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3-44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因业务需要,将与关联方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中船(厦门)海陆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36,0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邵哲明、沈永良、贾宇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采购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增销售红外、激光、光学产品及组件金额不超过13,700万元,合计全年预计额度不超过46,700万元。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 | 新增预计金额 | 现预计年度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销售红外、激光、光学产品及组件 | 市场 价格 | 33,000 | 13,700 | 46,700 | 27,311.10 | 32,085.6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注册资本:人民币9,325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81号法定代表人:王振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000821X1经营范围:光电火控技术研究、光电警戒技术研究、光电探测技术研究、光电对抗技术研究、天文导航技术研究、光学与光电子学研究、光学技术情报研究、光学计量研究、光电子学计量研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与研究生培养等。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目前持有本公司58.2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实力雄厚,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与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商品的定价方式相同,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就2023年可能新增的关联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