醚酮酮(PEKK)产业化关键技术,在攻克了“聚合过程中容易发生相分离”、“副反应多”等重大难题后,提出了梯度差量均相聚合技术。具体技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开发了浓度梯度差量控制工艺取代了传统杜邦二步法工艺,该项技术有效地解决了多位点高活性大容量复杂体系低温共缩聚单体聚合控制方法,通过梯度浓度成功控制住了PEKK聚合过程中的“副反应”,显著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2)公司在工艺上通过温度、压力的差量控制实现对PEKK刚性分子链有序增长的有效调控,实现了高粘度低温共缩聚体系的连续聚合以及聚集态调控。该项技术有效地解决了聚合体系容易发生相分离的问题。 3)在分析金属离子与聚醚酮酮络合原理的基础上,探明了金属离子同聚醚酮酮的解离机理,开发了金属离子高温洗脱技术,有效解决了加工过程中由于金属离子的次生催化作用导致的支化交联等副反应的发生。
5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技术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技术是公司氯化亚砜产业链向新能源方向的延伸。通过对反应机理的研究并结合公司自有技术,抑制了大部分副反应的发生,并提高了反应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具体体现在: 1)公司基于对双氯磺酰亚胺酸合成过程中的反应机理的研究,通过对反应工艺的改进,抑制了大部分的副反应的发生。公司自主研发的尾气分离装置,将副产二氧化硫/氯化氢气体通过硫氯分离技术得到高纯度二氧化硫,可回用至氯化亚砜生产线,实现硫元素循环利用。 2)采用新型氟化试剂替代氟化氢氟化双氯磺酰亚胺,使得氟化反应可以在可控条件下进行,进一步提高了反应的安全性。 3)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合成及纯化工段,反应上开发了锂化试剂转化率接近100%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了高价值原料的利用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开发了惰性溶剂析出结晶工艺技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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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水平及技术先进性

对溶液浓度和惰性溶剂的加入量,控制了双氟磺酰亚胺锂的结晶形貌,提高了双氟磺酰亚胺锂的产率和纯度,可实现制备高纯度的双氟磺酰亚胺锂粉体。

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状况

1、固定资产整体状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2,454.933,479.236.7518,968.9584.51%
机械设备48,632.6713,685.1434.3634,913.1671.86%
运输工具2,260.041,119.830.001,140.2150.45%
其他设备设施11,876.235,153.440.136,722.6656.61%
总计85,223.8723,437.6541.2461,744.9872.50%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减值准备)/原值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2、房屋建筑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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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建筑面积 (㎡)坐落用途他项权利
1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32号发行人6,113.21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东,双罗路北工业/办公/仓储/其它
2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29号发行人1,379.36淄川区双罗路以北,华坞村办公/其它
3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30号发行人10,849.89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东工业/工业、交通、仓储/其它
4鲁(2019)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17348号发行人2,545.2淄川区张博路东住宅
5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31号发行人27,078.63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东,双罗路北其它/办公/仓储
6淄博市房权证淄川区字第04-1063928号发行人1,497.76淄川区双沟镇小庄地段、张博路以东工业
7淄博市房权证淄川区字第04-1063929号发行人170.48淄川区双沟镇小庄地段、张博路以东工业
8淄博市房权证淄川区字第04-1063930号发行人427.82淄川区双沟镇小庄地段、张博路以东工业
9淄博市房权证淄川区字第04-1063932号发行人1,334.68淄川区双沟镇小庄地段、张博路以东工业
10淄博市房权证淄川区字第04-1063933号发行人1,550.56淄川区双沟镇小庄地段、张博路以东工业
11淄博市房权证淄川区字第04-1063934号发行人967.50淄川区张博路东,双沟镇政府西办公
12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0号凯斯通化学79.56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9商业服务
13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1号凯斯通化学107.60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8商业服务
14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2号凯斯通化学77.24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11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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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建筑面积 (㎡)坐落用途他项权利
15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3号凯斯通化学79.02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3商业服务
16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4号凯斯通化学79.56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13商业服务
17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5号凯斯通化学116.59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14商业服务
18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6号凯斯通化学79.56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4商业服务
19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7号凯斯通化学150.53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2商业服务
20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8号凯斯通化学62.96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6商业服务
21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59号凯斯通化学107.6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12商业服务
22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60号凯斯通化学79.56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7商业服务
23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61号凯斯通化学104.87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1商业服务
24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62号凯斯通化学79.56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05商业服务
25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63号凯斯通化学104.87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15商业服务
26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31564号凯斯通化学136.57张店区心环路6号1单元18层1810商业服务
27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27611号潍坊凯盛162.08昌邑市下营镇金晶大道35号4幢2单元401等成套住宅
28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27612号潍坊凯盛153.22昌邑市下营镇金晶大道成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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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建筑面积 (㎡)坐落用途他项权利
35号4幢2单元402等
29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27613号潍坊凯盛161.69昌邑市下营镇金晶大道35号4幢2单元501等成套住宅
30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27614号潍坊凯盛157.06昌邑市下营镇金晶大道35号4幢2单元502等成套住宅
31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27615号潍坊凯盛161.99昌邑市下营镇金晶大道35号4幢2单元302等成套住宅
32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68900号潍坊凯盛118.18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6幢3单元601成套住宅
33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68901号潍坊凯盛129.45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8幢1单元601成套住宅
34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68905号潍坊凯盛129.57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6幢3单元602成套住宅
35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68911号潍坊凯盛118.07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8幢1单元602成套住宅
36鲁(2022)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0175号潍坊凯盛107.71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5幢3单元202成套住宅
37鲁(2022)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0176号潍坊凯盛107.71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5幢3单元302成套住宅
38鲁(2022)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0177号潍坊凯盛107.71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5幢3单元402成套住宅
39鲁(2022)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0179号潍坊凯盛107.71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5幢3单元502成套住宅
40鲁(2022)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0181号潍坊凯盛107.71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5幢3单元602成套住宅
41鲁(2022)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0182号潍坊凯盛107.71昌邑市院校东街499号5幢3单元702成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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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4项为凯盛新材自用员工宿舍;第27-41项成套住宅为潍坊凯盛自用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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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下述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面积(㎡)账面价值(万元)
1老办公楼1,08515.44
2车间北烘干室及泵房320.05
3K101五号装置车间2,291.90518.17
42万吨酰氯车间3,982.60588.40
5磨料间233.1366.42
610KV配电室547.20216.72
7聚醚酮酮车间5,608.531,210.22
8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2,708.67800.17
97.2万吨/年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及风机房1,962.50499.41
10潍坊凯盛房产24,086.907,750.52
合计42,538.4311,665.52

第一项和第二项建筑物建成后,因市政公路规划调整原因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上述两项未办证房产均非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未办证房产系在公司首发上市前形成,为避免发行人因上述两项未办证房产遭受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若凯盛新材及其子公司因发行上市前的无证建筑物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者无证建筑物被责令拆除,本公司将在无须凯盛新材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凯盛新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费用、资产损失、罚款、停工等,使凯盛新材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第三项至第十项均为新建成的建筑物,报建手续齐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公司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4月,淄川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了《证明》: 凯盛新材已就K101五号装置车间、2万吨酰氯车间、磨料间、10KV配电室、聚醚酮酮车间和安全生产管控中心在建设之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完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障碍。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经核查,该公司

1-1-132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也不存在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

3、发行人及子公司出租不动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坐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
1发行人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淄川区双杨镇张博路东、双沟镇政府西967.5060,000元/年2023.1.1-2024.12.31
2发行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淄川区双杨镇小庄地段,张博公路以东60.007,600元/年2017.1.1-2023.12.31
3凯斯通化学青岛恒天金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6号淄博新材料交易中心A座18层1801、1802、1803、1804、1806、1810、1808室721.11315,846.18元/年2021.5.1- 2024.4.30
4凯斯通化学淄博迪优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6号淄博新材料交易中心A座18层1805室79.5629,039.40元/年2021.1.-2023.12.31
5凯斯通化学淄博同进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心环路6号淄博新材料交易中心A座18层1809室79.5634,847.28元/年2021.11.1-2024.10.31
6凯斯通化学丰石(山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6号淄博新材料交易中心A座18层1811室77.2428,192.60元/年2023.6.22-2026.6.21
7凯斯通化学淄博凯美克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心环路6号淄博新材料交易中心A座18层1807室79.5629,039.40元/年2023.5.20-2026.5.19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其他合计
期末账面价值14,378.3746.9613.68109.8414,548.85

1、土地使用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1-1-133

序号地址权利人产权证书号面积(㎡)权利 性质用途期限至
1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东发行人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30号32,894.77出让工业用地2051年11月30日
2淄川区双杨镇小庄村段,张博公路以东发行人淄国用(2015)第C02106号20,610.98出让工业用地2055年10月7日
3淄川区华坞村,双罗路以北发行人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32号15,356.07出让工业用地2056年12月23日
4淄川区双罗路以北,华坞村发行人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29号9,204.00出让工业用地2056年12月23日
5淄川区张博路东发行人鲁(2019)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17348号2,864.22出让机关团体用地2062年10月17日
6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东,双罗路北发行人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231号124,283.89出让工业用地2063年07月24日
7淄川区双杨镇双罗路以北、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南发行人鲁(2022)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50188号103,301.24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12月13日
8昌邑市卜庄经济开发区廒卜路东侧潍坊凯盛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63558号49,975.00出让工业用地2061年5月 4日
9昌邑市卜庄经济开发区廒卜路东侧潍坊凯盛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证第0063564号208,100.10出让工业用地2061年5月3日
10昌邑市下营经济开发区李廒路以南、新区东二路以东潍坊凯盛鲁(2022)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5220号10,100.00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4月19日
11昌邑市下营经济开发区李廒路以南、新区东二路以东潍坊凯盛鲁(2023)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07657号2,895.00出让工业用地2073年4月29日

2、商标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如下:

(1)发行人拥有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权利人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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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权利人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凯盛新材17222508062018.01.28-2028.01.27原始取得
2凯盛新材40222506952018.05.14-2028.05.13原始取得
3凯盛新材22222506172018.01.28-2028.01.27原始取得
4凯盛新材19222504722018.05.07-2028.05.06原始取得
5凯盛新材42222503402018.01.28-2028.01.27原始取得
6凯盛新材7222502632018.01.28-2028.01.27原始取得
7凯盛新材2222500492018.01.28-2028.01.27原始取得
8凯盛新材1190389312017.06.28-2027.06.27原始取得
9凯盛新材1190389302017.03.07-2027.03.06原始取得
10凯盛新材1190389292017.03.14-2027.03.13原始取得
11凯盛新材17189920672017.05.21-2027.05.20原始取得
12凯盛新材2189917642017.02.28-2027.02.27原始取得
13凯盛新材40189914302017.05.21-2027.05.20原始取得
14凯盛新材37189912802017.05.21-2027.05.20原始取得
15凯盛新材20189908822017.05.21-2027.05.20原始取得
16凯盛新材10189898572017.02.28-2027.02.27原始取得
17凯盛新材553985392019.08.28-2029.08.27原始取得
18凯盛新材4353985382019.11.07-2029.11.06原始取得

1-1-135

序号商标权利人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9凯盛新材153985372020.04.14-2030.04.13原始取得
20凯盛新材152110252019.06.21-2029.06.20原始取得
21凯盛新材152110242019.12.28-2029.12.27原始取得
22凯盛新材552110232019.12.28-2029.12.27原始取得
23凯盛新材4352110222019.09.14-2029.09.13原始取得
24凯盛新材4352110212019.11.14-2029.11.13原始取得
25凯盛新材55211020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26凯盛新材4348861492019.05.14-2029.05.13原始取得
27凯盛新材548861482019.05.21-2029.05.20原始取得
28凯盛新材148861472019.07.07-2029.07.06原始取得
29凯盛新材17526652015.06.28-2025.06.27继受取得
30凯盛新材15755412021.12.20-2031.12.19继受取得
31凯盛新材13457442019.04.20-2029.04.19继受取得

(2)发行人拥有境外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权利人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有效期限国别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凯盛新材1,2,1752352842017.07-2027.07美国原始取得
2凯盛新材1759904902017.10-2027.10日本原始取得
3凯盛新材259004592016.11-2026.11日本原始取得
4凯盛新材159658982017.07-2027.07日本原始取得

1-1-136

序号商标权利人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有效期限国别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凯盛新材1,1760846522018.09-2028.09日本原始取得
6凯盛新材1,2,170151859522016.06-2026.03欧盟原始取得

发行人拥有的下述三项商标系受让取得,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国际分类号注册号有效期限出让方转让 时间受让 价格
117526652015.06.28-2025.06.27双凤 股份2006年3月30万元
215755412021.12.20-2031.12.19
313457442019.04.20-2029.04.19

2005年12月,山东双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凤股份”)作为主要出资方之一设立凯盛新材前身凯盛化工。2006年3月,根据凯盛化工与双凤股份签订的《协议》,双凤股份将拥有的前述商标转让给凯盛化工,转让价格参考淄博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协商确定为30万元,转让价格公允。发行人受让前述商标系基于双方签署的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相关商标所有权人已经完成变更,双凤股份已于2012年3月21日注销,发行人与双凤股份对于合同的履行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发行人后续陆续注册并使用“凯盛”、“Kai Sheng”等商标。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实际使用上述受让商标,上述受让商标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专利

(1)发行人拥有专利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原始取得专利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ZL200610091181.9凯盛新材一种氯化亚砜尾气治理工艺发明2006.07.05原始取得

1-1-137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ZL200910131809.7凯盛新材腺苷酸的精制方法发明2009.04.08原始取得
3ZL200910131810.X凯盛新材高纯度对苯二甲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09.04.08原始取得
4ZL201210157885.7凯盛新材乳粉中核苷酸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发明2012.05.21原始取得
5ZL201210157089.3凯盛新材间苯二甲酸二苯酯的合成方法发明2012.05.21原始取得
6ZL201110236766.6凯盛新材高纯度,高熔点芳香族酰氯片状产品的密闭连续生产工艺发明2011.08.18原始取得
7ZL201210160137.4凯盛新材化学法合成腺苷工艺发明2012.05.22原始取得
8ZL201310019494.3凯盛新材固体(氯亚甲基)二甲基氯化铵的制备工艺发明2013.01.18原始取得
9ZL201310647097.0凯盛新材均苯三甲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13.12.04原始取得
10ZL201310646912.1凯盛新材三氧化硫和硫磺生产液体二氧化硫的方法及设备发明2013.12.04原始取得
11ZL201310647122.5凯盛新材高纯度偏苯三酸酐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13.12.04原始取得
12ZL201310647123.X凯盛新材偏苯三酸酐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13.12.04原始取得
13ZL201410382155.6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中废气处理工艺及装置发明2014.08.06原始取得
14ZL201410768523.0凯盛新材苯甲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14.12.12原始取得
15ZL201410765930.6凯盛新材4,4‘-二氯二苯砜的合成工艺发明2014.12.12原始取得
16ZL201310647977.8凯盛新材生产氯化亚砜的热能循环工艺及其装置发明2013.12.04原始取得
17ZL201410128451.3凯盛新材氯化亚砜差压热耦合精馏方法及设备发明2014.04.01继受取得
18ZL201410764743.6凯盛新材对硝基苯甲酰氯的制备方法及设备发明2014.12.12原始取得
19ZL201410778583.0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生产工艺及其生产装置发明2014.12.12原始取得

1-1-138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0ZL201510924481.X凯盛新材辛酰氯的气相色谱检测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1ZL201510926852.8凯盛新材α,α,α,α’,α’,α’?六氯间二甲苯的液相色谱分析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2ZL201510932940.9凯盛新材对二氯苄的合成工艺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3ZL201510926550.0凯盛新材间二氯苄的制备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4ZL201510924484.3凯盛新材4,4′?二氯二苯砜的合成工艺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5ZL201510931031.3凯盛新材间二氯苄的合成工艺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6ZL201510933083.4凯盛新材氯乙基正丙醚的制备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7ZL201510926691.2凯盛新材对二氯苄的连续生产工艺及装置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8ZL201510932558.8凯盛新材对二氯苄的制备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29ZL201510932977.1凯盛新材O?3?氯?2?丙烯基羟胺的合成工艺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0ZL201510933087.2凯盛新材去除氯化亚砜中的杂质二氯化硫的方法及其装置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1ZL201510931462.X凯盛新材合成2?丙氧基氯乙烷的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2ZL201510932902.3凯盛新材2?氯乙基丙基醚的制备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3ZL201510933084.9凯盛新材2?丙氧基氯乙烷的制备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4ZL201510931463.4凯盛新材2?丙氧基氯乙烷的合成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5ZL201510931007.X凯盛新材对甲基苯甲酰氯的连续生产工艺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6ZL201510933114.6凯盛新材含2?氯乙基丙基醚废水的处理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7ZL201510931034.7凯盛新材间二氯苄的连续生产工艺及装置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8ZL201510926682.3凯盛新材尾气回收二氧化硫中杂质的检测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39ZL201510933015.8凯盛新材氯乙基正丙醚的合成工艺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40ZL201510926765.2凯盛新材氯化亚砜中硫酰氯的测定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41ZL201510933112.7凯盛2?丙氧基氯乙烷发明2015.12.14原始

1-1-139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新材的合成工艺取得
42ZL201510932580.2凯盛新材对甲基苯甲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43ZL201610791432.8凯盛新材聚醚酮酮水性分散液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6.08.31原始取得
44ZL201610498080.7凯盛新材利用螯合剂对聚醚酮酮粗品进行纯化的工艺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45ZL201510926844.3凯盛新材2-氯乙基丙基醚的合成方法发明2015.12.14原始取得
46ZL201610498856.5凯盛新材纯化聚醚酮酮粗品的方法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47ZL201610498744.X凯盛新材采用草酸的盐酸水溶液对聚醚酮酮粗品进行精制的方法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48ZL201610505424.2凯盛新材采用葡萄糖酸钠对聚醚酮酮粗品进行精制的方法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49ZL201610498697.9凯盛新材用2-膦酸丁烷-1,2,4-三羧酸对聚醚酮酮粗品进行精制的工艺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50ZL201610505202.0凯盛新材用葡萄糖酸钠对聚醚酮酮粗品进行精制的方法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51ZL201610498600.4凯盛新材采用氨基三亚甲基膦酸对聚醚酮酮粗品进行纯化的工艺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52ZL201610498699.8凯盛新材用乙二胺四亚甲基膦酸对聚醚酮酮粗品进行精制的工艺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53ZL201610498643.2凯盛新材去除聚醚酮酮粗品中金属离子的方法发明2016.06.30原始取得
54ZL201710056039.9凯盛新材高导热、耐真空、耐高温防腐涂层发明2017.01.25原始取得
55ZL201710051338.3凯盛新材亚硫酰氯的生产工艺发明2017.01.23原始取得
56ZL201710051340.0凯盛新材氯化亚砜的生产方法发明2017.01.23原始取得
57ZL201710050983.3凯盛新材氯化亚砜的生产工艺发明2017.01.23原始取得

1-1-140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8ZL201710055947.6凯盛新材基于热氧处理的静电喷涂用聚醚酮酮粉末的制备方法发明2017.01.25原始取得
59ZL201710055657.1凯盛新材耐高温、抗静电聚醚酮酮粉末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7.01.25原始取得
60ZL201710062805.2凯盛新材具有交联性能的聚醚酮酮静电喷涂粉末涂料的制备方法发明2017.01.25原始取得
61ZL201710051337.9凯盛新材亚硫酰氯的生产方法发明2017.01.23原始取得
62ZL201710051336.4凯盛新材生产亚硫酰氯的方法发明2017.01.23原始取得
63ZL201710056054.3凯盛新材聚醚酮酮的连续生产工艺发明2017.01.25原始取得
64ZL201710055659.0凯盛新材抗静电聚醚酮酮粉末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7.01.25原始取得
65ZL201711044164.4凯盛新材聚醚酮酮细粉的制备方法发明2017.10.31原始取得
66ZL201710055927.9凯盛新材涂料用聚醚酮酮细粉的制备方法发明2017.01.25原始取得
67ZL201711045652.7凯盛新材高抗静电聚醚酮酮静电喷涂粉末涂料、其制备方法及应用发明2017.10.31原始取得
68ZL201711242202.7凯盛新材酰氯真空精馏废水回收装置及方法发明2017.11.30原始取得
69ZL201711241086.7凯盛新材酰氯真空精馏装置及方法发明2017.11.30原始取得
70ZL201711408426.0凯盛新材聚醚酮酮/可熔性氟塑料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7.12.22原始取得
71ZL201711398527.4凯盛新材晶须增强聚醚酮酮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7.12.22原始取得
72ZL201711405491.8凯盛新材可替代金属的聚醚酮酮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7.12.22原始取得
73ZL201711242179.1凯盛新材提高酰氯真空精馏真空度的装置及方法发明2017.11.30原始取得
74ZL201710055926.4凯盛新材2-丙氧基氯乙烷粗品的后处理方法发明2017.1.25原始取得

