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书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书签订情况
2023年7月26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的方式弥补公司损失,其中股权补偿方式为:
(1)汪妹玲、严伟虎将其持有的合计【33.1535%】苏州好屋股权以形式1元转让给公司;
(2)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合计【6.2314%】苏州好屋股权以形式1元转让给公司。
二、协议书履行进展情况
2023年11月21日,汪妹玲、严伟虎持有的合计【33.1535%】苏州好屋股权以及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合计【6.2314%】苏州好屋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苏州好屋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名下,同日苏州好屋换领了编号为320508666202311210062的营业执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苏州好屋股权变更登记后,公司对苏州好屋的持股比例由25%增至
64.38%,同时苏州好屋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的董事为三名,占董事会席位的半数以上,苏州好屋董事长由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11月21日起将苏州好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将苏州好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苏州好屋新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