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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3

一、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永杰先生、王亚萍女士、方如玘女士、李恒青先生、叶军先生。经审核,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上述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规则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才先生、石建辉先生、杨岭先生。

经审核,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贾建军 朱作德 秦 珂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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