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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5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1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聘任牛波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总经理李杨先生提名牛波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即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该事项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牛波先生简历如下:

牛波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牛波先生2004年8月加盟本公司,至2009年12月,历任本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经理、战略投资部经理职务;2009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年2月起兼任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起任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10月起任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牛先生自2018年12月18日至2022年9月8日任本公司董事。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审议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因欠款公司破产、工商登记注销等原因,现拟对本公司所属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应收账款进行财务核销。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核销应收天津驱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57.98万元人民币、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申请核销应收贵阳睿龙管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3.50万元人民币、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核销应收临沂华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0.425万元人民币资料完整、事实清晰,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同意上述三家子公司应收账款进行财务核销。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主业发展,董事会同意修订《投资管理制度》,并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设立天津天创盛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展本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规模,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224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天津天创盛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施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能源站项目。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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