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
《公司章程》原条款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