1-1-141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5ZL201711284919.8凯盛新材嵌段聚醚酮酮的制备方法发明2017.12.07原始取得
76ZL201711242912.X凯盛新材提高生产2-丙氧基氯乙烷收率的装置和方法发明2017.11.30原始取得
77ZL201711242654.5凯盛新材优化氯化亚砜生产工艺的方法发明2017.11.30原始取得
78ZL201711364136.0凯盛新材发烟硫酸连续制取二氧化硫的工艺及设备发明2017.12.18原始取得
79ZL201711364124.8凯盛新材低浓度发烟硫酸连续制取二氧化硫的工艺及设备发明2017.12.18原始取得
80ZL201811376022.2凯盛新材高结晶度聚醚酮酮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8.11.19原始取得
81ZL201811407489.9凯盛新材高温型含聚醚酮酮树脂的氟树脂底漆以及使用其的层叠体发明2018.11.23原始取得
82ZL201811406085.8凯盛新材聚醚酮酮增强氟树脂耐真空耐刮擦涂层发明2018.11.23原始取得
83ZL201811405680.X凯盛新材含聚醚酮酮树脂的氟树脂底漆以及使用其的层叠体发明2018.11.23原始取得
84ZL201811405679.7凯盛新材聚醚酮酮增强氟树脂耐高温防腐涂层发明2018.11.23原始取得
85ZL202111073013.8凯盛新材双氯磺酰亚胺的生产工艺发明2021.09.14原始取得
86ZL201811408029.8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尾气生产氯磺酸的装置及方法发明2018.11.23原始取得
87ZL201811443327.0凯盛新材聚醚酮酮的生产工艺发明2018.11.29原始取得
88ZL201811443306.9凯盛新材生产聚醚酮酮的工艺发明2018.11.29原始取得
89ZL202011594484.9凯盛新材间苯二甲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20.12.29原始取得
90ZL202011594484.9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的制备方法发明2020.12.29原始取得
91ZL202111073257.6凯盛新材双氟磺酰亚胺的清洁生产工艺发明2021.9.14原始取得
92ZL201320793237.0凯盛新材生产氯化亚砜的热能循环装置实用新型2013.12.04原始取得
93ZL201320793069.5凯盛三氧化硫和硫磺实用2013.12.04原始

1-1-142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新材生产液体二氧化硫的装置新型取得
94ZL201420438843.5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中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4.08.06原始取得
95ZL201420785202.7凯盛新材制备苯甲酰氯的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14.12.12原始取得
96ZL201420791562.8凯盛新材亚硫酰氯的制备装置实用新型2014.12.12原始取得
97ZL201420785141.4凯盛新材生产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装置实用新型2014.12.12原始取得
98ZL201420791778.4凯盛新材4,4'-二氯二苯砜的合成装置实用新型2014.12.12原始取得
99ZL201420156120.6凯盛新材氯化亚砜差压热耦合精馏设备实用新型2014.04.01继受取得
100ZL201521037184.5凯盛新材2-丙氧基氯乙烷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1ZL201521041865.9凯盛新材2-丙氧基氯乙烷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2ZL201521034945.1凯盛新材2-氯乙基丙基醚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3ZL201521037166.7凯盛新材2-氯乙基丙基醚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4ZL201521042271.X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的连续制备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5ZL201521042216.0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6ZL201521040666.6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连续制备过程中氯化亚砜的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7ZL201521036976.0凯盛新材氯乙基正丙醚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8ZL201521034971.4凯盛新材去除氯化亚砜中的杂质二氧化硫的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09ZL201521040625.7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的连续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10ZL201521034860.3凯盛新材对二氯苄的连续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5.12.14原始取得
111ZL201720090024.X凯盛新材生产氯化亚砜的装置实用新型2017.01.23原始取得
112ZL201720090023.5凯盛新材亚硫酰氯生产 装置实用新型2017.01.23原始取得
113ZL201720090025.4凯盛新材氯化亚砜生产 装置实用新型2017.01.23原始取得
114ZL201721774675.7凯盛发烟硫酸连续制实用2017.12.18原始

1-1-143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新材取二氧化硫的 装置新型取得
115ZL201721641540.3凯盛新材酰氯真空精馏废水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17.11.30原始取得
116ZL201821980634.8凯盛新材深冷二氧化硫冷量转化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8原始取得
117ZL201821980632.9凯盛新材深冷二氧化硫冷量综合利用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8原始取得
118ZL201821785675.1凯盛新材液体二氧化流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8.10.31原始取得
119ZL201821950484.6凯盛新材氯醚尾气生产硫酰氯的设备实用新型2018.11.23原始取得
120ZL201821950522.8凯盛新材氯醚尾气生产硫酰氯的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3原始取得
121ZL201821980403.7凯盛新材综合利用蒸馏热能的间苯二甲酰氯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8原始取得
122ZL201821950619.9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引风气生产氯磺酸的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3原始取得
123ZL201821785672.8凯盛新材生产液体二氧化硫的系统实用新型2018.10.31原始取得
124ZL201821950482.7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尾气生产氯磺酸的设备实用新型2018.11.23原始取得
125ZL201821948941.8凯盛新材高凝固点物料减压蒸馏真空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3原始取得
126ZL201821950523.2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尾气生产氯磺酸的系统实用新型2018.11.23原始取得
127ZL201821950849.5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尾气生产氯磺酸的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3原始取得
128ZL201822019301.5凯盛新材安全节能的酰氯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8.11.28原始取得
129ZL201922288116.0凯盛新材聚醚酮酮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9.12.17原始取得
130ZL201922288052.4凯盛新材氯化亚砜生产 系统实用新型2019.12.17原始取得
131ZL201922444124.X凯盛新材硫酰氯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9.12.27原始取得
132ZL201922448439.1凯盛新材气磨原料的间/对苯二甲酰氯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9.12.28原始取得
133ZL201922448438.7凯盛新材砂磨原料的间/对苯二甲酰氯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9.12.28原始取得

1-1-144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34ZL201922453829.8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连续蒸馏装置实用新型2019.12.30原始取得
135ZL201922453446.0凯盛新材聚醚酮酮生产用双搅拌反应釜实用新型2019.12.30原始取得
136ZL201922452243.X凯盛新材对苯二甲酰氯连续反应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9.12.30原始取得
137ZL201922451886.2凯盛新材二氧化硫和氯化氢废气的自动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9.12.30原始取得
138ZL201922434219.3凯盛新材聚醚酮酮干式粉碎系统实用新型2019.12.30原始取得
139ZL201922494449.9凯盛新材高纯间/对苯二甲酰氯的连续反应系统实用新型2019.12.31原始取得
140ZL201922492164.1凯盛新材间/对苯二甲酰氯的连续生产 装置实用新型2019.12.31原始取得
141ZL202221501959.X凯盛新材改进型卧式单管板密封结构列管式碳化硅换热器实用新型2022.6.15原始取得
142ZL202221508185.3凯盛新材改进式折流板卧式碳化硅换热器实用新型2022.6.15原始取得

(2)发行人继受取得专利的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专利中有两项专利系继受取得,有关情况如下:

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出让方受让取得 时间受让价格对应产品
ZL201410128451.3氯化亚砜差压热耦合精馏方法及设备发明专利天津大学2016.7.27无偿氯化亚砜
ZL201420156120.6氯化亚砜差压热耦合精馏设备实用新型天津大学2016.7.27无偿氯化亚砜

根据发行人与天津大学于2014年3月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因履行该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于发行人。发行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向天津大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因此该两项专利权应归属发行人所有,但天津大学误以自身名义申请了两项专利,故经双方协商,发行人与天津大学签订了《专利权人变更协议》,通过无偿转让方式对天津大学误申请的上述两项专利权人变更为发行人,无偿转让公平、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并未实际采用相关专利技术,受让专利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1-145

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与天津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受让前述专利系基于双方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发行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向天津大学支付完毕研究开发经费,且双方协商后已对前述专利权人做了变更,发行人与天津大学对于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

十、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二)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如下表所示:

序号证照名称证照编号授予 单位颁发 部门有效 期限
1安全生产许可证(鲁)WH安许证字[2023]030297号发行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3.12.15
2排污许可证913700007834774102001V发行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8.5.24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鲁)XK13-006-00048发行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8.28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鲁)XK13-008-02102发行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8.10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鲁)XK12-001-02395发行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7.1.28
6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HW-C0160020发行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7.06.19
7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鲁)3S37030203006发行人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3.12.15
8取水许可证D370302G2021-0042发行人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8.02.10
9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7032300131发行人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2026.05.30
10安全生产标准化 证书鲁AQBWHII202000126发行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3.12
11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703961835发行人淄博海关/
1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420675发行人/长期

1-1-146

序号证照名称证照编号授予 单位颁发 部门有效 期限
1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3713601135发行人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期
1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37000262发行人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三年
15气瓶充装许可证TS4237022-2026发行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1.09
16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TS937C62-2026发行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4.19
17排污许可证91370786MA3RTA8E8P001V潍坊凯盛潍坊市生态环境局2028.2.23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发行人已提交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请,目前正在审核中,预计后续可通过重新认定。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和许可,相关资质和许可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设立经营机构从事经营活动。

十三、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1-147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公司在外界环境和内部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按本章程实施现金分红后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如需调整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1-1-148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2)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160,000.00元(含税)。

(3)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096,000.00 元(含税)。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方式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16,825.60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9,612.76万元的85.79%,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6,309.6010,516.00-

1-1-149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452.3019,337.9116,048.06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26.90%54.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16,825.60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9,612.7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85.79%

(三)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公司上市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公司上市后,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匹配。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况。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048.06万元、19,337.91万元及23,452.30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9,612.76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50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的是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营业利润的5%。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审(2021)第0039号、川华信审(2022)第0005号及川华信审(2023)第002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以下财务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2,357,639.45242,320,450.51200,597,843.18181,739,713.71
交易性金融资产149,116,447.35213,842,992.43477,423,110.37205,380,688.06
应收账款93,194,426.3274,257,599.3366,528,250.7356,731,306.02
应收款项融资116,185,968.8475,465,045.4964,610,935.2474,143,048.94
预付款项20,823,201.2913,063,315.4812,495,645.383,585,103.57

1-1-151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28,699,872.7831,141,903.4520,351,716.52555,908.89
存货54,553,932.3542,504,525.4451,239,818.0922,946,355.08
其他流动资产128,957,190.6152,262,276.683,275,276.393,682,116.53
流动资产合计763,888,678.99744,858,108.81896,522,595.90548,764,240.8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0,366,321.12-
投资性房地产7,424,767.9511,573,441.4311,974,938.4112,382,470.53
固定资产617,449,811.38392,830,772.47254,534,368.80216,486,048.36
在建工程147,894,166.87347,386,021.78116,815,583.5158,946,629.58
无形资产145,488,498.10142,800,197.1793,849,463.7156,069,565.13
长期待摊费用2,323,287.892,381,713.533,428,563.092,736,576.07
递延所得税资产7,811,672.317,011,807.803,697,749.622,464,040.13
其他非流动资产25,454,729.0719,683,547.5031,424,096.915,975,130.49
非流动资产合计953,920,369.68923,667,501.68526,091,085.17355,060,460.29
资产总计1,717,809,048.671,668,525,610.491,422,613,681.07903,824,701.09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5,930,183.68---
应付账款175,859,913.31200,438,169.3499,106,607.5466,905,959.21
预收款项115,797.91227,038.01219,247.263,230,339.78
应付职工薪酬20,785,871.3119,615,745.2817,019,987.5512,236,467.76
合同负债8,520,911.247,305,767.788,582,265.694,623,833.82
应交税费14,846,804.798,041,027.619,797,280.572,402,951.40
其他应付款4,347,508.924,472,546.843,176,890.616,312,687.47
其他流动负债1,050,992.51949,749.811,017,592.92-
流动负债合计241,457,983.67241,050,044.67138,919,872.1495,712,239.44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5,725,251.166,124,624.168,221,616.169,601,545.16
递延所得税负债499,181.06460,643.59428,125.09808,603.21
非流动负债合计6,224,432.226,585,267.758,649,741.2510,410,148.37
负债合计247,682,415.89247,635,312.42147,569,613.39106,122,387.81

1-1-152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420,640,000.00420,640,000.00420,640,000.00360,640,000.00
资本公积402,918,191.33400,310,933.98389,905,921.47168,014,449.70
专项储备22,418,043.0526,398,323.2424,229,958.4822,158,747.75
盈余公积93,370,418.6293,370,418.6269,037,246.7249,305,110.40
未分配利润526,932,998.21476,260,794.43371,230,941.01197,584,005.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66,279,651.211,416,980,470.271,275,044,067.68797,702,313.28
少数股东权益3,846,981.573,909,827.80--
所有者权益合计1,470,126,632.781,420,890,298.071,275,044,067.68797,702,313.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17,809,048.671,668,525,610.491,422,613,681.07903,824,701.0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48,028,189.671,010,484,930.00879,591,549.14624,026,860.13
其中:营业收入248,028,189.671,010,484,930.00879,591,549.14624,026,860.13
二、营业总成本189,232,030.29749,702,148.51668,962,060.69445,389,364.21
其中:营业成本152,779,187.98612,001,878.53555,361,799.04316,494,505.12
税金及附加3,450,542.869,667,388.757,657,074.696,798,066.42
销售费用2,835,694.2615,312,887.4510,060,703.6842,133,811.84
管理费用16,017,627.6965,562,682.1455,820,639.5750,764,913.95
研发费用14,307,857.4953,977,547.7943,096,738.3829,564,185.57
财务费用-158,879.99-6,820,236.15-3,034,894.67-366,118.69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869,868.654,005,487.353,498,015.371,096,958.76
加:其他收益504,174.862,664,293.224,900,146.605,131,314.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99,394.778,196,110.8110,367,437.74782,306.8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8,764.37-1,442,264.38-2,536,520.804,399,862.45

1-1-153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2,909.76979,526.034,442,632.03-51,677.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032.06-1,400,153.30-701,756.45-957,627.7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9,862,842.34269,780,293.87218,216,163.51187,941,674.54
加:营业外收入20,901.031,870,018.195,288,432.51827,779.48
减:营业外支出483,105.923,227,358.061,413,552.951,869,342.3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9,400,637.45268,422,954.00222,091,043.07186,900,111.64
减:所得税费用8,791,279.9033,809,574.2528,711,971.1726,419,497.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609,357.55234,613,379.75193,379,071.90160,480,613.9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609,357.55234,613,379.75193,379,071.90160,480,613.9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72,203.78234,523,025.32193,379,071.90160,480,613.9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62,846.2390,354.4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0,609,357.55234,613,379.75193,379,071.90160,480,613.99

1-1-154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672,203.78234,523,025.32193,379,071.90160,480,613.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2,846.2390,354.4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2050.55750.51480.4450
(二)稀释每股收益0.12050.55750.51480.445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3,920,685.71535,046,676.78473,840,961.47436,544,026.25
收到的税费返还-317,271.033,430,533.2611,499.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12,594.5212,842,217.539,327,197.8711,628,186.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6,333,280.23548,206,165.34486,598,692.60448,183,711.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596,865.66329,379,066.21226,431,396.41155,213,842.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799,098.0691,961,572.9466,356,431.7452,101,350.96
支付的各项税费16,219,133.9177,814,617.9359,517,008.3459,793,778.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397,949.8838,606,839.2345,662,432.1141,139,595.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013,047.51537,762,096.31397,967,268.60308,248,567.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79,767.2810,444,069.0388,631,424.00139,935,143.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3,884,220.412,106,132,779.02666,221,684.29276,01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0,168.067,347,863.5110,144,458.04805,108.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8,052.00664,643.00456,000.00692,795.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1,230,000.0044,709,799.8313,465,000.009,358,101.37

1-1-155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5,322,440.472,158,855,085.36690,287,142.33286,866,004.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867,216.61118,803,965.3088,474,440.4119,276,861.75
投资支付的现金181,500,000.001,843,770,052.00950,943,306.00376,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5,808,472.7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00.0044,159,646.0011,2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1,577,216.612,022,542,136.051,050,627,746.41395,376,861.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54,776.14136,312,949.31-360,340,604.08-108,510,856.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90,754,716.9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0,754,716.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5,160,000.00-98,049,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160,000.00-98,049,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60,000.00290,754,716.98-98,049,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267.64125,588.99-187,407.43-563,322.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962,811.0641,722,607.3318,858,129.47-67,188,034.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2,320,450.51200,597,843.18181,739,713.71248,927,748.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2,357,639.45242,320,450.51200,597,843.18181,739,713.71

1-1-156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1,347,358.4953,881,175.60196,298,048.84171,349,563.31
交易性金融资产78,535,739.04190,094,743.22477,423,110.37205,380,688.06
应收账款92,240,214.3274,257,599.3366,528,250.7356,704,248.52
应收款项融资114,417,110.9475,375,045.4964,610,935.2474,143,048.94
预付款项19,084,306.8212,028,048.3612,350,944.543,581,415.48
其他应收款208,500,817.53137,297,766.724,286,335.784,215,472.34
存货44,756,157.1442,504,525.4451,239,818.0922,946,355.08
其他流动资产59,270,968.9725,664,982.02396.043,215,876.04
流动资产合计688,152,673.25611,103,886.18872,737,839.63541,536,667.7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46,256,512.45445,964,553.95145,366,321.124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35,339.124,124,806.494,289,478.794,460,186.23
固定资产378,869,200.58383,219,363.26251,454,659.27213,718,586.23
在建工程38,090,702.0132,331,754.8973,287,259.9454,903,536.52
无形资产104,432,835.70101,466,126.8253,015,460.5754,799,724.81
长期待摊费用1,895,153.331,907,707.413,428,563.092,736,576.07
递延所得税资产2,898,844.872,585,765.111,812,523.491,568,124.49
其他非流动资产12,937,631.8510,604,885.3416,645,154.862,647,130.49
非流动资产合计985,489,656.02982,204,963.27549,299,421.13374,833,864.84
资产总计1,673,642,329.271,593,308,849.451,422,037,260.76916,370,532.6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5,930,183.68---
应付账款106,332,266.67102,764,059.8580,609,957.2264,607,085.42
预收款项---3,025,705.44
合同负债8,127,105.937,305,767.788,582,265.694,623,833.82
应付职工薪酬18,745,677.3818,192,847.2216,667,569.7112,236,467.76
应交税费14,486,585.627,657,663.679,499,529.862,380,326.52

1-1-157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3,060,520.515,047,516.942,911,256.906,271,663.76
其他流动负债999,797.82949,749.811,017,592.92-
流动负债合计167,682,137.61141,917,605.27119,288,172.3093,145,082.72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5,725,251.166,124,624.168,221,616.169,601,545.16
递延所得税负债484,900.08422,176.50428,125.09808,603.21
非流动负债合计6,210,151.246,546,800.668,649,741.2510,410,148.37
负债合计173,892,288.85148,464,405.93127,937,913.55103,555,231.09
所有者权益:
股本420,640,000.00420,640,000.00420,640,000.00360,640,000.00
资本公积402,918,191.33400,310,933.98389,905,921.47168,014,449.70
专项储备25,936,332.6626,398,323.2424,229,958.4822,158,747.75
盈余公积93,370,418.6293,370,418.6269,037,246.7249,305,110.40
未分配利润556,885,097.81504,124,767.68390,286,220.54212,696,993.67
所有者权益合计1,499,750,040.421,444,844,443.521,294,099,347.21812,815,30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673,642,329.271,593,308,849.451,422,037,260.76916,370,532.61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47,066,569.161,010,400,492.79879,115,477.08623,736,157.40
其中:营业成本152,338,694.17612,129,221.82555,096,561.52316,263,337.91
税金及附加3,093,751.668,655,785.786,711,105.796,704,530.92
销售费用2,835,694.2615,312,887.4510,060,703.6842,133,811.84
管理费用12,638,268.3955,135,881.5152,320,827.3149,372,572.31
研发费用13,744,262.4054,474,647.1043,096,738.3829,564,185.57
财务费用527,149.25-6,769,663.37-2,768,044.80-364,939.17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82,141.103,950,296.023,227,418.041,089,901.43
加:其他收益503,229.132,663,598.434,900,138.915,131,314.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372,353.777,980,531.9810,116,297.66597,931.11

