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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3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制定了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标准与绩效考核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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