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旗滨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805人,参与人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为117,650,637.60元,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规模为117,650,637.60份(1元/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股份数量为28,555,980股。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555,980股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0日过户至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8,555,9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641%。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本公告披露日(2023
年11月24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