1-1-158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571.51-1,551,457.24-2,536,520.804,399,862.4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1,642.581,921,925.77-3,220,638.03-30,926.0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032.06-1,400,153.30-701,756.45-957,627.7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532,085.78281,076,178.14223,155,106.49189,203,212.50
加:营业外收入13,601.031,794,822.685,279,091.31827,779.48
减:营业外支出483,105.923,227,358.061,411,552.951,869,283.11
二、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2,062,580.89279,643,642.76227,022,644.85188,161,708.87
减:所得税费用9,302,250.7636,311,923.7229,701,281.6626,482,574.56
三、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760,330.13243,331,719.04197,321,363.19161,679,134.3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52,760,330.13243,331,719.04197,321,363.19161,679,134.3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四、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综合收益总额52,760,330.13243,331,719.04197,321,363.19161,679,134.31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1,914,205.71535,046,676.78473,306,117.59435,407,846.15
收到的税费返还-317,271.033,430,533.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63,928.1411,275,614.558,997,547.8611,568,766.04

1-1-159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3,578,133.85546,639,562.36485,734,198.71446,976,612.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9,338,024.15328,379,066.21225,918,027.34155,204,543.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574,570.1690,336,453.4866,329,578.7452,099,434.96
支付的各项税费15,842,728.2176,756,621.8357,093,210.9359,655,861.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895,349.4136,531,583.5844,897,933.4840,083,533.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650,671.93532,003,725.10394,238,750.49307,043,37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72,538.0814,635,837.2691,495,448.22139,933,238.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62,233,825.212,082,878,980.46614,731,684.29257,61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152.997,347,863.519,893,317.96620,732.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8,052.00664,643.00456,000.00692,795.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30,000.00108,473,895.1226,261,081.8515,008,101.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566,030.202,199,365,382.09651,342,084.10273,931,629.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789,041.5986,793,836.6313,793,050.3414,343,436.75
投资支付的现金83,000,000.002,120,980,198.95994,453,306.00377,7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10,000.0043,609,646.002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999,041.592,251,383,681.581,008,456,356.34392,043,436.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566,988.61-52,018,299.49-357,114,272.24-118,111,807.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90,754,716.9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0,754,716.98-

1-1-160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5,160,000.00-98,049,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160,000.00-98,049,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60,000.00290,754,716.98-98,049,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267.64125,588.99-187,407.43-563,322.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466,182.89-142,416,873.2424,948,485.53-76,790,891.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881,175.60196,298,048.84171,349,563.31248,140,454.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1,347,358.4953,881,175.60196,298,048.84171,349,563.3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认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2、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1-1-161

序号公司 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1山东凯斯通化学有限公司2017年4月19日2,000万元销售三正丁胺、丙酮氰醇、硝酸、硝酸钾、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过氧化钙、过乙酸[含量≤16%,含水≥39%,含乙酸≥15%,含过氧化氢≤24%,含有稳定剂]、过乙酸[含量≤43%,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有稳定剂]等项目(详细目录见危化品许可证)(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销售高性能膜材料、氟塑制品、聚四氟乙烯、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氨纶系列产品、芳纶系列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工业电器、电线电缆、工业设备及配件;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化工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4月16日50,000万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1月7日3,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子公司凯斯通化学、潍坊凯盛、高性能材料研究院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3、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成立时间/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持股比例
1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2020年4月16日50,000万元100%
2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收购2022年6月23日2,604万元86.81%

1-1-162

4、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无。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0年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公司作为全国股转公司的挂牌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由于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商品销售收入,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业务在新收入准则与公司目前执行收入政策会计确认时点及会计计量要素的具体应用上无重大差异,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均不存在重大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

1-1-163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无重大影响。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①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于2019年12月31日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于2020年1月1日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预收款项3,943,017.97预收款项1,048,341.37
合同负债2,894,676.60

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于2019年12月31日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于2020年1月1日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预收款项3,943,017.97预收款项1,048,341.37
合同负债2,894,676.60

2、2021年度

(1)将运输费列报于营业成本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上述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除运输费外,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对运输费执行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列报于营业成本。

(2)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财会〔2018〕3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修订了租赁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1-1-164

3、2022年度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执行解释 15 号对本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6号,执行解释16号对本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2023年1-3月

2023年1-3月,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163.096.455.73
速动比率(倍)2.942.916.085.49
资产负债率(合并)(%)14.4214.8410.3711.7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399.329.0011.30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1-1-16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7213.9913.9110.52
存货周转率(次)12.5913.0614.9713.21
总资产周转率(次)0.590.650.760.7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0.130.020.210.3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70.100.04-0.1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067.2223,452.3019,337.9116,048.0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5,026.6822,642.1417,977.2115,781.8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3.493.373.032.21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2023年 1-3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下同);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2023年 1-3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下同);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2023年 1-3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下同);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 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3年1-3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10.12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90.120.12
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740.56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120.540.54
2021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040.51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630.480.48

1-1-166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 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0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040.45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680.440.44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1,032.06-2,179,014.57-1,193,381.96-1,433,138.29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4,174.863,737,293.2210,077,946.605,131,314.76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03,601.15841.20359,824.62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1-1-167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80,630.406,985,097.957,964,595.82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50,000.00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2,204.89-1,651,623.72-812,136.13-925,877.02

1-1-168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64,771.261,415,929.392,430,851.99469,824.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418.7727,788.32-
合计405,378.288,101,636.3213,607,013.542,662,299.53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76,388.8744.4774,485.8144.6489,652.2663.0254,876.4260.72
非流动资产95,392.0455.5392,366.7555.3652,609.1136.9835,506.0539.28
资产总计171,780.90100.00166,852.56100.00142,261.37100.0090,382.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0,382.47万元、142,261.37万元、166,852.56万元及171,780.90万元。2021年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1)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总资产规模稳定增加;(2)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总资产规模亦相应增加。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7,235.7622.5624,232.0532.5320,059.7822.3818,173.9733.12
交易性金融资产14,911.6419.5221,384.3028.7147,742.3153.2520,538.0737.43
应收账款9,319.4412.207,425.769.976,652.837.425,673.1310.34
应收款项融11,618.6015.217,546.5010.136,461.097.217,414.3013.51

1-1-169

预付款项2,082.322.731,306.331.751,249.561.39358.510.65
其他应收款2,869.993.763,114.194.182,035.172.2755.590.10
存货5,455.397.144,250.455.715,123.985.722,294.644.18
其他流动资产12,895.7216.885,226.237.02327.530.37368.210.67
合计76,388.87100.0074,485.81100.0089,652.26100.0054,876.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54,876.42万元、89,652.26万元、74,485.81万元及76,388.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72%、63.02%、

44.64%及44.47%。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余额17,235.7624,232.0520,059.7818,173.97
其中:库存现金3.344.885.895.05
银行存款17,232.3824,227.1420,053.8118,168.93
其他货币资金0.040.030.08-
占流动资产比重22.56%32.53%22.38%33.12%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8,173.97万元、20,059.78万元、24,232.04万元及17,235.7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12%、22.38%、32.53%及22.56%。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整体较为稳定。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14,911.6421,384.3047,742.3120,538.07

1-1-170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余额
占流动资产比重19.52%28.71%53.25%37.43%

报告期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余额为20,538.07万元、47,742.31万元、21,384.30万元及14,911.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43%、53.25%、

28.71%及19.52%。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因此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上升。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赎回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所致。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金余额进一步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国债逆回购。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国债逆回购余额为9,792.07万元,并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报。

(3)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11,618.607,546.506,461.097,414.30
--银行承兑汇票11,618.607,546.506,461.097,414.30
应收账款9,319.447,425.766,652.835,673.13
合计20,938.0414,972.2613,113.9213,087.4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13,087.44万元、13,113.92万元、14,972.26万元及20,938.0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85%、14.63%、20.10%及27.41%。具体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具体如下:

1-1-171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9,422.937,511.096,935.765,706.76
坏账准备103.4985.33282.9333.63
应收账款净额9,319.447,425.766,652.835,673.13
坏账平均计提比例1.10%1.14%4.08%0.59%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12.20%9.97%7.42%10.34%
营业收入24,802.82101,048.4987,959.1562,402.69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50%7.43%7.89%9.15%

注:2023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已进行年化处理。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706.76万元、6,935.76万元、7,511.09万元及9,422.9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5%、7.89%、

7.43%及9.50%。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整体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21年末及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在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所致。

综上,公司的应收账款各期的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②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9,412.6199.89%7,500.7799.86%6,720.0396.89%5,490.3396.21%
1-2年------200.113.51%
2-3年----200.002.88%15.730.28%
3年以上10.320.11%10.320.14%15.730.23%0.590.01%
合计9,422.93100.00%7,511.09100.00%6,935.76100.00%5,706.76100.00%

1-1-172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的整体规模、业务规模、付款情况、合作情况等给予优质客户一定信用期,信用期主要集中在客户确认收货后的30-90天之间,其中以30天的信用期为主,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6.21%、96.89%、99.86%及99.89%。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为34.69天、26.24天、26.09天及31.15天,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与信用政策相符。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采用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和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相结合的坏账计提方法。公司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诉讼情况,综合评估其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对个别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应收余额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3210.3210.3210.32215.73215.73210.3230.3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412.6193.177,500.7775.016,720.0367.205,496.443.31
1年以内9,412.6193.177,500.7775.016,720.0367.205,490.33-
1-2年------0.110.01
2-3年------5.412.71
3年以上------0.590.59
合计9,412.6193.177,511.0985.336,935.76282.935,706.7633.63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对客户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公司支付的200万元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该票据承兑人为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因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因票据未按期进行承兑,公司就该事项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20万元的坏账准备。截至2021年末,海航集团尚处于破产重整进程中,考虑到背书人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效益情况,该笔款项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笔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1-1-173

2022年末,公司已全额收回上述 200 万元货款,公司已全额转回该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资质较好,公司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大额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与应收账款实际情况相符。具体请参见本节“⑤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及“⑦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④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账面余额计提比率账面余额计提比率账面余额计提 比率账面余额计提比率
金禾实业未披露77,653.635.6453,674.595.8831,365.275.80
世龙实业未披露30,861.5864.2526,968.9074.7127,863.2877.10
浙江龙盛未披露255,285.9711.00265,752.309.05249,033.839.53
平均值---26.96-29.88-7.09
发行人9,422.931.107,511.091.146,935.764.085,706.760.31

注:数据来源于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及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等。公司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客户结构和预期信用损失水平亦存在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其中,世龙实业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计提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世龙实业下游两家客户经营状况不善,应收款项出现严重逾期且款项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0年末,世龙实业对上述两家客户单独计提坏账准备20,186.88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6.21%、96.89%、99.86%、99.89%,公司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大额

1-1-174

应收款项。此外,公司下游客户资质较好,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

⑤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9,422.937,511.096,935.765,706.76
截至2023年4月30日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6,459.216,781.496,925.035,696.03
已收回金额占比68.55%90.29%99.85%99.81%
未回款占比31.45%9.71%0.15%0.19%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分别为5,696.03万元、6,925.03万元、6,781.49万元及6,459.21万元,回款率分别99.81%、99.85%、

90.29%及68.55%,2020年至2022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2023年一季度末应收账款已收回占比仅为68.55%,主要系由于信用期主要集中在客户确认收货后的30-90天之间,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到结算期。

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利润比例金额占营业利润比例金额占营业利润比例金额占营业利润比例
当期计提18.160.30%7.810.03%249.301.14%5.230.03%
当期收回/转回--205.000.76%----

报告期内,公司当期计提和收回/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公司营业利润比例较小,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其中,2022年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相对较大,主要系公司当期收回200万元盐城德安德支付的承兑人为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具体详见本小节“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1-175

⑦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2023年3月31日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65.9620.86%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75.0112.47%
KINGLAND TRADING CO.,LTD1,053.1011.18%
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864.139.17%
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63.497.04%
合计5,721.7060.72%
2022年12月 31日KINGLAND TRADING CO.,LTD948.7512.63%
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761.1510.13%
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735.729.80%
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63.498.83%
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530.087.06%
合计3,639.1948.45%
2021年12月31日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62.6821.09%
Dupont Specialty Products USA,LLC976.2514.08%
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724.9610.4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63.116.68%
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315.554.55%
合计3,942.5556.85%
2020年12月 31日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35.4123.40%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13.4012.50%
Dupont Specialty Products USA,LLC536.149.3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33.107.59%
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309.765.43%
合计3,327.8158.31%

注: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更名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各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比分别为58.31%、56.85%、

48.45%及60.72%,均系公司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与主要客户匹配,且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

1-1-176

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对象资信状况较好,存在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2)应收款项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以出售/背书为目标,因此公司根据新金融准则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414.30万元、6,461.09万元、7,546.50万元及11,618.6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3.51%、7.21%、10.13%及15.21%。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系国内化工行业通行的行业惯例。报告期内,考虑到银行承兑汇票的良好的安全性及流通性,公司接受国内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货款的方式。同时,为提高公司应收票据周转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支付采购货款、支付运费、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时,同样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2020年以来,公司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原材料供应商、运费服务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或工程服务供应商的合作,更多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与之进行结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之2021年、2022年首发募投项目及潍坊凯盛陆续启动建设,较多使用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设备工程款结算,因此在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整体有所增加的背景下,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有所增加,原因如下:①2023年一季度,部分主要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收入占比增大,如泰和新材,其2023年一季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于2022年度增长11.16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客户使用票据进行结算的整体占比增长;②2023年一季度,公司通过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并开具票据的形式来支付部分货款,相较于原背书票据支付货款,此等方式导致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358.51万元、1,249.56万元、1,306.33万元及2,082.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5%、1.39%、1.75%及

1-1-177

2.73%。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的预付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均在1年以内,预付账款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082.24100.001,306.2599.991,249.56100.00358.51100.00
1-2年0.080.00380.080.01----
2-3年--------
3年以上--------
合计2,082.32100.001,306.33100.001,249.56100.00358.5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 比重
2023年3月31日LOTTE CHEMICAL CORPORATION749.0135.97%
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279.8013.44%
昌邑市龙之源热力有限公司241.0211.57%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230.1811.0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113.035.43%
2022年12月31日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398.9130.54%
舟山盈创能源有限公司180.2713.8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160.1212.26%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188.51%
昌邑市龙之源热力有限公司100.007.66%
2021年12月31日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191.3615.31%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185.4714.84%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67.5013.4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140.5311.25%
LOTTE CHEMICAL CORPORATION130.0610.41%
2020年12月31日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142.2439.68%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59.5516.61%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48.8713.63%

1-1-178

期间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 比重
山东中新晟通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21.926.11%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4.243.97%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4,788.525,063.183,884.921,710.38
坏账准备-1,918.53-1,948.99-1,849.75-1,654.79
其他应收款净额2,869.993,114.192,035.1755.59

报告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59万元、2,035.17万元、3,114.19万元及2,869.99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2.27%、

4.18%及3.76%。2021年末相较2020年期末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增加应收土地退还款2,010.13万元所致。根据潍坊凯盛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项目土地款补充协议》,潍坊凯盛项目办理土地证土地价格享受开发区优惠价格10万元/亩,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在投资项目涉及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全额返还潍坊凯盛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高于10万元/亩的部分。潍坊凯盛已于2021年办理完毕上述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因此公司确认了应收土地退还款2,010.13万元。此外,2022年公司拟在本部新购土地,向山东省淄博市淄川财政局(淄川区非税收入管理局)缴纳1,100.00万元保证金,2022年末上述保证金尚未退回导致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1年末进一步上升。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232.6240.921,651.1738.852,129.7941.571,011.7844.09
包装物95.231.75107.052.52102.792.01133.655.82

1-1-179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在产品613.1111.24457.8310.77428.258.36578.7225.22
库存商品2,181.5539.991,930.4645.422,403.2846.90570.4824.86
发出商品332.896.10103.942.4559.881.17--
账面余额5,455.39100.004,250.45100.005,123.98100.002,294.64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净额5,455.39100.004,250.45100.005,123.98100.002,294.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294.64万元、5,123.98万元、4,250.45万元及5,455.39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18%、5.72%、5.71%及7.14%。2021年,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相对于2020年增加,因此2021年末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数量均有所上升。此外,受到原油价格上升及国内能耗双控政策出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1年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价格上升,带动2021年期末原材料的单价和库存商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均有所上升。因此,2021年期末存货相对于2020年有所上升。2022年,随着部分原材料如对硝基苯甲酸及液氯的供需格局有所改善,价格相对于2021年有所回落,带动2022年末原材料对硝基苯甲酸的单价及产成品氯化亚砜和对硝基苯甲酰氯的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降。同时,2022年末公司对硝基苯甲酸和对硝基苯甲酰氯的存货数量均有所下降,带动2022年期末存货相对于2021年末有所下降。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优异的产品质量及稳定的供货能力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主要产品持续畅销,公司的收入、成本呈现出较快的上升趋势。公司综合供货周期、生产周期、发货周期、主要存货为危化品不宜储存等因素适量储备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因此,公司存货具有期末余额相对较低、库龄短、周转快等特点,公司存货的库龄基本在一个月以内。报告期内,公司库龄超过一个月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184.11万元、239.91万元及446.29万元,分别占当期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0.00%、3.59%、5.64%及8.18%,占比较小,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1-1-180

2)存货减值测试相关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①根据存货的市场情况及存货的实地盘点情况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②对于主要产品,根据其估计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和在产品,根据其生产的主要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③比较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与存货的账面价值,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公司的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充分的依据及合理性,主要如下:①公司的主要产品如氯化亚砜及芳纶聚合单体市场前景良好,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公司作为氯化亚砜和芳纶聚合单体的龙头企业,产品畅销,存货周转率较高;

②公司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及国内仅有的两家具备万吨级芳纶聚合单体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企业之一,规模效应明显。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49.33%、36.77%、39.02%及38.70%的高毛利率水平,发行人的存货不存在减值的风险;③公司存货具有期末余额相对较低、库龄短、周转快等特点,公司存货的库龄基本在一个月以内。

对于原材料和在产品,其按照对应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后的金额与单位账面价值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减值。由于公司生产周期较短,各报告期末公司将原材料和在产品加工成产成品的单位成本与各报告期末产成品的单位成本接近。根据公司对产成品的减值测试,公司的主要产成品不存在减值,因此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和在产品均无需计提减值。3)退换货及质量纠纷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退换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吨,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羧基氯化物23.3767.213.8114.70--7.0416.29
--芳纶聚合单体--0.050.22--7.0416.29

1-1-181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对硝基苯甲酰氯23.3767.213.7614.48----
--间甲基苯甲酰氯--------
--其他--------
无机化学品--68.7225.19136.1540.84193.2339.44
--氯化亚砜--44.0616.77106.1533.14193.2339.44
--硫酰氯--24.668.4230.007.70--
羟基氯化物--------
--氯醚--------
--其他--------
其他--------
合计23.3767.2168.7726.92136.1540.84200.2755.73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9%、

0.05%、0.03%及0.27%,占比较低。发行人的退换货情况均和客户沟通后得到妥善解决,未发生质量纠纷的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待抵扣进项税额2,965.3422.992,659.7350.89327.53100.00--
待认证进项税2.460.02----46.6212.66
预交企业所得税------9.702.63
理财产品9,792.0775.932,518.3848.19----
预付中介机构上市费用------254.7269.18
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7.1715.53
其他135.851.0548.110.92----
合计12,895.72100.005,226.23100.00327.53100.00368.2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余额分别为368.21万元、327.53万元、5,226.23万元及12,895.7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67%、0.37%、7.02%及

