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王祥安、浙江自贸区雪源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何家乐,共同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家乐、何家伦兄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