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11月16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3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235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黄爱武、侯焰、林家迟、吴彬彬、陈琴琴、林润昕回避表决。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