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