1-1-182

16.88%。

2022年末,受到公司建设潍坊厂区的影响,公司待抵扣进项税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此外,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国债逆回购,截至2022年末及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余额分别为2,518.38万元及9,792.07万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末及2023年一季度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上期末有所增加。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1,036.630.02--
投资性房地产742.480.781,157.341.251,197.492.281,238.253.49
固定资产61,752.3264.7439,283.0842.5325,453.4448.3821,648.6060.97
在建工程14,789.4215.5034,738.6037.6111,681.5622.205,894.6616.60
无形资产14,548.8515.2514,280.0215.469,384.9517.845,606.9615.79
长期待摊费用232.330.24238.170.26342.860.65273.66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781.170.82701.180.76369.770.70246.400.69
其他非流动资产2,545.472.671,968.352.133,142.415.97597.511.68
合计95,392.04100.0092,366.75100.0052,609.11100.0035,506.0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35,506.05万元、52,609.11万元、92,366.75万元及95,392.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28%、36.98%、

55.36%及55.53%。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1-183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核算法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高性能材料研究院权益法--1,036.63-
合计--1,036.63-

2021年,公司新增长期股权投资1,036.63万元,主要系公司与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及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所致。因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对山东产研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发行人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2022年6月23日,公司通过收购的方式取得山东产研51.81%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山东产研86.81%的股权并取得了对山东产研的控制权,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0。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742.48100.00788,8468.16817.7768.29847.368.43
土地使用权--368.5031.84379.7331.71390.9531.57
合计742.48100.001,157.34100.001,197.49100.001,238.2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38.25万元、1,197.49万元、1,157.34万元及742.4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9%、

2.28%、1.25%及0.78%,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3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较上期末减少414.86万元,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部分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变更用途,从出租转为自用,用于公司自用人才公寓。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1,648.60万元、25,453.44万元、39,283.08万元及61,752.3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97%、

48.38%、42.53%及64.74%,占比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1-1-184

1)固定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固定资产61,744.9839,283.0825,453.4421,648.60
固定资产清理7.34---
合计61,752.3239,283.025,453.4421,648.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含固定资产清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8,968.9530.7210,046.6025.578,132.3131.956,774.6031.29
机械设备34,913.1656.5425,169.5364.0714,133.0555.5311,897.3354.96
运输工具1,140.211.851,147.332.92783.563.08806.833.73
其他设备设施6,722.6610.892,919.627.432,404.529.452,169.8510.02
合计61,744.98100.0039,283.08100.0025,453.44100.0021,648.6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资产合计占固定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25%、87.47%、89.65%及

87.27%。报告期内,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结合自身产能情况及市场情况推进了多个项目的建设,如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一期)、20万吨/年氯化亚砜及深加工项目、10000吨/年高性能聚芳醚酮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一期)、7.2万吨/年二氧化硫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等。报告期内,受到上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的影响,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保持了上升的趋势。

2)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1-1-185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22,454.9312,925.8310,591.798,859.49
机械设备48,632.6737,590.6324,405.1621,001.87
运输工具2,260.042,190.131,472.381,260.65
其他设备设施11,876.237,726.056,735.246,038.93
小计85,223.8760,432.6343,204.5837,160.94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3,479.232,872.482,452.732,078.15
机械设备13,685.1412,385.7010,235.539,046.81
运输工具1,119.831,042.80688.82453.82
其他设备设施5,153.444,806.304,330.603,868.96
小计23,437.6521,107.2717,707.6815,447.73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6.756.756.756.75
机械设备34.3635.4036.5857.72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设施0.130.130.130.13
小计41.2442.2843.4664.60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8,968.9510,046.608,132.316,774.60
机械设备34,913.1625,169.5314,133.0511,897.33
运输工具1,140.211,147.33783.56806.83
其他设备设施6,722.662,919.622,404.522,169.85
合计61,744.9839,283.0825,453.4421,648.60
成新率72.50%65.07%59.01%58.43%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成新率为72.50%,其中房屋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的成新率分别达到84.51%和71.86%,公司固定资产整体状态较好。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与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及减值对比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

1-1-186

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具体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05.004.75-1.90
机械设备105.009.50
运输设备5-85.0019.00-11.88
其他设备(含简易建筑物)3-205.0031.67-4.75

公司的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金禾实业15-45510-155
世龙实业25-30510-145-10
浙江龙盛10-500、3或56-200、3或5
发行人20-505105
名称运输设备其他设备(注)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金禾实业5-105.005-105.00
世龙实业835-103
浙江龙盛4-80、3或53-100、3或5
发行人5-853-205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注:发行人该项目为其他设备(含简易建筑物)。其中,折旧年限20年的均为简易建筑物,其他设备折旧年限为3-10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基本一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谨慎。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政策一致,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制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回收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日常管理,及时处理无法使用或者报废的固定资产。公司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均保持良好运行。此外,公司的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毛利率及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综合上述因素,经减值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1-187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5,894.66万元、11,681.56万元、34,738.60万元及14,789.4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79%、

17.84%、37.61%及15.5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在建工程14,539.4434,482.8511,666.635,894.66
工程物资249.98255.7514.93-
合计14,789.4234,738.6011,681.565,894.66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7.2万吨/年二氧化硫装置升级改造项目----132.761.14%--
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3,920.4033.60--
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项目(二期)----1,874.3716.07--
10000吨/年高性能聚芳醚酮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一期)10,730.3773.8030,187.3687.543,780.2632.40--
高盐废水零排放项目------180.433.06
20万吨/年氯化亚砜提升改造项目------4,082.7069.26
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1,133.527.801,037.583.01473.144.06960.9716.30
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829.315.70809.262.35----
地磅一卡通项目------9.940.17
基于以氯化亚砜为氯化剂的6000吨/年酰氯系统产品项目------227.643.86

1-1-188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平整------121.052.05
公用工程------283.264.81
零星工程1,846.2512.702,448.667.101,485.7012.73%28.680.49
合计14,539.44100.0034,482.85100.0011,666.63100.005,894.66100.00

报告期内,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结合自身产能情况及市场情况推进了多个项目的建设,包括凯盛新材本部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7.2万吨/年二氧化硫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等及潍坊凯盛生产基地10000吨/年高性能聚芳醚酮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一期)等。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2020年至2022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逐年增加。随着10000吨/年高性能聚芳醚酮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一期)部分装置陆续完工转入固定资产,2023年一季度末在建工程余额有所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在建工程均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待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转固,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公司未计提相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606.96万元、9,384.95万元、14,280.02万元及14,548.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5.79%、17.84%、

15.46%及15.25%。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各报告期末,土地使用权合计占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64%、97.98%、98.71%及98.8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14,378.3798.8314,096.2798.719,195.4097.985,362.3895.64
非专利技术13.680.0915.090.1120.750.2226.420.47

1-1-189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软件46.960.3256.910.4049.430.5391.181.63
其他109.840.75111.750.78119.361.27126.982.26
合计14,548.85100.0014,280.02100.009,384.95100.005,606.9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整体有所增加,其中2021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潍坊凯盛新增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2)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16,244.9015,684.9210,540.226,517.85
非专利技术56.6056.6056.6056.60
软件304.76304.76251.35225.20
其他752.38752.38752.38752.38
小计17,358.6416,798.6611,600.557,552.04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1,866.531,588.651,344.821,155.47
非专利技术42.9241.5135.8530.19
软件257.79247.85201.92134.03
其他642.54640.64633.02625.40
小计2,809.792,518.642,215.601,945.08
三、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其他----
小计----
四、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4,378.3714,096.279,195.405,362.38
非专利技术13.6815.0920.7526.42
软件46.9656.9149.4391.18

1-1-190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其他109.84111.75119.36126.98
小计14,548.8514,280.029,384.955,606.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3)与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软件
金禾实业50年//5年5年
世龙实业50年//10年5年
浙江龙盛50年5-20年14年10年3-5年
发行人50年10年10年2-10年2年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理谨慎。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备用变压器电源开口费42.8118.4347.4019.90----
氯醚生产线 修理费------23.108.44
装修及改造费189.5281.57190.7780.10342.86100.00250.5691.56
质量楼改造--------
合计232.33100.00238.17100.00342.86100.00273.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273.66万元、342.86万元、

238.17万元及232.33万元,占同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7%、0.65%、

0.26%及0.24%。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由装修及改造费构成,占公司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1-1-191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46.40万元、369.77万元、

701.18万元781.17万元,占同期末非流动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69%、0.70%、

0.76%及0.82%,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可弥补亏损和政府补助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等2,414.471,878.353,142.41297.51
预付土地款41.00--300.00
预付房屋款90.0090.00--
合计2,545.471,968.353,142.41597.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597.51万元、3,142.41万元、1,968.35万元及2,545.47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8%、5.97%、2.13%及2.67%。受到公司建设潍坊厂区及首发募投项目建设推进的影响,2021年末公司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等余额相对于2020年期末有所上升。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4,145.8097.4924,105.0097.3413,891.9994.149,571.2290.19
非流动负债622.442.51658.532.66864.975.861,041.019.81
负债合计24,768.24100.0024,763.53100.0014,756.96100.0010,612.2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612.24万元、14,756.96万元、24,

1-1-192

763.53万元及24,768.24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流动负债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19%、94.14%、97.34%及97.49%,是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2、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1,593.026.60------
应付账款17,585.9972.8320,043.8283.159,910.6671.346,690.6069.90
预收款项11.580.0522.700.0921.920.16323.033.38
应付职工薪酬2,078.598.611,961.578.141,702.0012.251,223.6512.78
合同负债852.093.53730.583.03858.236.18462.384.83
应交税费1,484.686.15804.103.34979.737.05240.302.51
其他应付款434.751.80447.251.86317.692.29631.276.60
其他流动负债105.100.4494.970.39101.760.73--
合计24,145.80100.0024,105.00100.0013,891.99100.009,571.2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负债项目的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货款2,933.6716.682,539.5212.672,820.1528.462,592.1738.74
应付工程设备款13,001.9873.9315,768.0878.675,691.6357.433,116.0346.57
应付运费1,627.499.251,719.388.581,395.9814.09979.9614.65

1-1-193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22.840.1316.830.082.900.032.430.04
合计17,585.99100.0020,043.82100.009,910.66100.006,690.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分别为6,690.60万元、9,910.66万元、20,043.82万元及17,585.99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9.90%、

71.34%、83.15%及72.83%。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应付工程设备款和应付运费。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中有升,因此原材料采购量及产品运输量保持了稳中有升的趋势,进而带动应付货款及应付运费亦保持了稳中有升的趋势。此外,受到公司建设潍坊厂区及首发募投项目等项目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在建工程持续上升,带动公司应付工程设备款呈上升趋势。

(2)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预收账款11.581.3422.703.0121.922.49323.0341.13
合同负债852.0998.66730.5896.99858.2397.51462.3858.87
合计863.67100.00753.28100.00880.15100.00785.42100.00

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规模、生产经营情况、历史合作情况及不同的产品类型等情况制定各单个客户的信用政策。为控制回款率及降低坏账率,对于规模较小、合作较少的客户,发行人一般采取款到发货的形式向其销售货物,该方式属于行业通行的惯例。公司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主要为公司向客户预收的货款。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金额及占比较小。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如下:

1-1-194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付职工薪酬2,078.591,961.571,702.001,223.65
占流动负债比重8.61%8.14%12.25%12.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223.65万元、1,702.00万元、1,961.57万元及2,078.59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2.78%、12.25%、

8.14%及8.61%。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员工人数有所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增值税388.6427.7420.83169.99
城市维护建设税67.2923.9211.2716.87
教育费附加28.8410.254.827.23
地方教育费附加19.226.833.224.82
企业所得税804.92614.08829.04-
个人所得税5.438.585.677.97
土地使用税112.9455.4354.430.03
房产税44.5938.0033.9927.47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20
印花税12.0018.2812.602.94
其他0.810.993.861.79
合计1,484.68804.10979.73240.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金额分别为240.30万元、979.73万元、

804.10万元及1,484.68万元,分别占同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51%、7.05%、

3.34%及6.15%。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构成。其中,2020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较低主要系2020年前三季度预缴所得税较

1-1-195

多所致。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日常未结算费用---64.92
上市奖励补助款---500.00
押金及保证金330.20256.83160.7820.76
其他104.56190.42156.9145.59
合计434.75447.25317.69631.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31.27万元、317.69万元、

447.25万元及434.75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60%、2.29%、

1.86%及1.80%。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押金及保证金、日常未结算费用等。

3、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递延收益572.5391.98612.4693.00822.1695.05960.1592.23
递延所得税负债49.928.0246.067.0042.814.9580.867.77
非流动负债合计622.44100.00658.53100.00864.97100.001,041.0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572.53612.46822.16960.15
合计572.53612.46822.16960.15

1-1-196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为取得的针对各类项目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年产2000吨间/对苯二甲酰氯及深加工--7.9020.80
12000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项目98.83107.21140.71174.21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05.0015.0025.00
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酮酮在工业中的应用研究22.5025.0035.0045.00
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4.5815.8320.8325.83
氯化亚砜连续蒸馏优化技改设备补助5.936.528.8911.26
12000吨/年间、对苯二甲酰氯连续蒸馏优化的项目补助17.5019.2526.2533.25
高性能聚醚酮酮复合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17.3318.3322.3326.33
台塑点巡检及设备保养系统12.5013.2516.2519.25
40蒸吨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161.00171.00211.00251.00
聚醚酮酮(PEKK)高性能材料成型加工产业化52.2555.0066.0077.00
高端化工支柱产业集群建设示范项目资金76.6779.1789.1799.17
2018年工业强市30条专项-高盐废水治理设备购置补助--42.0542.05
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高端化工产业集群)资金68.7573.3391.67110.00
2万吨酰氯技改项目补助22.1823.5729.11-
合计572.53612.46822.16960.15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163.096.455.73
速动比率(倍)2.942.916.085.4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39%9.32%9.00%11.30%
资产负债率(合并)14.42%14.84%10.37%11.74%

1-1-197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670.1231,816.8826,168.8921,493.46
利息保障倍数(倍)----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注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注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1.74%、10.37%、14.84%及14.4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且基本保持稳定,具有较好的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5.73、6.45、3.09及3.16,速动比率分别为5.49、6.08、2.91及2.94。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净额28,189.15万元,流动资产有所增加,因此2021年期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相对于2020年期末上升。2022年,受到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导致货币资金和交易性交融资产下降以及潍坊厂区及首发募投项目建设导致流动资产减少、应付账款增加的影响,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下降。2023年一季度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与2022年末基本保持一致。

整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金禾实业2.422.663.092.73
世龙实业1.361.321.170.70
浙江龙盛1.991.791.902.08
平均值1.921.922.051.84
发行人3.163.096.455.73
速动比率(倍)金禾实业2.152.412.601.87
世龙实业1.021.020.660.47
浙江龙盛0.760.600.610.70

1-1-198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平均值1.311.341.291.01
发行人2.942.916.085.49
资产负债率(合并)金禾实业32.28%31.96%33.98%29.31%
世龙实业34.38%34.97%36.18%46.39%
浙江龙盛48.57%46.66%49.86%46.59%
平均值38.41%37.86%40.01%40.76%
发行人14.42%14.84%10.37%11.74%

注:数据来源于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具有较强偿债能力,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好,同时公司长期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在保证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的营运资金前提下,控制财务风险,使得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高,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低。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7213.9913.9110.5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31.1526.0926.2434.69
存货周转率(次)12.5913.0614.9713.21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3年1-3月数据已年化处理);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3年1-3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52、13.91、13.99及11.72。公司根据客户的整体规模、业务规模、付款情况、合作情况等,给予部分优质客户一定信用期,公司账期以30天-90天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与公司信用政策相符。2021年及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在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所致。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21、14.97、13.06及12.59,存货周转速

1-1-199

度较快,公司存货管理能力较强。

2、与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金禾实业未披露11.0413.7513.37
世龙实业未披露8.967.937.31
浙江龙盛未披露8.156.475.81
平均值未披露9.389.388.83
发行人11.7213.9913.9110.52
存货周转率(次)金禾实业未披露8.069.817.47
世龙实业未披露12.0812.3114.30
浙江龙盛未披露0.520.420.39
平均值未披露6.887.517.39
发行人12.5913.0614.9713.21

注:数据来源于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及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等。公司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2021年、2022年,公司在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于2020年有所上升。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存货管理能力较强,产品处于较好的销售状态。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根据《适用意见第18号》:“(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

1-1-200

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7-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14,911.64
2长期股权投资-
3其他应收款2,869.99
4其他流动资产12,895.72
5其他非流动资产2,545.4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4,911.64万元,均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较短,且一般可提前赎回或具有固定到期日,风险较小,流动性较高,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

1-1-201

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机构产品名称产品 类型产品期限预期收益率(年化)/业绩比较基准期末余额
1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私享净鑫净利(现金管理类按日)开放式净值型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无固定期限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1.80%或7天通知存款利率+3.20%564.06
2中国建设银行建信理财“天天利”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无固定期限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1.05%6,688.96
3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无固定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2,058.07
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A)货币市场基金无固定期限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0.03
5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3-3至 2023-5-3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50%-3.10%5,000.00
6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臻选”第212期本金保障型2023-2-3 至 2024-1-310.10%/3.05%/4.20%100.02
7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252期本金保障型2023-3-9 至 2023-4-101.70%~4.10%500.51
合计14,911.64

注:上表中第1项-第4项均为滚动型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869.99万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及应收退还土地款,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1-1-20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
金额占比
员工备用金10.280.21%
保证金及押金7.000.15%
预付货款1,654.6934.56%
土地款退还2,942.6361.45%
其他往来173.923.63%
合计4,788.52100.00%
减:坏账准备1,918.53-
账面价值2,869.99-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2,895.72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及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持有的按固定利率计算利息的国债逆回购,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545.47万元,主要系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经营或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1-1-203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资金拆借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金融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4,802.82101,048.4987,959.1562,402.69
营业成本15,277.9261,200.1955,536.1831,6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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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3,300.2312,803.2910,594.3212,209.68
营业利润5,986.2826,978.0321,821.6218,794.17
利润总额5,940.0626,842.3022,209.1018,690.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7.2223,452.3019,337.9116,048.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6.6822,642.1417,977.2115,781.83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4,624.5499.2898,243.8397.2287,381.2299.3462,209.4099.69
其他业务收入178.280.722,804.662.78577.940.66193.290.31
合计24,802.82100.00101,048.49100.0087,959.15100.0062,402.6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402.69万元、87,959.15万元、101,048.49万元及24,802.82万元,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97%以上,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小,主要为租赁收入、出售零星物料及加工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2,209.40万元、87,381.22万元、98,243.83万元及24,624.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

公司系一家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产核心产品的销售为公司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随着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精细化管理及市场开拓等工作的不断推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呈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羧基氯化物、无机化学品、羟基氯化物及其他,其中其他包括聚醚酮酮及二氧化硫。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1-1-205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羧基氯化物15,960.2364.8154,830.8155.8143,272.1549.5233,857.4054.42
--芳纶聚合单体11,557.4046.9335,449.6836.0826,764.2730.6325,954.3441.72
--对硝基苯甲酰氯1,176.674.788,221.488.3713,697.6215.686,366.9610.23
--间甲基苯甲酰氯1,090.814.435,933.796.042,421.442.771,534.962.47
--其他2,135.348.675,225.865.32388.820.441.140.0018
无机化学品5,111.5520.7634,321.8334.9435,202.0340.2920,534.7433.01
--氯化亚砜4,105.9316.6728,181.2528.6929,592.7833.8718,075.5629.06
--硫酰氯1,005.624.086,140.586.255,609.266.422,459.193.95
羟基氯化物3,400.6213.818,623.128.788,256.369.457,259.0511.67
--氯醚2,901.7911.786,959.807.088,256.369.457,259.0511.67
--其他498.832.031,663.321.69---
其他152.160.62468.070.48650.680.74558.210.90
合计24,624.54100.0098,243.83100.0087,381.22100.0062,209.4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羧基氯化物、无机化学品及羟基氯化物的生产及销售,合计占比超过99%。

(1)羧基氯化物

公司羧基氯化物主要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间甲基苯甲酰氯等,报告期内羧基氯化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857.40万元、43,272.15万元、54,830.81万元及15,960.23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

