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大特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8.8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775.0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现有
产品及解决方案体系的进一步升级与扩充,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13,363.83 |
2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8,000.00 | 6,000.00 | 5,505.42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4,953.76 | 4,953.76 |
合计 | 71,000.00 | 63,953.76 | 46,823.01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7日在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孙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