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秘书可以通过收集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协助董事长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章 议事规则的修改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及时修订本规则:
(一)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制定并颁布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后,本规则规定的事项与前述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章程修改后,本规则规定的事项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本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