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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5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3-079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采用邀请报价并比选方式,致同为中选候选人。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8,783.8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1彭云峰2005年2007年2019年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2付细军2007年2015年2011年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梁卫丽1999年2001年2003年2023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经会计事务所综合报价拟确定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1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减少19%。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已与天职国际、致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 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职国际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同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超过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恰当。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独立性,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的审计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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