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审阅上述文件,本人认为:
(1)聘任周国华为公司副行长、刘一为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决策能力。 (2)上述人选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拟同意聘任周国华为公司副行长、刘一为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桥云、李明豪、李嘉明、毕茜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