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