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117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 |
1.00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励建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励建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石会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胡殿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选举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张玉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赖向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张文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黎安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李燎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23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
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中,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6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6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
层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联系邮箱:ir@kedali.com.cn
联系电话:0755-2640 0270
联系传真:0755-2640 0270
联系人:罗丽娇、赖红琼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0,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 ||||
1.00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4人 | 填写同意票数(股) | ||
1.01 | 选举励建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励建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石会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胡殿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选举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3人 | 填写同意票数(股) | ||
2.01 | 选举张玉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赖向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张文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 应选人数2人 | 填写同意票数(股) | ||
3.01 | 选举黎安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李燎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