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如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或“以内”含本数;“过”、“低于”或“多于”、“不足”不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本议事规则:
(一)《公司章程》修改后,本议事规则的规定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
(二)股东大会决定修改本议事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