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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4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由147人调整为125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直接调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05万股调整为90.3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常军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8)。

(四)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五)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由147人调整为125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直接调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05万股调整为90.35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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