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收到股东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子创投”)、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鼎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吉星创投”)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汽车电子创投、银河鼎发创投及一致行动人银河吉星创投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累计减持公司 2,120,0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
截至2023年11月21日,汽车电子创投、银河鼎发创投及一致行动人银河吉星创投按减持计划已减持富士达股份比例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备注:汽车电子创投、银河鼎发创投及银河吉星创投同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富士达 | 股票代码 | 835640 | |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股东名称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68,935 | 0.89% | ||
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9,708 | 0.17% | ||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31,365 | 0.07% | ||
2,120,008 | 1.1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决权让渡 □ (请注明) | □ □ □ □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 | 股数(股) | (%) | |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2,519,179 | 6.67% | 10,850,244 | 5.78% |
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594,800 | 5.64% | 10,275,092 | 5.47% |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13,846 | 0.38% | 582,481 | 0.31% |
合计持有股份 | 23,827,825 | 12.69% | 21,707,817 | 11.5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827,825 | 12.69% | 21,707,817 | 11.5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增持/减持计划存在差异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