1)芳纶聚合单体

报告期内,受益于芳纶下游应用和需求的不断增加,芳纶生产企业积极扩大产能。公司主要产品芳纶聚合单体作为生产芳纶的重要原材料,销量亦保持了稳中有升的趋势,分别为13,497.89吨、15,673.85吨、19,721.46吨及6,496.11吨。为抓住芳纶市场的发展机遇,公司积极扩大芳纶聚合单体的产能,产能规模由14,800吨/年提升至31,000吨/年。为进一步加深与芳纶聚合单体客户的合作关系,巩固公司作为芳纶聚合单体市场龙头企业的地位,公司适当调整了芳纶聚合单体的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芳纶聚合单体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1-1-206

19,228.44元/吨、17,075.75元/吨、17,975.18元/吨及17,791.28元/吨。虽2021年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芳纶聚合单体售价相对于2020年略有下降,但在芳纶聚合单体销量增长的情况下,报告期内芳纶聚合单体销售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

2)对硝基苯甲酰氯公司对硝基苯甲酰氯销往下游客户主要用于合成叶酸等产品。2020年至2021年,受到下游需求保持旺盛、原油价格上升及国内能耗双控政策出台的影响,公司对硝基苯甲酰氯量价齐升,收入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分别为6,366.96万元及13,697.62万元。2022年以来,受到市场供需关系变动原材料采购均价下降的影响,公司对硝基苯甲酰氯销量及销售价格均有所下降,因此收入有所回落。

3)间甲基苯甲酰氯公司间甲基苯甲酰氯销往下游客户主要用于合成避蚊胺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沿着氯化亚砜产业链,持续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包括间甲基苯甲酰氯等。2020年,公司开始规模化生产间甲基苯甲酰氯,并实现收入1,534.96万元。随着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逐步与众多优质下游客户建立合作,公司2020年以来收入整体保持了上涨的趋势。4)其他报告期内,公司羧基氯化物-其他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4万元、388.82万元、5,225.86万元及2,135.34万元。为充分利用公司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开发新产品氯乙酰氯。随着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推广力度,持续与下游客户加深合作关系,公司2022年以来氯乙酰氯的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带动公司羧基氯化物-其他的销售收入有所上升。

(2)无机化学品

公司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报告期内无机化学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534.74万元、35,202.03万元、34,321.83万元及5,111.55万元。

1-1-207

1)氯化亚砜报告期内,氯化亚砜的收入分别为18,075.56万元、29,592.78万元、28,181.25万元及4,105.93万元。我国氯化亚砜制造业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的成熟发展阶段,生产工艺相对稳定,市场价格的变化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及市场供需结构变化的影响。2020年至2021年,受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及市场供需结构变化的影响,公司氯化亚砜销售单价持续上升,分别为1,902.40元/吨及2,853.33元/吨,因此2020年至2021年氯化亚砜营业收入有所上升。2022年,公司氯化亚砜收入较2021年保持相对稳定。2023年一季度,氯化亚砜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液氯、液硫(含硫磺)等采购均价明显下降,分别较2022年下降293.05元/吨及

862.60元/吨,下降幅度达到71.54%及45.25%。因此,2023年一季度公司氯化亚砜销售单价较上期下降1,100.51元/吨,进而带动当期氯化亚砜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硫酰氯报告期内,硫酰氯系公司2020年新增产品,销往下游客户主要用作氯化剂或氯磺化剂等,营业收入分别为2,459.19万元、5,609.26万元、6,140.58万元及1,005.62万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2020年开发了新产品硫酰氯。2021年,随着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公司硫酰氯市场份额不断上升,带动销量相对于2020年有所上升。此外,2021年,因主要原材料液氯和液硫价格相对于2020年上升,硫酰氯的销售单价亦有所上升。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2021年硫酰氯量价齐升,销售收入相对于2020年有所上升。2022年,公司硫酰氯收入保持相对稳定。

(3)羟基氯化物

报告期内,公司羟基氯化物主要为氯醚,公司氯醚产品下游客户主要用于生产农药丙草胺。报告期内,氯醚的收入分别为7,259.05万元、8,256.36万元、6,959.80万元及2,901.79万元,氯醚产品营业收入及销售价格整体保持稳定。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构成情况如下:

1-1-208

单位:万元、%

地区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21,143.9285.8784,303.3385.8181,243.1092.9852,522.1584.43
国外3,480.6314.1313,940.5014.196,138.127.029,687.2415.57
合计24,624.54100.0098,243.83100.0087,381.22100.0062,209.40100.00

公司业务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内,内销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43%、92.98%、85.81%及85.87%。

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为把握国内芳纶产能释放及芳纶进口替代的发展机遇,保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公司继续加强国内市场布局,积极开拓国内客户。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沿着氯化亚砜产业链,持续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如间甲基苯甲酰氯、氯乙酰氯等。上述新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客户。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国内收入的占比保持了上升的趋势。2022年,发行人主要客户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因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持续上升,根据自身的规划安排将采购主体由国内公司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外公司KINGLAND TRADING CO.,LTD。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公司对KINGLAND TRADING CO.,LTD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4,880.13万元及1,402.23万元。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2022年及2023年1-3月,发行人国外收入占比相对于2021年有所上升。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24,624.54100.0025,582.4326.0419,663.9722.5014,224.8722.87
二季度--25,868.0426.3320,232.8823.1517,586.5128.27
三季度--23,060.9923.4719,848.9822.7214,796.5123.79
四季度--23,732.3724.1627,635.3931.6315,601.5125.08
合计24,624.54100.0098,243.83100.0087,381.22100.0062,209.40100.00

1-1-209

公司主营业务没有明显季节性波动。考虑到春节因素,客户为保障原材料供应不受假期影响,通常会结合库存量情况提前进行备货。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四季度收入略高于其他季度,一季度收入相对于其他季度占比略低。2022年四季度,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液氯、液硫(含硫磺)、对硝基苯甲酸等采购价格有所下降,进而带动氯化亚砜、硫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销售价格回落,因此2022年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5,095.4798.8159,913.7699.4855,249.5799.4831,521.2799.59
其他业务成本182.451.191,286.430.52286.610.52128.180.41
合计15,277.92100.0061,200.19100.0055,536.18100.0031,649.45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59%、99.48%、99.48%及98.81%,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1,521.27万元、55,249.57万元、59,913.76万元及15,095.47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主营业务成本随销售规模的扩大逐年上升。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羧基氯化物9,235.6861.1833,701.0356.2525,004.0945.2614,377.3645.61

1-1-210

--芳纶聚合单体6,119.3540.5419,740.1132.9514,470.6926.199,353.5129.67
--对硝基苯甲酰氯697.194.625,775.719.648,321.8615.063,826.0712.14
--间甲基苯甲酰氯812.235.384,613.157.701,940.493.511,197.733.80
--其他1,606.9110.653,572.065.96271.050.490.060.0002
无机化学品3,165.6220.9719,191.0132.0323,345.0642.2511,617.3736.86
--氯化亚砜2,624.8117.3915,796.6726.3719,503.6735.3010,245.8032.50
--硫酰氯540.813.583,394.345.673,841.396.951,371.574.35
羟基氯化物2,537.2416.816,618.7511.056,386.9611.565,145.9616.33
--氯醚2,241.9214.855,607.029.366,386.9611.565,145.9616.33
--其他295.321.961,011.741.69----
其他156.931.04402.960.67513.460.93380.581.21
合计15,095.47100.0059,913.76100.0055,249.57100.0031,521.2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1,521.27万元、55,249.57万元、59,913.76万元及15,095.47万元,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2021年,受到原油价格上升及国内能耗双控政策出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如间/对苯二甲酸、对硝基苯甲酸以及液氯等的采购价格均有所上升,带动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保持了上升的趋势。此外,受部分产品下游需求增加以及新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不断加大的影响,2021年公司部分产品如对硝基苯甲酰氯、硫酰氯销量有所上升,亦带动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有所增加。2022年,公司随着芳纶单体等产品产能的提升及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芳纶聚合单体及间甲基苯甲酰氯等产品的销量保持了上升趋势。受上述的因素影响,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保持了上升趋势。

3、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9,807.0264.9742,300.1770.6041,525.3975.1623,576.5374.80
直接人工1,029.346.822,926.964.892,065.283.741,923.326.10
制造费用3,227.9921.3810,676.8217.828,125.9614.715,914.4518.76

1-1-211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增值税额------106.970.34
运费1,031.126.834,009.806.693,532.946.39--
合计15,095.47100.0059,913.76100.0055,249.57100.0031,521.2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主要包括间/对苯二甲酸、液氯、液硫、间甲基苯甲酸、对硝基苯甲酸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4.80%、75.16%、70.60%及64.97%,2020年及2021年占比较为稳定。2021年氯醚及对硝基苯甲酰氯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1.42%、91.72%,上述产品2022年销售收入占比由2021年的

25.13%下降至15.45%,受此影响,公司2022年直接材料占比整体有所下降。2023年1-3月直接材料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间/对苯二甲酸、液氯、液硫、对硝基苯甲酸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下降的影响。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9,529.08100.0438,330.0896.1932,131.6599.1030,688.1399.79
其他业务毛利-4.18-0.041,518.233.81291.330.9065.110.21
合计9,524.90100.0039,848.31100.0032,422.98100.0030,753.2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30,753.24万元、32,422.98万元、39,848.31万元及9,524.9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额是公司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占比分别为99.79%、99.10%、96.19%及100.04%。

2、主营业务毛利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1-1-212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羧基氯化物6,724.5470.5721,129.7855.1318,268.0656.8519,480.0363.48
--芳纶聚合单体5,438.0557.0715,709.5740.9812,293.5838.2616,600.8354.10
--对硝基苯甲酰氯479.485.032,445.776.385,375.7616.732,540.898.28
--间甲基苯甲酰氯278.592.921,320.633.45480.951.50337.231.10
--其他528.425.551,653.804.31117.770.371.080.0035
无机化学品1,945.9220.4215,130.8239.4811,856.9736.908,917.3829.06
--氯化亚砜1,481.1215.5412,384.5832.3110,089.1031.407,829.7625.51
--硫酰氯464.814.882,746.247.161,767.875.501,087.623.54
羟基氯化物863.389.062,004.375.231,869.405.822,113.096.89
--氯醚659.876.921,352.793.531,869.405.822,113.096.89
--其他203.512.14651.581.70----
其他-4.77-0.0565.110.17137.220.43177.620.58
合计9,529.08100.0038,330.08100.0032,131.65100.0030,688.13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羧基氯化物及无机化学品业务,二者实现毛利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2.54%、93.75%、94.60%及90.99%。若剔除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公司将运费计入至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0,688.13万元、35,662.95万元、42,339.88万元及10,560.19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毛利水平呈上升趋势。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羧基氯化物42.13%3.60%38.54%-3.68%42.22%-15.32%57.54%
--芳纶聚合单体47.05%2.74%44.32%-1.62%45.93%-18.03%63.96%
--对硝基苯甲酰氯40.75%11.00%29.75%-9.50%39.25%-0.66%39.91%
--间甲基苯甲酰氯25.54%3.28%22.26%2.39%19.86%-2.11%21.97%
--其他24.75%-6.90%31.65%1.36%30.29%-64.61%94.90%
无机化学品38.07%-6.02%44.09%10.4033.68%-9.74%43.43%

1-1-213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
--氯化亚砜36.07%-7.87%43.95%9.85%34.09%-9.22%43.32%
--硫酰氯46.22%1.50%44.72%13.21%31.52%-12.71%44.23%
羟基氯化物25.39%2.14%23.24%0.60%22.64%-6.47%29.11%
--氯醚22.74%3.30%19.44%-3.20%22.64%-6.47%29.11%
--其他40.80%1.62%39.17%----
其他-3.14%-17.05%13.91%-7.18%21.09%-10.73%31.82%
合计38.70%-0.32%39.02%2.24%36.77%-12.56%49.3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33%、36.77%、39.02%及

38.70%。若剔除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公司将运费计入至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33%、40.81%、

43.10%及42.88%,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剔除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运费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羧基氯化物44.18%3.81%40.37%-3.39%43.76%-13.78%57.54%
--芳纶聚合单体48.83%2.40%46.42%-1.61%48.04%-15.92%63.96%
--对硝基苯甲酰氯41.93%11.40%30.53%-9.33%39.86%-0.04%39.91%
--间甲基苯甲酰氯26.82%3.67%23.15%2.78%20.38%-1.59%21.97%
--其他29.14%-5.19%34.33%2.42%31.90%-62.99%94.90%
无机化学品50.67%-1.91%52.58%11.00%41.58%-1.84%43.43%
--氯化亚砜48.78%-3.66%52.44%10.48%41.97%-1.35%43.32%
--硫酰氯58.40%5.16%53.24%13.69%39.55%-4.67%44.23%
羟基氯化物26.82%2.56%24.26%0.60%23.66%-5.45%29.11%
--氯醚24.31%3.89%20.42%-3.23%23.66%-5.45%29.11%
--其他41.41%1.10%40.32%----
其他4.46%-9.49%13.95%-7.18%21.13%-10.69%31.82%
合计42.88%-0.21%43.10%2.28%40.81%-8.52%49.33%

1-1-214

(1)羧基氯化物业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公司羧基氯化物的主要细分产品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间甲基苯甲酰氯等,其中间甲基苯甲酰氯的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其他细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具体如下:

1)芳纶聚合单体

报告期内,公司芳纶聚合单体的毛利率分别为63.96%、48.04%、46.42%及

48.83%。2021年度,公司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出现较大下降,主要原因为:1)间/对苯二甲酸系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核心原材料,受原油价格上升及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间/对苯二甲酸采购价格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进而带动芳纶聚合单体的单位生产成本呈现出上升的趋势。2021年,公司间苯二甲酸采购均价由2020年的5,646.12元/吨上涨至7,120.01元/吨,对苯二甲酸采购均价由2020年的3,369.62元/吨上涨至4,249.32元/吨;2)公司芳纶聚合单体产能由2020年末的14,800吨/年增长至报告期末的31,000吨/年,为加速抢占市场,巩固公司作为芳纶聚合单体市场龙头企业的地位,公司在保持合理毛利率及毛利的情况下,对芳纶聚合单体的销售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芳纶聚合单体的销售均价分别为19,228.44元/吨及17,075.75元/吨。因此,2021年度公司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出现较大下降。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公司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

2)对硝基苯甲酰氯

报告期内,公司对硝基苯甲酰氯的毛利率分别为39.91%、39.86%、30.53%及41.93%,其中2022年度毛利率下降较为明显。受到原油价格上升及国内能耗双控政策出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1年期末库存的对硝基苯甲酸单价和对硝基苯甲酰氯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公司2022年对硝基苯甲酰氯单位生产成本相对于2021年有所上升,增幅为6.34%。相比之下,因2022年对硝基苯酰氯市场热度较2021年有所回落,在成本出现小幅上涨的情况下,销售均价相对于2021年有所下降。因此,公司2022年对硝基苯甲酰氯的毛利率较低;2023年1-3月,随着主要原材料对硝基苯甲酸的采购均价有所回落,对硝基苯甲酰氯毛利率有所回升。

1-1-215

(2)无机化学品业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公司无机化学品的主要细分产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其毛利率变动分析具体如下:

1)氯化亚砜

报告期内,氯化亚砜的毛利率分别为43.32%、41.97%、52.44%及48.78%,2020年至2021年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公司在原材料液氯市场采购单价有所下降的基础上,保持了氯化亚砜销售单价的相对稳定,进而带动公司氯化亚砜2022年毛利率相对于2021年有所上升。2023年一季度,受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公司氯化亚砜的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公司氯化亚砜单位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导致当期毛利率较2022年度下降3.66个百分点,但仍保持较高毛利水平。

2)硫酰氯

硫酰氯为公司2020年新增产品,2020年至2023年1-3月毛利率分别为

44.23%、39.55%、53.24%及58.40%。2021年,受到液氯下游需求增加、原油价格上升及国内能耗双控政策出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硫酰氯主要原材料液氯及液硫的采购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增长幅度分别为63.11%和

126.10%。而因硫酰氯为公司2020年新开发的产品,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未大幅提高硫酰氯的销售价格,2021年的销售单价相对于2020年仅上升

16.28%。因此2021年硫酰氯的销售毛利率相对于2020年有所下降。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液氯价格相较2021年出现较大回落,公司硫酰氯的销售毛利率相对于2021年持续上升。

(3)羟基氯化物业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羟基氯化物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11%、23.66%、24.26%及

26.82%,整体较为稳定。

4、不同销售地域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不同地区的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1-1-216

内销毛利率36.73%37.65%36.11%46.17%
外销毛利率50.64%47.28%45.48%66.47%
综合毛利率38.70%39.02%36.77%49.33%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毛利率与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发行人的外销产品主要系芳纶聚合单体,因此发行人外销毛利率的波动趋势与芳纶聚合单体的毛利率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因在2020年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较大程度高于其他产品的毛利率,致使发行人2020年外销毛利率较大程度上高于内销毛利率。为抓住芳纶市场的发展机遇,公司积极扩大芳纶聚合单体的产能,产能规模由14,800吨/年提升至31,000吨/年。为进一步加深与芳纶聚合单体客户的合作关系,巩固公司作为芳纶聚合单体市场龙头企业的地位,公司适当调整了芳纶聚合单体的销售价格,因此2021年起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明显,带动外销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

5、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终端客户毛利率38.64%38.91%36.43%47.16%
贸易商客户毛利率38.91%39.25%37.74%55.18%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芳纶聚合单体的金额占比较高,由于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高于其他产品毛利率,致使贸易商客户毛利率高于终端客户毛利率。随着公司产品种类的增多及业务规模的扩大,2021年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氯化亚砜、硫酰氯等产品金额有所增加,2022年间甲基苯甲酰氯等产品的销售金额有所上升,因上述产品当期毛利率低于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带动贸易商客户毛利率有所下降。此外,公司为巩固市场地位,逐步下调芳纶聚合单体的销售价格造成芳纶聚合单体毛利率有所下降,因此2021年起贸易商客户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

6、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与基础化工产品“大而广”的特征不同,精细化工行业产品品种丰富,单个产品产量相对较小,各产品在原材料、技术工艺、产品用途、供需结构等方

1-1-217

面均有显著的差异。不同精细化工生产企业之间因细分产品结构的差异,通常具有本质区别。公司系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产品的行业标准起草单位,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间甲基苯甲酰氯及硫酰氯等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工艺及生产规模均在国内领先水平,系细分产品领域的龙头企业。目前,A股市场暂无将上述产品作为主营业务且作为主要产品进行统计列示的可比上市公司,暂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可比公司上述精细化工产品的毛利率数据。截至目前,除发行人外芳纶聚合单体的主要生产企业为三力新材,其已于2019年4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无法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其芳纶聚合单体的毛利率水平;A股上市公司中生产产品包括有氯化亚砜的有金禾实业及世龙实业,毛利率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1)金禾实业

金禾实业(SZ.002597)主营业务为食品添加剂及大宗化工品的生产、销售,氯化亚砜作为其生产的大宗化学品之一,主要用途是作为原材料配套其三氯蔗糖的生产。金禾实业大宗化学品包含液氨、双氧水、三聚氰胺、硫酸、硝酸、双乙烯酮、氯化亚砜等多种产品,最近2020年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1,919.38万元、213,287.23万元及205,346.75万元。假设金禾实业4万吨氯化亚砜产能全部用于对外销售,按市场价格推算,氯化亚砜收入占其大宗化学品收入的比例在5%以下,占比极低。由于金禾实业氯化亚砜占比极低且未作为主要产品进行单独列示,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其氯化亚砜的毛利数据。

(2)世龙实业

截至目前,A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氯化亚砜且将氯化亚砜作为主要产品进行统计列示的可比上市公司为世龙实业(SZ.002748)。世龙实业与凯盛新材氯化亚砜产品对比情况如下:

2023年 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世龙实业氯化亚砜营业收入(万元)未披露7,759.925,042.423,310.34
世龙实业氯化亚砜销量(吨)未披露28,385.0017,204.0018,401.00
世龙实业氯化亚砜单价(元/吨)未披露2,733.812,930.961,799.00
凯盛新材氯化亚砜单价(元/吨)1,679.012,779.522,853.331,902.40

1-1-218

2023年 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世龙实业氯化亚砜毛利率(%)未披露10.3723.67-5.86
凯盛新材氯化亚砜毛利率(%)36.0743.9534.0943.32

