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O 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拟对2023年8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8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 《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1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已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子议案3.1至子议案3.1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子议案3.11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拟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3)。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