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10日 以书面方式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赵梅花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少于1,5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开立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拟将 “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绿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亨”)变更为绿亨科技;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农得金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得金”)及其住所地作为募投项目“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农得金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及农得金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