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授予价格由93.11元/股调整为92.94元/股。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12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签名: 签名:
姓名:徐伟 姓名:周世东
签名:
姓名:张纯义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