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2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 披露的《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3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的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杨红青、夏希雯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文涛作为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肖峰、涂斯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2023年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为肖峰,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峰、涂斯,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肖文涛。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肖峰: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涂斯: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肖峰、签字注册会计师涂斯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肖锋2021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