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绿钒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北京绿钒的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出具相关报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张晨宇________________
李东红________________
钱实穆________________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