数据来源:世龙实业年度报告

世龙实业系氯碱工业生产企业,主要收入来源为碱类产品及下游AC发泡剂产品,最近三年,世龙实业氯化亚砜收入占比分别为2.11%、2.32%及2.99%。氯气是氯碱生产环节伴生的产品,具有不易存储、运输成本较高等特点,氯碱企业无法维持较高的库存,如果不能有效地消化氯气,氯碱企业将面临限产、甚至停产的风险。氯化亚砜对于世龙实业而言,除通过销售氯化亚砜获取利润外,通过生产氯化亚砜及时消化氯气,保障氯碱工业产业链平稳运行也是主要目的之一。凯盛新材外购氯气用于生产氯化亚砜,而世龙实业使用自产氯气生产氯化亚砜。凯盛新材生产氯化亚砜计算的氯气成本为外购氯气支付的采购价格。世龙实业氯化亚砜计算的氯气成本为氯气生产成本,在氯气价格较低甚至出现补贴时,因氯气的市场销售价格低于世龙实业氯气的生产成本,世龙实业氯化亚砜生产成本中需要承担氯气的亏损。因原料来源及成本核算方面的差异,世龙实业氯化亚砜毛利率明显低于凯盛新材。就氯化亚砜产品价格而言,世龙实业与凯盛新材销售单价差异不大且保持相同的变化趋势。2021年,随着氯气的市场销售价格相对于2020年有所提升,从823.58元/吨上升至1,343.36元/吨,世龙实业需要承担的氯气亏损减少,因此世龙实业氯化亚砜的毛利率有所上升。相比之下,因公司液氯的采购价格增长幅度为63.11%,导致氯化亚砜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氯气的市场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世龙实业需要承担的氯气亏损有所上升,因此其氯化亚砜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有所回落;同时,公司液氯采购均价较2021年下降69.51%,因此毛利率有所回升。

综上所述,公司与世龙实业氯化亚砜毛利率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1-1-219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283.571.141,531.291.521,006.071.144,213.386.75
管理费用1,601.766.466,556.276.495,582.066.355,076.498.14
研发费用1,430.795.775,397.755.344,309.674.902,956.424.74
财务费用-15.89-0.06-682.02-0.67-303.49-0.35-36.61-0.06
合计3,300.2313.3112,803.2912.6710,594.3212.0412,209.6819.5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2,209.68万元、10,594.32万元、12,803.29万元及3,300.23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7%、

12.04%、12.67%及13.31%。2021年以来,公司将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因此2021年期间费用相对较低,进而导致2021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2022年及2023年1-3月,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大导致期间费用整体有所上升,但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21年基本保持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运输费------3,547.7484.20
职工薪酬46.5416.41245.6516.04321.6731.97179.524.26
差旅费6.942.4515.981.0418.711.8625.830.61
业务招待费12.494.4144.472.9028.952.8830.340.72
办公费1.730.610.020.0012.601.250.990.02
宣传费7.612.6926.831.7516.921.687.500.18
检测费0.570.204.800.311.100.112.280.05
通讯费0.150.051.490.101.330.131.170.03
汽车费用--0.940.060.820.080.480.01
港杂费143.1750.49540.0535.27258.6025.70169.934.03
其他64.3622.70651.0742.52345.3834.33247.615.88
合计283.57100.001,531.29100.001,006.07100.004,213.38100.00

1-1-22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213.38万元、1,006.07万元、1,531.29万元及283.57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6.75%、1.14%、1.52%及1.14%。报告期内,运输费、港杂费及职工薪酬是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2021年10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列报于营业成本。因此,公司2021年及2022年的销售费用相对于2020年较低。此外,随着海外下游市场需求回升,公司2022年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802.3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7.02%增长至14.19%。因此,公司境外业务对应的港杂费及储罐租赁费分别较上期增加281.45万元及204.55万元,导致2022年度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修理费243.1315.181,336.3020.382,011.7036.041,515.0629.84
职工薪酬586.9736.652,302.3835.121,488.1326.661,293.6225.48
中介机构费89.785.61518.447.91590.2010.57729.3514.37
折旧与摊销290.3618.13614.029.37473.318.48407.248.03
办公费45.052.81111.081.6943.240.7785.851.69
业务招待费31.171.95126.361.93126.152.2682.531.63
差旅费及车辆费7.170.4560.780.93100.421.8054.21.07
股权激励费179.7511.22702.7110.72--299.415.90
其他128.388.01784.2011.96748.9113.42609.2211.99
合计1,601.76100.006,556.27100.005,582.06100.005,076.49100.00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分别为5,076.49万元、5,582.06万元、6,556.27万元及1,601.76万元,主要由修理费、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中介机构费、股权激励费用等构成,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逐年扩大,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职工薪酬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人数及平均薪酬水平的提升,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总额相应上升。

1-1-221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52.8845.632,533.8046.942,232.1051.791,207.3440.84
机物料消耗332.6423.251,342.8524.881,058.9524.57951.2332.18
折旧、摊销费225.2715.74529.419.81272.196.32262.788.89
股权激励80.985.66337.806.26
其他费用139.039.72653.9012.11746.4317.32535.0618.10
合计1,430.79100.005,397.75100.004,309.67100.002,956.4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956.42万元、4,309.67万元、5,397.75万元及1,430.79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费及折旧、摊销费等组成,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保持了上升的趋势。公司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及研发投入,在现有产品和现有生产线技术升级、硫酰氯与聚醚酮酮等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并积极扩充研发队伍,提高研发人员的薪酬待遇,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因此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保持了持续上升的趋势。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研发队伍扩大所致,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93人及153人;2022年度,公司持续扩大公司研发人员队伍,截至2022年末研发人员达到204人,带动研发费用-职工薪酬进一步增加。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86.990.35400.550.40349.800.40109.700.18
汇兑损益59.810.24-301.35-0.3041.480.0567.840.11
银行手续费11.290.0519.870.024.830.015.240.01
其他--------

1-1-222

合计-15.89-0.06-682.02-0.67-303.49-0.35-36.61-0.0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6.61万元、-303.49万元、-682.02万元及-15.89万元,公司无银行借款,未产生利息支出,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构成。

(六)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影响利润总额的其他项目金额均较低,对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建税101.8629.52%328.5533.99%222.9729.12%231.9234.12%
教育费附加43.6512.65%140.7914.56%95.5212.47%99.3214.61%
地方教育费 附加29.108.43%93.869.71%63.688.32%66.229.74%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0.00%16.552.44%
城镇土地使 用税112.9432.73%194.2220.09%191.9025.06%114.4416.83%
房产税44.5912.92%138.5514.33%123.1816.09%109.6616.13%
印花税12.003.48%59.506.15%53.436.98%27.494.04%
车船使用税--0.640.07%0.840.11%1.280.19%
其他0.910.26%10.631.10%14.181.85%12.921.90%
合计345.05100.00%966.74100.00%765.71100.00%679.81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税金及附加为679.81万元、765.71万元、966.74万元及345.05万元,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的金额分别为513.13万元、490.01万元、266.43万元及50.4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223

政府补助50.42266.43490.01513.13
合计50.42266.43490.01513.13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自于取得的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详见本小节之“(七)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78.23万元、1,036.74万元、819.61万元及

59.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3.13-13.3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9.94842.741,050.1178.23
合计59.94819.611,036.7478.2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取得的已实现收益。2021年及2022年,公司投资收益较2020年大幅上涨,主要是因为2021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收到募集资金净额28,189.15万元,但募投项目建设存在周期,募集资金无法在短期内全部投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了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而导致2021年及2022年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大幅增长。2023年一季度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少,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规模减少,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减值损失-12.29100.00%-97.95100.00%444.26100.00%5.17100.00%
其中:坏账损失-12.29100.00%-97.95100.00%444.26100.00%5.17100.00%

1-1-224

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2.29100.00%-97.95100.00%444.26100.00%5.17100.00%
资产减值损失--------
其中:坏账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当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金额分别为5.17万元、444.26万元、-97.95万元及-12.29万元。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对客户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公司支付的200万元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具体详见本节之“六、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3)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之“1)应收账款情况分析”“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全额收回上述200万元货款,公司已全额转回该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有所下降。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有所波动。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107.30517.78-
资金占用费---35.98
其他2.0979.7011.0646.80
合计2.09187.00528.8482.7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82.78万元、528.84万元、187.00万元及2.09万元,主要为取得的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具体明细详见本小节之“(七)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225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77.8949.1647.5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77.8949.1647.55
对外捐赠-170.000.2050.00
滞纳金0.00--0.01
其他48.3174.8591.9989.38
合计48.31322.74141.36186.93

2020年,公司向淄博市红十字会捐赠50万元。2022年,公司向淄博市淄川区慈善总会捐赠100万元;为支持山东省公安厅缅怀公安英烈,加强对英烈亲属身心健康的呵护,帮助解决伤亡民警家庭困难工作,向山东省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捐款50万元;为助推淄博市淄川区教师队伍成长、学生发展和教育科研水平提升,公司向淄博第四中学般阳教育基金会捐款20万元。

(七)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项目构成,具体参见本节“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66.23万元、1,360.70万元、810.16万元及40.54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66%、

7.04%、3.45%及0.80%,占比较小,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1)2023年1-3月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12000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项目8.38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3特种工业塑料聚醚酮酮在工业中的应用研究2.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2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1-226

5氯化亚砜连续蒸馏优化技改设备补助0.5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612000吨/年间、对苯二甲酰氯连续蒸馏优化的项目补助1.7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高性能聚醚酮酮复合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1.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台塑点巡检及设备保养系统0.7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40蒸吨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02高端化工支柱产业集群建设示范项目资金2.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1聚醚酮酮(PEKK)高性能材料成型加工产业化2.7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2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高端化工产业集群)4.58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32万吨酰氯技改项目补助1.3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4一次性扩岗补助0.3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52022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10.09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6个税手续费返还0.09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7增值税税收优惠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合计50.42--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0.85%--

(2)2022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年产2000吨间/对苯二甲酰氯及深加工项目7.9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12000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项目33.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酮酮在工业中的应用研究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5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5.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6氯化亚砜连续蒸馏优化技改设备补助2.3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12000吨/年间、对苯二甲酰氯连续蒸馏优化的项目补助7.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高性能聚醚酮酮复合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4.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台塑点巡检及设备保养系统3.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040蒸吨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4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1-227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1聚醚酮酮(PEKK)高性能材料成型加工产业化11.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2高端化工支柱产业集群建设示范项目资金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32018年工业强市30条专项-高盐废水治理设备购置补助42.0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4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高端化工产业集群)资金18.3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52万吨酰氯技改项目补助5.5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6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动态监测补贴0.1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72021年个税返还手续费2.89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82022年度般阳英才计划支持经费(中国共产党淄博市淄川区委员会组织部)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9一次性扩岗补助3.4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退回一次性扩岗两人补助-0.3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12022年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28.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22021年有效申报资金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32021年“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贴人员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42022年度第二、三届“般阳英才计划”支持经费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5收到英才计划政府补助2.5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6淄博市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级创新发展引导资金107.3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27增值税即征即退0.07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合计373.73--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1.39%--

(3)2021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年产2000吨间/对苯二甲酰氯及深加工项目12.9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12000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项目33.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酮酮在工业中的应用研究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5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5.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1-228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6氯化亚砜连续蒸馏优化技改设备补助2.3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12000吨/年间、对苯二甲酰氯连续蒸馏优化的项目补助7.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高性能聚醚酮酮复合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4.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台塑点巡检及设备保养系统3.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040蒸吨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4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1聚醚酮酮(PEKK)高性能材料成型加工产业化11.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2高端化工支柱产业集群建设示范项目资金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3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高端化工产业集群)资金18.3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42万吨酰氯技改项目补助4.16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5上市奖励补助50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16新三板再融资奖励资金17.78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17泰山产业人才有效申报区支持经费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8厚植本企专项资金29.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92020年个税返还手续费4.7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战疫援企”六条政策》1.38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1失业动态监测补贴0.1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2退2020年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0.13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32020年度厚植本企6条专项资金4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4齐鲁大师特色工作站补助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5淄博英才人才配套经费6.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6稳岗补贴7.1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7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8绿色制造-绿色工厂补贴5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9省级新材料领军企业补贴5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0研发财政补助资金5.1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1齐鲁大师特色工作站补助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22020年度“厚植本企六条”专项资金42.2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3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扶持资金3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42019年佣金代扣代缴增值税手续费0.1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5般阳英才资金3.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229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合计1,007.79--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4.54%--

(4)2020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年产2000吨间/对苯二甲酰氯及深加工12.9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312000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项目33.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4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酮酮在工业中的应用研究1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5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5.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645000吨/年氯化亚砜连续蒸馏优化技改项目2.3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712000吨/年间、对苯二甲酰氯连续蒸馏优化的项目补助7.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8高性能聚醚酮酮复合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4.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9台塑点巡检及设备保养系统3.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040蒸吨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4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1聚醚酮酮(PEKK)高性能材料成型加工产业化11.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2高端化工支柱产业集群建设示范项目资金0.8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13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4稳岗补贴22.5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5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62019年厚植本企业资金183.4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7企业研发补助2.57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8稳定就业专项资金40.58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9人才资金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省级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大户奖励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1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0.6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2英才计划补助资金2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3省级专利奖奖励资金3.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3个税手续费返还1.68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4专利资助16.3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230

序号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5安全责任险补贴款1.6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6企业研发补助2.57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7省级专利申请资助1.8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8泰山系列人才工程最终评审环节支持经费3.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92020年研发补助19.9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0般阳英才计划支持资金8.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1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补贴0.1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2失业动态检测费0.1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3淄博市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0.5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42020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0.13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52017年剩余个税手续费返还1.3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62018年个税手续费返还2.5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372019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11.2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合计513.13--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2.75%--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9,633.3354,820.6248,659.8744,818.37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392.0753,504.6747,384.1043,654.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15,001.3053,776.2139,796.7330,824.86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59.6932,937.9122,643.1415,521.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7.981,044.418,863.1413,99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17,532.24215,885.5169,028.7128,686.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19,157.72202,254.21105,062.7739,537.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5.4813,631.29-36,034.06-10,851.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29,075.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10,516.00-9,804.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6.0029,075.47-9,804.90

1-1-231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96.284,172.261,885.81-6,718.80

(一)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392.0753,504.6747,384.1043,654.40
收到的税费返还-31.73343.051.1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1.261,284.22932.721,162.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633.3354,820.6248,659.8744,818.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59.6932,937.9122,643.1415,521.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79.919,196.166,635.645,210.14
支付的各项税费1,621.917,781.465,951.705,979.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39.793,860.684,566.244,113.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01.3053,776.2139,796.7330,824.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7.981,044.418,863.1413,993.5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4,818.37万元、48,659.87万元、54,820.62万元及9,633.33万元,主要系销售商品的销售回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0,824.86万元、39,796.73万元、53,776.21万元及15,001.30万元,主要系支付材料采购款、人员工资及有关税费等。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43,654.40万元、47,384.10万元、53,504.67万元及9,392.0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96%、53.87%、52.95%及37.87%。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同期收入,主要是因为公司将从客户处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支付运费等。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间差异的形成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7.981,044.418,863.1413,993.51
净利润5,060.9423,461.3419,337.9116,048.06

1-1-232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差额-10,428.91-22,416.93-10,474.76-2,054.55
其中: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12.29-97.95444.265.1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958.654,461.183,569.832,603.09
无形资产摊销99.67303.04270.52191.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7.41166.46119.4360.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10140.0270.1895.7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7.8949.1647.5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88144.23253.65-439.9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83-301.3541.4867.8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9.94-819.61-1,036.74-78.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7.71-331.41-123.37101.4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853.25-38.056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20.15873.53-2,829.35201.5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750.62-28,334.05-8,940.54-5,601.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710.7040.51-2,532.35388.41
其他-137.301,257.34207.12236.44
合计-10,428.91-22,416.93-10,474.76-2,054.55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93.51万元、8,863.14万元、1,044.41万元及-5,367.98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7.20%、45.83%、4.45%及-106.07%。其中,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下滑明显且与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系国内化工行业通行的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为提升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及降低坏账损失率,且考虑到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性较好,公司接受国内客户以票据作为支付货款的方式。同时,为提高公司应收票据周转效率,公司在支付采购货款、支付运费、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1-1-233

时,同样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由于公司将销售过程中收到的应收票据用于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等,造成部分收入不形成经营性现金流,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存在较大波动。2021年至2023年1-3月,随着公司潍坊生产基地全面启动建设及首发募投项目等项目的快速推进,公司在建工程增长快速。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5,894.66万元、11,681.56万元、34,738.60万元及14,789.42万元,2020年至2022年呈持续上升的趋势,2023年3月末随着10000吨/年高性能聚芳醚酮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一期)部分装置陆续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余额有所减少。公司工程款及设备款中存在较大比例以票据背书的形式支付,其中,2021年公司以票据背书的形式支付的工程设备款为11,787.47万元,2022年以票据背书的形式支付的工程设备款为28,479.93万元,2023年1-3月以票据背书的形式支付的工程设备款为6,415.38万元。受上述因素影响,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下滑明显且与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大。

综上所述,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与公司的经营政策相匹配。

(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7,388.42210,613.2866,622.1727,60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02734.791,014.4580.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8166.4645.6069.2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3.004,470.981,346.50935.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532.24215,885.5169,028.7128,686.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986.7211,880.408,847.441,927.69
投资支付的现金18,150.00184,377.0195,094.3337,610.00

1-1-234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580.8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4,415.961,12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157.72202,254.21105,062.7739,537.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5.4813,631.29-36,034.06-10,851.09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51.09万元、-36,034.06万元、13,631.29万元及-1,625.48万元,主要为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投资支付或收回的现金。其中,2020年及2021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流出主要系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202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流入主要系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三)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9,075.4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075.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516.00-9,804.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16.00-9,804.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6.0029,075.47-9,804.90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04.90万元、29,075.47万元、-10,516.00万元及0万元,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及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2021年筹资活动产生较大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因为公司当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净额28,189.15万元,使得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1-1-235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

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技术提升、生产线改造、产能扩充等进行了投资。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27.69万元、8,847.44万元、11,880.40万元及986.72万元,主要为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的投入。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目前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拥有实力较强的研发团队,专注于高端化工产品氯化一体化的工程化研究以及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研究,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聚芳醚酮类高性能材料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氯化亚砜)、2021年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2021年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等荣誉称号。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专利139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88项。

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研发所处阶段

1-1-236

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研发所处阶段
低副反应聚醚酮酮聚合工艺研究优化PEKK聚合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将端基副反应含量≤0.5%,后处理成本降低10%。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降低聚醚酮酮的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小试
高热稳定性聚醚酮酮处理工艺研究开发高热稳定性PEKK产品的处理工艺技术,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熔体在高温下的稳定性,改善高温成型加工后产品的外观及结晶性。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拓宽聚醚酮酮产品市场份额小试
氯化亚砜参与的高选择性羟基氯化反应的研究开发正辛烷、3-氯丙基甲基醚、二氯乙醚的全新产品实现产品上市销售提升企业技术含量,树立新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小试
聚醚酮酮静电释放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PEKK静电释放复合材料,补充现有PEKK产品形成产品系列化,满足客户多种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巩固并扩大聚醚酮酮产品市场份额小试
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制备工艺研究开发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全新产品成功开发双氟磺酰亚胺锂新工艺。拓宽公司氯化亚砜的下游产品,同时步入新能源赛道。中试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制备工艺研究开发氯代碳酸乙烯酯、亚硫酸乙烯酯的全新产品成功开发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新工艺。拓宽公司氯化亚砜的下游产品,同时步入新能源赛道。中试
负载活性炭高效催化合成硫酰氯的研究优化硫酰氯工艺技术,提高催化剂的产出率。提高产品纯度,提高收率,提高单位催化剂的产品产出。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降低成本,巩固并扩大硫酰氯产品市场份额。小试
三氧化硫参与的氯化亚砜合成工艺的研究开发氯化亚砜产品新工艺,进一步提高公司氯化亚砜市场竞争力。开发出三氧化硫制备氯化亚砜工艺技术,结合现有的二氧化硫工艺技术,开发氯化亚砜新的工艺技术 。巩固氯化亚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家推动企业快速稳步发展中试
对甲苯磺酸的绿色制备工艺研究开发对甲苯磺酸的全新产品围绕现有产业链储备对新产品工艺技术,开发对甲苯磺酸的绿色合成工艺技术提升企业技术含量,拓宽现有产业链,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小试
硫酸乙烯酯制备工艺研究开发硫酸乙烯酯的全新产品围绕现有产业链储备对新产品工艺技术,开发硫酸乙烯酯的制备工艺技术提升企业技术含量,拓宽现有产业链,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小试
间/对苯二甲酰氯清洁制备工艺研究优化间/对苯二甲酰氯清洁工艺技术,降低消耗,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纯度与收率,降低能耗,实现绿色清洁生产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小试

