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5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文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73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76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邵敏先生、张涛先生、杨清欣先生、于清教先生、邓路先生、郑洪河先生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汤宇峰先生、程建军先生因公务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32,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32,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32,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32,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32,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承诺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32,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9月28日发布并实施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32,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改歌、古晓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