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智盈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