1-1-237

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研发所处阶段
聚醚酮酮增材制造线材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聚醚酮酮打印的全新产品成功开发聚醚酮酮打印的新工艺提升企业技术含量,拓宽现有产业链,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小试
聚醚酮酮挤出型材制备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聚醚酮酮型材的全新产品成功开发聚醚酮酮型材的新工艺提升企业技术含量,拓宽现有产业链,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小试
液体二氧化硫的绿色制备工艺研究优化液体二氧化硫工艺技术,降低消耗,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纯度与收率,降低能耗,实现绿色清洁生产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小试
酰氯产品的绿色制备工艺研究优化酰氯绿色工艺技术,降低消耗,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纯度与收率,降低能耗,实现绿色清洁生产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小试

(三)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及安排

1、技术创新开发

公司研发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号召,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市场最新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产品创新。通过对市场保持敏锐性及前瞻性,积极研发出符合终端客户最新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产品,使生产的产品始终领先市场的发展。

2、产学研合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实力,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优势,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积极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展创新活动;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借助外部机构提升自己的研发能力。

3、强化增效节能、安全及环保的的技术创新模式

安全生产、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是公司的经营理念,发行人为此专门设立了技术工程部,与技术中心分工合作,目的即在于对发行人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重新探讨和优化,包括间歇法改连续法、多步骤工艺合并优化为少步骤、人工操作改自动化控制、生产设备小型/微型-连续化、合成路线调整等,以实现减少原料使用和三废排放等研发目标。

1-1-238

4、完善的内部反馈制度

公司研发部门在实施产品研发过程中,需经历项目立项、实施、小试、规模生产等流程,研发部门与生产部门、市场销售部门、品控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和反馈机制,使得工艺技术和产品性能不断提高的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研发的成功率,大大缩短了技术成果到成品投放的转化周期。

5、重视研发人员培养与激励

公司十分重视科研队伍的建设,在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科研人才选拔、培养、考评与激励机制。一方面,公司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选拔和培养公司的技术骨干,夯实公司的人才储备;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激励措施,吸引拥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丰富行业经验的科研人员加盟企业。公司力求用良好的工作环境、具备吸引力的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平、公正、透明的任用和奖惩机制,激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主动性,促进其研发创新能力的发挥,不断加强公司的研发团队建设。

6、保障研发投入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情况制定产品、技术的研发规划,并在预算中安排专项研发费用,从人员配备、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创新激励等多方面给予资金投入,保障公司产品、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1、重大仲裁、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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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未决诉讼情况

2021年9月澳瑞玛、普利米斯(以下简称“二原告”)向济南市中院起诉发行人、孙庆民侵犯其PEKK纯化技术,要求判令发行人、孙庆民停止侵犯二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要求发行人、孙庆民在国家官方媒体上向二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在诉讼中二原告主张PEKK纯化技术为二原告关联公司HT公司所有,二原告接受HT公司PEKK专有技术并委托淄博达隆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隆公司”)代工生产,自2010年起达隆公司将该项目转给发行人,由发行人继续执行代工协议。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将PEKK纯化技术申请为专利,并于2017年7月21日获得授权“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专利号:ZL201510373415.8),二原告据此认为发行人申请专利进行公开及使用专有技术生产产品的行为侵犯了二原告的商业秘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下发《民事判决书》((2021)鲁01知民初848 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重庆澳瑞玛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在一审中胜诉,济南市中院经审理后已驳回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被告双方已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被告的上诉请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针对本次诉讼:1)公司已在一审中胜诉,济南市中院经审理后已驳回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公司二审败诉的概率相对较低。2)根据山东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于2020年6月出具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意见书》(鲁科司鉴所[2020]鉴字第3号)及《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意见书》(鲁科司鉴所[2020]鉴字第5号),“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专利号:ZL201510373415.8)与发行人目前生产过程中实际运用的技术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根据山东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于2022年1月出具的《“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意见书》(鲁科司鉴所[2021]鉴字第11号),该鉴定所委托山东省化工情报信息协会进行了国内外查新,并对有关专利文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的发明专利所披露的技术信息在2015年6月30日前为公众所知悉。同时,“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的发明专利已于2021年9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因此,公司未实际使用上述诉讼案件所

1-1-240

涉技术,公司生产过程中实际运用的技术不受上述专利的影响,上述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澳瑞玛、普利米斯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丰富,产业链将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如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净资产逐步提高,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运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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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制定了“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一链”即氯化亚砜产业链,“两翼”即在氯化亚砜产业链基础上辐射下游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作为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公司现已建立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在新材料产业上,公司已成功布局高性能纤维芳纶的核心原料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及高性能新材料PEKK。氯化亚砜系新型锂盐(LiFSI)的核心原材料之一,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积极践行“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丰富和完善现有的产业链结构,向下游新能源产业延伸发展的重要举措。此外,公司将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充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及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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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凯斯通化学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处以50元罚款,凯斯通化学已于2020年7月24日予以缴纳。就前述处罚事项,凯斯通化学已进行改正并及时报送了纳税资料,按时缴纳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凯斯通化学被处以50元罚款,罚款数额较小,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对凯斯通化学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1日所属期,该公司无重大税收违法行政处罚记录”。

综上,凯斯通化学本次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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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华邦健康成立于1992年3月,于2004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的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十年来,华邦健康通过产业收购及内生发展,业务逐步涉及至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多个领域,成为一家集医药、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旅游,医疗服务等5大业务板块为一体的跨区域集团公司。

1、发行人与华邦健康控制的农药业务板块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华邦健康农药业务板块经营主体为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颖泰生物主要从事农药制剂、原料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GLP技术服务,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三大类,分别应用于防除杂草等有害植物、防治原菌引起的植物病害及防治害虫。颖泰生物产品以出口为主,下游主要客户为ADAMA(安道麦)、CORTEVA(科迪华)、NUFARM(纽发姆)、ATTICUS LLC、Albaugh,LLC等跨国农化公司。颖泰生物与公司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下游客户等方面均不相同,不具备竞争关系。

颖泰生物所属农药行业生产经营主要受农业农村部监管,生产经营需取得的核心资质为《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发行人所经营产品不涉及上述相关资质。公司生产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等产品需要取得相关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颖泰生物不具备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此外,颖泰生物与发行人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均不同。颖泰生物和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关键资源不同,不具备互相替代。颖泰生物下属子公司中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其设立的目的为持有国内外农药子公司的股权及农药海外产品登记证,不涉及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精细化工及新材料领域。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华邦健康农药业务板块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下游客户、生产经营依赖的关键资源等方面均不相同,不存在互相替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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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关系。

2、发行人与华邦健康控制的医药业务板块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华邦健康医药板块经营主体主要为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子公司。医药产品主要包括皮肤类、结核类、呼吸系统、抗癫痫、肿瘤类等领域药品。动物药品主要是咪唑类兽药原料药。医药板块下游客户主要为医药流通企业、医院、药店等,终端客户为患者及动物饲养者。华邦健康医药板块与公司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下游客户等方面均不相同,不具备竞争关系。

华邦健康医药板块业务主要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生产经营取得的核心资质为《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认证证书》等,发行人所经营产品不涉及上述相关资质。公司生产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等产品需要取得相关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华邦健康医药板块企业不具备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且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与发行人均不同。华邦健康医药板块业务和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关键资源不同,不具备互相替代。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医药板块企业,其设立的目的为投资医药领域企业并持有股权,不涉及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精细化工及新材料领域。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华邦健康医药业务板块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下游客户、生产经营依赖的关键资源等方面均不相同,不存在互相替代及同业竞争关系。

3、发行人与华邦健康控制的医疗、旅游板块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

华邦健康医疗业务板块业务主要为在国内外设立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康复医疗和其他综合性医疗服务。华邦健康旅游板块业务主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索道、运输、住宿、餐饮等旅游度假服务。发行人与华邦健康医疗及旅游业务板块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下游客户、生产经营依赖的关键资源等方面均不相同,不存在互相替代及同业竞争关系。

凯盛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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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及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等。作为华邦健康化工新材料业务板块的经营主体,凯盛新材与华邦健康及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除凯盛新材外,华邦健康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自聚焦医药、农药、旅游、医疗服务等其他业务领域,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下游客户、生产经营依赖的关键资源等方面与凯盛新材均不相同,与凯盛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除华邦健康及其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为旅游、投资业务,相关投资领域不涉及与凯盛新材产品相同或相似的精细化工及新材料领域,与凯盛新材不构成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之“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地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邦健康及实际控制人张松山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凯盛新材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与凯盛新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本人与凯盛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作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任何时间内,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凯盛新材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凯盛新材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本公司/本人作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凯盛新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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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凯盛新材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凯盛新材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凯盛新材。

3、本公司/本人作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果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凯盛新材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凯盛新材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凯盛新材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凯盛新材。

4、本公司/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凯盛新材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因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凯盛新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公司/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华邦健康,实际控制人为张松山。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控股子公司名称发行人持股比例
1山东凯斯通化学有限公司100%
2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100%
3山东产研高性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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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2023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共109家,如下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型公司华邦健康的控股股东
2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生产及销售(制剂)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生产及销售 (中间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重庆花旁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生产及销售(制剂)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四川明欣众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研发、推广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四川明欣众智悦肤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武汉明欣众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开发、推广等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四川明欣智慧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批发及药品零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0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1西藏扎嘻得叻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研发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2西藏林芝百盛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药物研发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3沈阳提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批发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4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5通辽市华邦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6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商务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7重庆华邦酒店旅业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8凭祥市大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9重庆天极旅业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0广西大美大新旅游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1广西华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2大新华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3丽江山峰旅游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及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4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旅游开发、服务及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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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25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6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7丽江云杉坪旅游索道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8丽江牦牛坪旅游索道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29丽江龙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0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1丽江泛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2丽江龙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3丽江龙悦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4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5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 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6丽江龙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7巴塘雪域旅游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8丽江雪川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39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医药、动物药品及化工中间体等生产、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0陕西汉江药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1陕西合泰科贸有限公司贸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2陕西东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3汉中龙头山天瀚茶业有限 公司茶叶种植生产加工购销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4宝鸡眉县东裕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5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农药研发及贸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6北京颖泰嘉和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7苏州敬咨达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8山东颖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49科稷达隆(北京)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技术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0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1河北万全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农药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2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农药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3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药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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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54杭州庆丰进出口有限公司农药相关产品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5Nutrichen usa llc海外股权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6Nutrichen Holding Hongkong Limited投资及贸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7Proventis Lifescience Limited贸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8Proventis Lifescience Defensivos AGRíCOLAS LTDA农药产品海外登记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59Goal Up LifeSciences GmbH农药产品海外登记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0Huapont Holding HongKong Limited投资及贸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1山东福尔有限公司农药中间体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2山东福尔特种设备有限公司特种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3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农药及中间体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4江西禾益作物科学管理有限公司农药相关产品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5江西禾益肥料有限公司农药相关产品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6九江标新纤维有限公司纺织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7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农药及中间体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8江苏颖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农药相关产品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69江苏吉隆达化工有限公司农药中间体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0盐城南方化工有限公司农药生产及销售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1颖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贸易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2Swiss Biological Medicine Group Ltd.生物科技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3Paracelsus Klinik Lustmühle AG医疗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4PARACELSUS BIOMEDICINE GmBH医疗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5Swiss Biological Medicine Center AG医疗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6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7北京德瑞莱茵国际医院管理有限 公司医院管理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8北京华生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79重庆松山医疗健康中心 (有限合伙)商务服务业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0重庆宽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务服务业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1重庆宽华药房有限公司零售业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2重庆松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 公司卫生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3重庆北宽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研究和试验发展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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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84重庆卓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医院管理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5重庆卓远医药有限公司医药生产及销售(制剂)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6重庆卓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7华邦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8Rheintal-Klinik Beteiligungs GMBH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89Rheintal-Klinik GMBH &Co.Porteb KG医疗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0Rheintal-Klinik Verwaltungs GMBH投资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1重庆华邦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商业保理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2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3陕西太白山旅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4眉县龙越太白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5陕西太白山索道管理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6陕西红河谷神仙岭索道管理有限 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7眉县横渠书院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8陕西横渠书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娱乐业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99陕西横渠书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00陕西横渠书院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服务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01重庆市卓瑞纵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技术开发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02Pineworld Capital Limited投资管理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03深圳华普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生物技术开发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04重庆华邦数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互联网医院的对接平台华邦健康控制的企业
105湖南里耶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旅游服务汇邦科技控制的企业
106龙山汇邦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里耶旅游全资子公司
107湘西里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旅游服务龙山汇邦全资子公司
108重庆两江新区同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张松山任董事
109广西森淼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餐饮业张松山控制的企业

(2)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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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河北生命原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研发、推广华邦健康的联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张松山之子张一卓担任董事
2重庆华邦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医疗美容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松山之子张一卓担任董事
3北京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张松山之子张一卓控制的企业,张一卓担任执行董事
4北京帮你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莱茵健康下属子公司,张松山之子张一卓担任经理及执行董事
5诚至石开(重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咨询服务实际控制人张松山之子张一卓先生控制的企业
6重庆佳医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实际控制人张松山之子张一卓先生控制的企业,张一卓担任董事

4、直接或间接控制凯盛新材的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华邦健康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控股股东处任职在发行人处任职
1张松山董事长未任职
2刘忠海独立董事未任职
3黎明独立董事未任职
4张海安董事、总经理董事
5彭云辉董事、董事会秘书未任职
6王榕董事未任职
7王政军监事会主席未任职
8边强监事未任职
9王文星职工监事未任职
10王剑财务总监董事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汇邦科技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在发行人处任职
1张松山董事长未任职
2张一卓董事、总经理未任职
3蒋康伟董事未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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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在发行人处任职
4李强董事未任职
5王榕董事未任职
6罗大林监事未任职
7涂朝秀财务负责人未任职

除上述人员外,上述人员及其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3年3月31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如下:

序号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凯盛管理28,571,2006.79%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永控制并担任董事长
2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松竹铝业的全资子公司、王永担任执行董事
3济南安越龙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文利控制并担任董事
4深圳市日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文利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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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5)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高唐县玉鼎棉业有限公司杨善国家庭密切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2高唐县佳晟副食超市杨善国家庭密切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3青岛诚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朱清滨家庭密切成员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4济南龙行翱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田文利家庭密切成员所控制的公司
5济南恒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田文利家庭密切成员持有43.80%股权的公司
6阿米斯科自动化元件(深圳)有限公司田文利家庭密切成员所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7、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其他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颖泰生物联营企业
2鸿泰创盈发行人曾经5%以上股东

除上述关联方外,还有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因与发行人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发行人关联方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发行人关联方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价格确定依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2023年1-3月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1.270.01%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醚、氯乙酰氯市场价格1,978.517.98%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62.860.25%
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17.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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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价格确定依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2022 年度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22.740.02%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醚、氯乙酰氯市场价格2,586.352.56%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276.880.27%
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196.590.19%
2021 年度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23.260.03%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醚市场价格3,813.124.34%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211.560.24%
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12.350.01%
2020 年度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14.740.02%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醚市场价格3,282.085.26%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13.910.02%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化亚砜市场价格102.650.16%
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塑加工费市场价格6.110.01%

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利用注塑机向其零星提供注塑加工服务并遵照市场价格收取加工费,发生金额较小。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及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华邦健康下属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华邦健康下属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颖泰生物主要从事农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向凯盛新材采购氯醚、氯化亚砜及氯乙酰氯等产品主要用于其自身生产丙草胺、功夫菊酯、精异丙甲草胺及异丙甲草胺等农药产品,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在此基础上,基于对彼此的充分了解,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能够有效的保障交易对方的原材料供应及公司产品销售的稳定,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有向关联方经常性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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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收益定价依据2023年 1-3月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凯盛 新材松竹 铝业市场价1.435.715.715.71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公司将位于淄川区双杨镇张博路东、双沟镇政府西的闲置房屋(淄川区字第04-1063934号)出租给松竹铝业,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4、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薪酬53.98680.26544.99445.07

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允合理。

(三)报告期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2020年向华邦健康及松竹铝业、2022年向华邦健康采购、销售商品,具体如下:

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依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0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华邦健康采购成本30.100.20%31.880.05%86.350.27%
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1.770.01%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市场价格0.020.0001%

2020年一季度、2022年和2023年一季度,公司从控股股东华邦健康处集中采购一批酒水用于日常商务接待,公司已支付该笔货款。本次交易的定价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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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为华邦健康以其从厂家经销商处的采购成本向凯盛新材平价进行销售,定价公允。2020年二季度,公司从松竹铝业处零星采购铝制模具,公司已支付该笔货款,本次交易定价公允。2023年一季度,公司向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一批氯化亚砜,本次交易金额较小且定价公允。

(四)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型关联方交易内容2023年 1-3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经常性关联交易山东福尔有限公司销售氯化亚砜1.2722.7423.2614.74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氯醚1,147.981,111.843,813.123,282.08
销售氯乙酰氯830.531,474.50--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销售氯化亚砜---13.91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氯化亚砜62.86276.88211.56102.65
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氯化亚砜17.92196.5912.35-
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注塑加工服务---6.11
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房屋1.435.715.715.71
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支付薪酬53.98680.26544.99445.07
偶发性关联交易华邦健康采购商品30.1031.88-86.35
松竹铝业采购商品---1.77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02---

(五)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75.0111,75424.304.24186.231.86713.40-
应收账款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45.450.4534.410.3457.890.58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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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应收款项融资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0.00-994.03-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合同负债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1.931.7112.21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对业绩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根据一般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成本比重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审批权限报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部门批准,需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该等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审批、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在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制度;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保交易的公允。

此外,为保障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华邦健康、实际控制人张松山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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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发行人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4、如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利益受损的,本公司/本人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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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 万元(含 6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
1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65,000.005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5,000.0065,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盛”)实施,投资总额 65,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55,000.00 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 1 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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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践行“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丰富和完善现有的产业链结构,向下游新能源产业延伸发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制定了“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一链”即氯化亚砜产业链,“两翼”即在氯化亚砜产业链基础上辐射下游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作为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公司现已建立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在新材料产业上,公司已成功布局高性能纤维芳纶的核心原料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及高性能新材料PEKK。氯化亚砜系新型锂盐(LiFSI)的核心原材料之一,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积极践行“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丰富和完善现有的产业链结构,向下游新能源产业延伸发展的重要举措。

(2)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拥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红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我国早在 2012 年就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 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随着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新能源汽车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作为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公司在“固本强基”的基础上,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不断向下探索氯化亚砜在下游产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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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尖”应用。在关注到氯化亚砜可作为动力锂电池电解液溶质的原材料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后,公司着力开展以氯化亚砜为原材料制备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的路线研究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LiFSI的技术和工艺储备并建成了200吨/年的中试装置,具备了推动LiFSI产业化落地的条件。同时,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电解液溶质六氟磷酸锂(LiPF6)因存在化学性质不稳定、低温环境下效率受限等缺陷,已逐步无法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求。LiFSI具有高导电率、高化学稳定性及高热稳定性,被认为是LiPF6的良好替代品,与电解液的未来发展趋势相吻合。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一方面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另外一方面公司亦可借机布局新能源产业,拥抱新能源产业高速增长的发展红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充分利用公司的突出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深耕于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多年,沿着氯化亚砜产业链,开发了芳纶聚合单体、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PEKK等高附加值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性能纤维、高分子新材料、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锂电池等行业,销售市场遍布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充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及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募投项目顺应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绿色、节能、环保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成为结构转型、低碳经济以及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2020 年 9 月,我国明确提出 2030 年“碳达峰”与 2060 年“碳中和”目标。在此“双碳”战略背景下,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确立了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例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年-2035 年)》明确到 2035年,纯电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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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的《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指出,到 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公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系一种新型电解液溶质锂盐,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领域中。动力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关系到是否能与锂离子电池其他组件形成合力来共同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并带动整个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的发展,顺应和符合我国支持发展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

