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卜范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盘后定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近日收到股东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卜范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盘后定价)、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632,200股,减持比例1.10%。本次减持后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合计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比例为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卜范胜先生及孙丽香女士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披露于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卜范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航新科技股份2,6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股) | 占总股比 |
卜范胜 | 集中竞价(盘后定价) | 13.25 | 2,398,900 | 1.00% |
大宗交易 | 13.23 | 233,300 | 0.10% | |
合计 | 13.25 | 2,632,200 | 1.1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卜范胜及其一致行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卜范胜 | 12,814,258 | 5.34161% | 10,182,058 | 4.24438% |
孙丽香 | 1,812,639 | 0.75560% | 1,812,639 | 0.75560% |
合计 | 14,626,897 | 6.09720% | 11,994,697 | 4.99997% |
注:本报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 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披露于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卜范胜先生及孙丽香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在公司任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