(2)广阔的市场前景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在经济、政策及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处在高速发展时期。考虑到我国在传统汽车行业起步较晚,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我国在汽车领域弯道超车的必然选择,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空间仍然可观。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锂电池亦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GGII的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为 327GWh,同比增长 130%,预计2022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有望超 600GWh,同比增速有望超 80%;2025 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超 1450GWh,21-25 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43%。新能源汽车和锂电池的高速发展将持续带动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的发展。目前无机锂盐六氟磷酸锂(LiPF6)在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中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因其化学性质不稳定、低温环境下效率受限等缺陷,逐渐无法跟上锂电池发展的需求。LiFSI 作为电解液溶质锂盐具有高导电率、高化学稳定性、高热稳定性的优点,更契合未来高性能、宽温度和高安全的锂电池发展方向,以 LiFSI 为锂盐的电解液更能满足未来电池性高能量密度以及宽工作温度的发展需求,是最有可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LiPF6 的下一代锂电池锂盐。此前,虽然LiFSI性能优于 LiPF6,但受制于工艺成熟程度以及价格因素, LiFSI主要是作为LiPF6的添加剂使用,用于改善、提升电解液性能。但经过多年工艺探索,目前市场头部供应商对 LiFSI 的工艺路线选择已渐进尾声。随着持续的技术突破和工艺优化,叠加产品规模化带来的边际效应,LiFSI 的成本将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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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将逐渐显现,未来几年LiFSI有望逐步进入产业导入、需求爆发阶段,并进而有望逐步取代LiPF6,成为新一代锂电池电解液溶质。同时,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六氟磷酸锂由于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从2020年8月的6.95万元/吨上涨至2022年1月底的59万元/吨,六氟磷酸锂高企的价格将会进一步推动LiFSI的使用进程,甚至加速新型锂盐LiFSI对六氟磷酸锂的替代。根据GGII数据,头部电池企业的 LiFSI 添加比例在 0.5-3%之间,部分企业添加 LiFSI 的主流配方已经提升至3-6%,LiFSI应用加大的趋势已逐渐显现。

根据高工锂电的相关数据、天赐材料和新宙邦等公司的公开资料、《新型盐LiFSI:电中游材料的下一个风口》等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25年全球锂电池需求为1,648GWh,其中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各占50%;1Gwh磷酸铁锂电池对电解液的需求量约为1,300吨,1Gwh三元锂电池对电解液的需求量约为1,000吨;根据天赐材料、新宙邦环评信息,每吨电解液对溶质锂盐的需求基本维持在0.126吨,但由于目前市场对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不断提升,电解液中有机溶剂占比会减少,溶质锂盐的比例会变相增大,每吨电解液中溶质锂盐的含量将略大于0.126吨。基于上述数据,预计2025 年全球溶质锂盐的总需求约为 25.83 万吨。LiFSI作为锂盐将替代部分 LiPF6,2025 年市场渗透率有望达到50%。基于 50%渗透率, 2025 年其全球市场需求将达到 12.91 万吨,按照25~30 万/吨价格计算,市场空间约为 323-387 亿元。

指标预测值
2025 年全球锂电池需求量 A1,648GWh
其中:三元锂电池占比m50%
磷酸铁锂电池占比n50%
1Gwh 三元锂电池电解液需求量 M约1,000吨
1Gwh 磷酸铁锂电池电解液需求量 N约1,300 吨
每吨电解液溶质锂盐需求 B>0.126吨
LiFSI 市场渗透率 C50%
2025 年 LiFSI 市场需求 Q=A*(m*M+n*N) *B*C12.91万吨

若在 LiFSI 完全替代 LiPF6的情况下,即市场渗透率达到 100%时,市场需求超过 25 万吨。随着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量的迅速扩张,电解液产销量加速增长,将带动LiFSI的使用量逐年上升,市场前景广阔。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LiFSI市场前景广阔,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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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具有充分的人才储备和工艺储备

公司长期重视产品和技术研发以及工艺改进工作,并在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现有研发、技术人员22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5人,硕士学历5人,专注于高端化工产品氯化一体化的工程化研究以及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同时,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理念,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积累了大量氯化亚砜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经验和专利技术,对氯化反应的机理、关键控制点等方面有着深刻的理解。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88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

近年来,公司凭借其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技术积累开发了一系列氯化亚砜的下游产品,如芳纶聚合单体、间甲基苯甲酰氯等。本次募投项目公司拟继续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及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开发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实现产业链的延伸。2019年1月,公司组建了LiFSI的联合研发项目小组,经过多年持续探索,已先后完成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小试、中试。其中,在中试过程中公司建成了200吨/年的中试装置,并完成了多批次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生产的样品经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指标优于行业标准《动力电池电解质双氟磺酰亚胺锂盐YS/T 1302-2019》要求;经下游企业试用评价,满足电解液各项理化指标要求,电池综合性能达到进口产品水平。2022年7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包括田禾院士及清华大学刘冬生教授等10名杰青/教授组成的专家团队对公司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开发的“双氟磺酰亚胺锂关键技术开发及清洁生产体系构建”项目进行了成果鉴定,鉴定结果为“双氟磺酰亚胺锂关键技术开发及清洁生产体系构建”项目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先进、过程安全高效,产品品质优于行业标准,综合性能达到进口产品同等水平,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发展要求,已具备规模工业化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长期的技术积累,并在本项目所涉领域完成了充分的技术和工艺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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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65,000.00 万元,其中拟募集资金投入 55,0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具体项目投资金额
1建筑工程费17,100.00
2设备购置费22,600.00
3安装工程费12,650.00
4其他建设费用1,800.00
5基本预备费850.00
6铺底流动资金10,000.00
合计65,000.00

本项目的投资数额测算具备合理性,具体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17,100.00万元,工程投资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按当地造价水平进行估算,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金额(万元)
1原料、产品罐区2,000516.00
2原料预处理装置625337.50
3生产装置28,80011,954.88
4尾气处理装置9,6002,573.10
5甲类仓库736218.52
6公用工程及其他设施4,7281,500.00
合计46,48917,100.00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为22,600.00 万元,设备价格通过询价和参考同类工程相似设备的价格资料进行估算,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设备数量(台/套)投资金额(万元)
1原料、产品罐区551,8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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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料预处理装置15300.00
3生产装置44517,300.00
4尾气处理装置1631,325.00
5甲类仓库1150.00
6公用工程及其他设施1591,650.00
合计83822,600.00

(3)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为12,650.00 万元,主要参考行业有关安装定额、取费标准和指标估算,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设备数量(台/套)投资金额(万元)
1原料、产品罐区551,180.00
2原料预处理装置15180.00
3生产装置4459,440.00
4尾气处理装置163800.00
5甲类仓库150.00
6公用工程及其他设施1591,000.00
合计83812,650.00

(4)其他建设费用

本项目其他建设费用为1,800.00万元,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及前期工作准备费、人员培训费等。

(5)基本预备费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为850.00万元。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拟以自有资金投入10,000.0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须的流动资金,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本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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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效益测算期间为 10年,项目效益测算期间第1年至第4年生产负荷分别为20%、40%、60%及 80%,第 5 年及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按 100%计算。满负荷年份销售收入为 239,974.17 万元,项目正常年份,税后利润为 42,653.73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31.92%,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81 年(含建设期)。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

参照目前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确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本项目满负荷年份销售收入(不含税)为239,974.17 万元。

(2)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及动力费、直接人工、折旧摊销费用、修理费用及其他制造费用。直接材料结合物料清单及市场价格进行测算。直接燃料及动力费根据生产经验及市场价估算。直接人工根据项目新增人员数量及公司员工薪酬水平估算项目人员的薪酬总额。其他费用包含折旧摊销费用、修理费用及其他制造费用。本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生产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测算依据
直接材料145,959.48结合物料清单及市场价格
直接燃料及动力费6,383.62根据生产经验及市场价估算
直接人工1,248.00根据项目新增人员数量及公司员工薪酬水平估算
折旧摊销费4,161.00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 年、残值率5%,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 年、残值率5%,其余资产摊销年限5年
修理费用2,094.00按固定资产原值 4%计取
其他制造费用1,047.00按固定资产原值 2%计取
合计160,893.10

(3)期间费用

本募投项目相关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本募投项目完成达产后,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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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11,998.71按销售收入的 5.0%计取
管理费用1,872.00按全部劳动定员年工资的 150%计取
研发费用7,199.23按销售收入的 3.0%计取
合计21,069.93

(4)税费测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按 13%测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按13%或9%测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 5%测算;教育费附加率按 3%测算;地方教育附加率按 2%测算;企业所得税率按25%测算。

(5)项目效益整体情况

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利润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239,974.17
营业成本160,893.10
期间费用21,069.93
税金及附加1,139.50
所得税14,217.91
净利润42,653.73

(6)收益指标与同类公司比较情况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系公司进行产业链延伸拟拓展的新产品,因此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不具有可比性。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相关效益指标对比,相关效益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本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主要产品税后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年)
1多氟多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8万吨六氟磷酸锂,1万吨LiFSI,1万吨二氟磷酸锂38.68%6.50
2天赐材料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2万吨LiFSI48.81%4.34
3发行人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1万吨LiFSI31.9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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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
设计材料审批
方案设计确认
施工图设计
设备选型采购
考察招标
土建施工
安装施工
试生产

7、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1)土地情况

本次新募投项目拟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的现有土地上实施,坐落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潍坊凯盛通过出让的方式合法取得了上述项目用地(权属证书号:鲁(2021)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63564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不存在障碍。

(2)项目备案及相关批复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项目已取得昌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2-370786-04-01-482104),仍在有效期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项目已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潍环审字〔2023〕13号)。

8、董事会前投入情况及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部分不包括前期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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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先期投入的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在履行法定程序后进行置换。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于两年的建设期内使用完毕。公司将按照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按照募投项目相关投入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9、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未投资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两高”项目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具体产品包括氯碱、纯碱、电石及黄磷)、化肥、轮胎、水泥、石灰、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铸造用生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16个产业大类,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山东省明确规定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范围。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关于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两高”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第14条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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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2,209.40万元、87,381.22万元、98,243.83万元,2020年至2022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5.67%。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稳步扩张,所需营运资金规模将不断增加。未来,随着公司潍坊厂区的建成和投产,以及首发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一定程度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确保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10,000.00万元。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投项目“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中包含850.00万元基本预备费,属于非资本性支出,视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金额合计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69%,未超过 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适用意见第18号》等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2,209.40万元、87,381.22万元、98,243.83万元,2020年至2022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5.67%。参考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情况,且考虑到潍坊厂区和首发募投项目将在2023年起陆续开始投产的客观情况,公司谨慎假设2023年至2025年的收入增长率为

21.34%。公司2023年-2025年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占收入比例2023年(预测)2024年(预测)2025年(预测)
主营业务收入--119,209.07144,648.28175,5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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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7,425.768.00%9,538.0811,573.5114,043.29
应收款项融资7,546.508.90%10,607.6812,871.3615,618.11
预付账款1,306.331.10%1,306.491,585.301,923.60
存货4,250.454.57%5,447.426,609.908,020.45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20,529.0522.57%26,899.6732,640.0639,605.45
应付账款4,275.734.92%5,863.577,114.858,633.16
合同负债 (含预收账款)753.281.00%1,193.971,448.761,757.93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5,029.015.92%7,057.548,563.6110,391.09
流动资金占用额15,500.0316.64%19,842.1424,076.4529,214.36
流动资金缺口--4,342.104,234.315,137.91
流动资金缺口合计13,714.33

注1: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负债占收入的比例取2020-2022年各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负债占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作为测算的依据。注2:为合理测算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规模,得出更为准确的流动资金缺口,在测算过程中剔除应付账款中实际为长期资本性支出的工程设备款。注3:上述营业收入仅为计算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所作的假设,不构成业绩预测或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模型测算,公司的流动资金缺口约为13,714.33万元。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实际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前次募投项目包括2000吨 /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包括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通过实施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可充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丰富和完善既有的产业链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落实公司“一链两翼”的战略部署。

在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正式投产前,公司既有业务的主要产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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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及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前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聚醚酮酮(PEKK)、芳纶聚合单体和三氯化铝,其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完善在新材料产业的战略布局;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系一种新型电解液溶质锂盐,属于应用于新能源领域的精细化工产品,其实施将推动公司实现在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一)拓展新业务的原因,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公司拓展新业务的原因具体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之“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现有氯化亚砜产业链的延伸。未来,公司将共同经营本次募投项目和既有业务,在巩固公司既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地对新业务进行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不断提升新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促使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公司将加强公司既有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实现公司既有业务和新业务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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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系公司现有氯化亚砜产业链的延伸,属于应用于新能源领域的精细化工产品,营运模式、盈利模式与既有的精细化工产品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无需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公司仅需投入与设备维护、运营相关的必要支出。

(三)新业务在人员、技术、市场、专利等方面的储备及可行性为了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在技术、人员和市场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情况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之“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五、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一)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1、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符合要求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为147,012.66万元,发行人未持有债券。若考虑发行前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金额不变,本次发行将新增65,000.00万元债券余额,新增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为44.21%,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要求。

2、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74%、10.37%、14.84%及14.42%。公司财务结构较为稳健,财务风险较低。假设以本次发行规模上限65,000.00万元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不考虑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以2023年3月末资产、负债计算,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由14.42%提升至37.91%。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全部选择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10.46%。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测算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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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均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本次发行规模具有合理性。

(3)公司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的本息

假设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及到期时均不转股,根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中位数情况,测算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需支付的利息情况如下:

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
市场利率中位数0.30%0.50%1.00%1.50%2.00%2.50%
利息支出(万元)195.00325.00650.00975.001,300.001,625.00
利息保障倍数163.1697.9048.9532.6324.4719.58

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其中,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以公司2022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进行计算。按上述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公司债券持有期间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万元)计算公式
最近三年平均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9,612.76A
可转债存续期内预计净利润合计117,676.54B=A*6
截至报告期末可动用资金余额20,203.71C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65,000.00D
模拟可转债年利息总额5,070.00E
可转债存期6年本息合计70,070.00G=D+E
现有货币资金金额及6年盈利合计137,880.25F=B+C

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可动用资金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余额,并剔除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按前述利息支出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在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需要支付利息共计5,070.00万元,到期需支付本金65,000.00万元,可转债存续期6年本息合计70,070.00万元。而以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为117,676.54万元,再考虑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可动用资金余额20,203.71万元,足以覆盖可转债存续期6年本息合计70,070.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二)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公司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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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人民币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时间为十四个月。

1、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 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的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存在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4、为实现公司“一链两翼”的发展战略,拥抱新能源产业发展红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结合现有资金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合理确定本次发行规模,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属于理性融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第14条“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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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及其装备制造”,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包括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新型锂盐LiFSI,系一种新型电解液溶质锂盐,属于应用于新能源领域的精细化工产品。公司现有产品氯化亚砜系新型锂盐LiFSI的核心原材料之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系公司充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沿着氯化亚砜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6其他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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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余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37050163624100001385-
2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龄支行801107901421008783-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245544822941156,254.96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241644853635-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3705016362410000180932,960,102.07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21824746852541,737,546.46
合计74,853,903.49

注1: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37050163624100001385、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龄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801107901421008783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241644853635均已销户;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开立的37050163624100001809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开立的218247468525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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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290,754,716.98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发行费用3,396,226.42
减:置换预先投入发行费用5,467,018.79
减:置换预先投入工程投资30,542,397.04
减:直接支付工程款24,945,597.12
减:置换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60,758,343.85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
减:现金管理9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959,301.42
加:理财收益2,249,468.3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74,853,903.49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189.15万元低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5,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芳纶聚合单体两万吨装置扩建项目(二期)18,000.0018,000.00-
2000吨 /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32,000.0032,000.0023,1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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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8,000.005,000.005,000.00
合计58,000.0055,000.0028,189.15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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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10,200,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6,246,338.0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7,436,854.602021年:42,770,996.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0.42%2022年:26,144,202.38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47,331,139.5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3)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 差额
1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320,000,000.0048,611,924.9648,611,924.96320,000,000.0048,611,924.9648,611,924.96-100%(注1)
2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50,000,000.0050,000,000.0043,612,434.8650,000,000.0050,000,000.0043,612,434.86-6,387,565.14(注2)2023年6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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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芳纶聚合单体两万吨装置扩建项目(二期)注3180,000,000.00--18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4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187,436,854.6024,021,978.19-187,436,854.6024,021,978.19-163,414,876.41(注4)2024年6月
合计550,000,000.00286,048,779.56116,246,338.01550,000,000.00286,048,779.56116,246,338.01
注1: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2000吨 /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2022年12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的安全验收手续已经完成,公司正在履行该项目的环保验收手续,预计于2023年底左右完成环保验收并正式投产。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安全生产管控中心已基本建成,已于2023年7月完成结项。根据公司采购合同的约定,公司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尚有部分尾款未支付,因此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注3: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189.15万元低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5,000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4:截至2023年6月30日,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因此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进展符合预期,预计于2024年6月前建设完毕,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实施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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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按照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按照募投项目相关投入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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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7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2021年12月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1000吨/年的生产装置在2022年10月可实现投产,第二期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
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2020年12月2023年6月

注:“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26个月,“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5个月。上表“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时间。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到账,受此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就: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做出披露。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1)前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到账,受此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2)受人员流动受阻的影响,施工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建筑材料和关键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运输受限;同时,应有关部门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分工序作业、施工降效等因素对项目进度推进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分成两期建设,每期项目的产能均为1000吨/年。其中,首期1000吨/年的生产装置延期至2022年10月。目前,公司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延期至2023月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该项目的的进展符合上述预期,已于2023年7月结项。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1000吨/年生产装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首期进行结项。聚醚酮酮作为高性能新材料,其附加值和性能均处于材料金字塔的塔尖,但受下游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包括PEKK在内的部分高端新材料的下游应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带动上述高端材料的市场表现欠佳。经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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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评判,1000吨/年PEKK产能预计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与此同时,泰和新材、韩国可隆等主要芳纶企业纷纷实施扩产计划,芳纶聚合单体市场新增需求明确且迫切。此外,三氯化铝市场情况良好,且考虑到PEKK在生产制备过程中对于催化剂三氯化铝的品质要求较高,而当前市场上三氯化铝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公司自备三氯化铝的需求较为迫切。综合上述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719.2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变更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六)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9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36,009,415.8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10月19日,公司自2020年6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方案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来,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金额30,542,397.04元。截至2021年10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467,018.79元(不含税)。

本次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1年10月27日出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1)第0720号)。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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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36,009,415.83元。各类费用已全部置换完成。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14,300万元,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00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余额9,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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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1,853,903.49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74,853,903.49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90,000,000.00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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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1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不适用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不适用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适用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的安全验收手续已经完成,公司正在履行该项目的环保验收手续,尚处于试生产阶段,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正式投产,暂无法测算效益。公司预计于2023年底左右完成环保验收并正式投产。
注2: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不新增产能,主要系用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自动化控制水平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能力,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后募投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无法测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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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不新增产能,主要系用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自动化控制水平以及安全生产能力,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的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尚未正式投产,因此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发行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会计师对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公司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具有明确的后续使用计划。同时,因公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建设阶段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为2年,公司需要在短期内对外支付大量的资金。此外,公司自2021年9月上市公司以来,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所需营运资金规模将不断增加。未来,随着公司潍坊厂区的建成和投产,以及首发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因此,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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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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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王加荣 孙庆民 王荣海

王 永 张海安 王 剑

朱清滨 邹 健 田文利全体监事签名:

张善民 杨 慧 王志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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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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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松山

2023年 月 日

实际控制人:

张松山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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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吴 坚

保荐代表人签名:

艾 玮 李文松

项目协办人签名:

蔡忠中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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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裁签名:

吴 坚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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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倪 佳 刘 欣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焦彦龙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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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勇军 陈 杰

张 妍 唐秀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武林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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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信用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

龚程晨 王 钰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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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

关于应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及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

2、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

3、加强经营管理,提升运效率及盈利水平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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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司将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产业发展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公司已制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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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人:艾玮、李文松

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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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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